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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在线的节目介绍
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法治在线》节目于2003年5月1日开播,是一档兼具新闻时效性、法治思想性和法律服务性的法治新闻资讯类节目,节目紧扣中国法治进程脉搏、关注法治领域热点、揭示人与法的复杂关系,体现人文关怀和法治精神,以鲜明的现场感和新闻性凸显节目特色。《法治在线》栏目的制作团队来自中央电视台最具专业性的一线法治新闻报道队伍,凭借多年法治新闻报道的丰富经验和专业素质,《法治在线》已成为中国最具影响力和权威性的法治栏目之一。《法治在线》曾经第一时间独家专题报道“贪官王怀忠案”、“刘涌再审案”、“马家爵案”、“杨新海连环杀人案”、“西安宝马彩票案”、“余振东外逃案”、“邱兴华杀人案”、“邯郸5100万金库盗窃案”等重大法治案件,已经成为中央电视台报道重大法治新闻事件、展示法治建设成就、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法制宣传报道活动的最重要的栏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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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司法部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文件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开心]2018年以来司法部及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文件您可以到四川省司法厅查询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五年三步走”发展规划(2018—2022 年)》的通知【继续有效】此文件浏览。【摘要】
2018年以来司法部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文件【提问】
2018年以来司法部及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文件【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开心]2018年以来司法部及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文件您可以到四川省司法厅查询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五年三步走”发展规划(2018—2022 年)》的通知【继续有效】此文件浏览。【回答】
法律依据:《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第一条规定:公共法律服务,是指由司法行政机关统筹提供,旨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所必需的法律服务,是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包括:为全民提供法律知识普及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辩护、代理、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的人民调解活动等。【回答】
在完成某项工作时,你觉得领导的指示不对,你会怎么做?
如果你发觉领导的指示不对,第一,悟透一个道理。只要是领导安排的工作,无论采用何种办法落实,最终的功劳首先记在领导的功劳簿上,因为个人工作始终离不开领导的支持,包括提供机会、时间支持、方法指导、资源保障与对上报告等。因此,不妨与领导交流一下,或者请领导确认一下他交待的办法是否可以理解为如何如何,并借此机会把自己的想法融入进去。这样既能让自己的方法获得认可,又能顺带给领导送个人情,何乐而不为呢?更重要的是用自己想出来的办法去做,不仅相对顺手,而且可以在实践中让自己走向成熟。这应该是个人可以享有的最大的财富。第二,学会一个变通。如果两种方法可以殊途同归,不妨各取其长,把两种方法融合起来进行考虑,然后整理出一个完整的方案,上报给领导决策,做到二者兼顾。但如果领导坚持自己的看法,那不妨先答应下来,然后在执行中再创造性地把自己的意思揉合进去。毕竟,领导真正需要的是最终结果。只要结果能达成,一般领导不会过多关注过程,除非在资源需求上明显不同。毕竟,有一些资源需要领导帮助协调解决。第三,确立一个底线。应该说,思考如何把某件事做好,总体上属于战术、策略与方法层面,而确定做什么,则属于战略、规划与方向层面,在接受一项任务后,首先要鉴定一下此项任务及其解决方案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可行性与可能性、风险性与可靠性,系统性与有效性、投资性与收益性、应然性与必然性,如果在上述各方面,自己的方案均明显优于领导提供的办法,则可以直接做个方案比较,请领导指示。
25岁男生,不懂人情世故,不会聊天,耿直实在,办事能力差,他说这些都是天生的,改不了,你怎么认为?
他的性格内向,语言表达能力很差,一般来说只是无法改变了。因为人的性格根深蒂固,如果她的年龄比较轻,那么还可以改变。但是我觉得可以尝试去与人多交流。如果没有患有自闭症的话,那我觉得应该多练习练习和人说话,和人沟通,这样可能会有一定的改善。难道语言表达能力是靠日常的交流和练习养成的?如果就是不愿意和人沟通,那我觉得应该去尝试,尝试用各种方法和各种不同的人进行沟通交流。并不是所有的人天生都是善于交际的。有一些内向的人也是需要通过慢慢积累锻炼,这样子才能变得开朗起来。比如说小孩就是一样的,他刚出生之后,如果你经常不带她出去玩,每天都把它放在家里面,那么过了一两年小孩一两岁的时候,这个小孩他也会非常的怕生他会害怕陌生人会变得特别的内向,因为他没有和别人交流过,没有和别人接触,他就会特别的害怕。如果你经常带他出去玩,那么他就会上衣和别人交际,喜欢和别人聊天说话。
如何充分发挥律师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
首先,律师界如何参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积极参与政治活动,在国家的政治舞台上担当新的角色,这是任何一个社会的法律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必然结果。从律师职业的进一步发展来看,有必要大力推进这项工作,从维护律师职业整体利益的角度,使越来越多的优秀律师进入人大,进入政协,从而获得更多参政议政的机会。
其次,如何以改革的思维参与立法活动。假如我们把法律制度视为一个市场产品,那么,律师是最重要的消费者。作为消费者的律师最清楚市场的缺陷,也最了解产品的不足。从这一角度看,律师应该积极主动地参与游戏规则的制定,努力促成一部好的法律的产生。
再次,如何参与国家司法改革进程。这一轮的司法改革是三十年来规模最大、力度最强、影响最广的一次改革。这场司法改革所涉及的司法责任制、员额制、省级以下检法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方面的改革举措,不单纯是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管理机制的重新调整,更是对我国司法制度所做的根本变革。就律师协会而言,应当对国家的司法改革献计献策,提出系统的改革方案。就律师个人而言,也应当尽可能参与司法改革的讨论,发出自己的声音,就有关的改革议题举行研讨会,将意见发表在公共媒体上。
最后,如何处理好维护律师权益与维护职业伦理的关系。从律师业所面临的问题来看,维护权益与维护形象将是律师管理所面临的两大难题。律师协会作为律师职业自治和自律的社会组织,为了维护律师职业的长远发展,必然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也会督促会员遵守职业伦理规范,惩戒极少数违规违纪的会员,以儆效尤,维护律师职业的社会形象。
如何充分发挥律师在依法治国的重要作用
1、律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行中,应当对依法治国有一个深刻的把握,尤其是结合我国目前在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的国情来理解。
2、在主题教育中应澄清两个方面的认识。
1)、在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尤其是各项改革与创新,在处理改革与创新时对现有的法律制度有所突破,这种突破能够促进社会进步,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时,应当遵循法律的基本精神,而不是精致规避法律的专业人士。
2)、在司法改革中尤其是法官、检察官与律师共同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来考虑问题时,不宜过分以经济作为考核其成功的标杆。
3、律师在依法治国中的专题教育应当与司法改革结合起来,从内部进行剖析,从中发现律师队伍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借助于司法改革来解决一些长期不能解决的问题,从而转变严格律师执业纪律和切实转变律师法律服务的作风,树立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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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事项包括哪些
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步骤,纳入一体化在线平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进了服务区从入口逆行出去什么处罚?
法律分析:当事人对交通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罚单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维护自己利益。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这里只是申请人自己认为就可以,事实上这种认为可能有对有错,但不影响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二是依法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三是通常情况下提出复议申请的公民应当是受到行政行为侵犯的公民本人,但有两种情况,受到行政行为侵犯的公民本人不能亲自提出复议申请时,也可以由其他特定的公民代为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额的3%收取滞纳金。所以车主在收到交通罚单对处罚有异议并提起复议的时候,一定要先缴纳违法罚款,否则会被收取滞纳金,而复议成功后罚款会被退回。
政务处分法规定,政务处分的种类包括,政务处分法中政务处分的种类
政务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其中,警告的影响期是六个月,记过的影响期是十二个月,记大过的影响期是十八个月,降级和撤职的影响期是二十四个月。
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被开除的人,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应当解除其与所在机关、单位的人事或者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政务处分法规定政务处分种类包括
政务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其中,警告的影响期是六个月,记过的影响期是十二个月,记大过的影响期是十八个月,降级和撤职的影响期是二十四个月。
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被开除的人,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应当解除其与所在机关、单位的人事或者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政务处分法规定政务处分的种类包括什么,政务处分法规定政务处分的种类包括什么内容
政务处分的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其中,警告的影响期是六个月,记过的影响期是十二个月,记大过的影响期是十八个月,降级和撤职的影响期是二十四个月。
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被开除的人,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应当解除其与所在机关、单位的人事或者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第四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步骤,纳入一体化在线平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总结范文2篇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总结2篇【一】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指导下,我镇便民服务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为民、便民、利民”为目标,以提高办事效率和阳光便民服务为宗旨,采取得力措施,全面推进村级便民服务代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到11月,中心共接待3840人,受理各类项目3840件,办结3840件,其中受理即办件3108件,代办件732件,办结率达100%。20XX年被市政务服务中心评为市级示范点。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服务功能,方便群众办事。 高石镇便民服务中心总面积141平方米,共设置党政事务类、民政残联类、计生服务类、经济和劳动保障类、国土林业农业类等五大类窗口,现有窗口工作人员8人,各服务岗位都设有A、B岗。中心主任由镇党政办副主任兼任,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从各相关部门抽调并实行挂牌上岗,在大厅张贴所有干部身份职务公示栏,干部工作去向告知栏,解决了群众到乡镇办事进哪个门、找哪个人的问题,减少了因为程序不懂、办理人员不在而造成的误事、误时、误工的现象,有效解决了群众办事难的问题。积极向上级报送政务服务工作信息,并圆满完成了信息报送任务。 (二)拓展工作思路,突出服务重点。 针对在中心运转过程中,群众反映普遍的一些问题,镇党委、政府顺应民心、顺势而为,及时组建了农技、法律、医疗卫生等专业便民服务队,定期深入村组或在赶集日到场镇上开展便民服务活动。 同时,为更加方便群众办事,我们将服务延伸到了村组,按照“九个一”要求全面完成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村文书为代办员,各村民小组长为各小组代办员,建成了一个覆盖镇村组三级的便民服务网,真正做到群众动口干部动手、服务上门的目标。20XX年,各村级代办点共接待群众4720余人次,受理各类项目3420件,办结3420件。广大干部在服务群众的过程中,不仅增强了工作能力,更增进了与广大群众之间的感情。 (三)规范办事程序,实行阳光操作。 我镇便民服务中心把各项办事程序,办事须知,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公布于众,把各项事务的办理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杜绝了暗箱操作,增强了干部依法行政、勤政为民、廉洁自律意识,有效遏制“吃拿卡要”的现象,营造了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中心对外设立的窗口,主要负责办理各村无法办理的事项,根据群众需要,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办理,办结后从窗口返回。 通过规范服务,缩减了不必要的中间环节,简化了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办事程序一气呵成,服务功能大大提高。着力推进行政审批软件系统联网建设,20XX年7月,顺利开通了便民服务电子监察系统。系统的开通及时将群众对我们的意见建议反馈,有力的促进了我们办事效率的提升及服务质量的提高。 (四)严格管理体制,提升服务质量。 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杜绝中心违纪现象的发生,在便民大厅营造作风正、服务优、效率高的软环境,我镇加大管理力度,出台多项措施为办事群众提供舒畅保障。首先明确了镇党委书记亲自抓、副书记具体抓的中心管理体制,对中心实行全天候全方位监督管理;其次要求中心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工作督巡查制、首问责任制、办结公告制、上下班请销假制、挂牌上岗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度、失职追究制、十不准等十项管理制度,并将制度上墙。 日常管理中做到严格考勤,定时巡查,巡查时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对违纪人员进行口头警告,并做如实记录。定期将违纪情况统计汇总成表,并交由镇党政办进行通报。对工作人员明确责任:谁违纪、谁负责,谁违纪、处理谁。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对人员进行处理和调整等责任追究。同时,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在接待来办事群众上,切实做到“五不让”。热爱生活,热爱工作,助人为乐,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窗口。今年5月、10月,我镇便民服务中心先后迎接市、县政务服务中心领导的检查,获得高度好评。 二、存在不足 (一)个别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服务质量、办事效率有待提高,纪律观念有待加强,工作方式还需改进。 (二)经费不足,便民服务中心及村级代办点的办公硬件不完善。 (三)对便民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不够。 三、下一步打算 (一)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效能监督管理,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的考核制度的建立。进一步规范化建设镇村便民服务, 使服务更加科学合理。 (二)开展各项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一是培训工作人员要有强烈的宗旨意识和乐于奉献的精神,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踏踏实实为群众办事;二是要有熟练的业务技能,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树立良好的行政服务形象。 (四)拓宽服务领域。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在事关群众的生产生活、经济发展、农业科技等方面深入开展新的服务。在做好大厅窗口工作为中心的群众提供好服务的同时,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形式,开展上门服务,延伸服务链条。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总结2篇【二】 一年来,在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水鸣社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力提升工作效能,以“为民服务、零距离、群众办事不出门”为目标,转变执政理念,强化机制创新,积极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着力构筑为民、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机制,精心打造为民服务“绿色通道”,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共接待群众来访、咨询800多人次;受理群众申请事项570件,办结468件,办结率97%,群众满意率98、4%。 一、全党动员,全民参与,营造为民服务工作氛围 (一)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认真组织学习市委、街道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领会和掌握了精神实质,统一了思想。通过深入学习,大家一致认为,为民服务全程代办是新时期提高政府办事效率,降低政府服务门槛,切实搞好为民服务的有效工作方式,是提高政府执行力、促进效能提升的新举措;是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载体。突出抓好社区网络建设和便民服务大厅的建设,推动各项工作上台阶。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建立了“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共同参与”的为民服务工作机制,一是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六站两室负责人组成的为民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设置了便民服务大厅,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改造完善了便民服务大厅,为群众办事提供一流的服务环境。 投资1余万元配备了为民服务视频监控设备。大厅在工作业务上与镇政府实行联网办公,确保了为民服务工作的高效运转。三是设置了代办员,统一制作了版面,设立了公开栏等设施。加强业务培训,成为了为民服务的“办事行家”。 (三)宣传发动,全民参与。制作了为民服务指南及为民服务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公开联系电话、监督方式,刷写标语,制作“社区回音壁”等多种形式,让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了解、支持、关心、参与为民服务工作。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使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热情,提高了办事效率,形成了良好的为民服务工作氛围。目前,已发放发放印制的为民服务卡、办事告知单730份。 二、突出重点,创新思路,提高为民服务工作质量 为彻底解决“办事难”问题,方便群众办事,我们从提高为民服务工作质量入手,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思路,创新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在为民服务上抓好“一个回路”,做到“两个拓展”、搞好“三个延伸”,使服务工作重心下移,责任前移,畅通为民服务“绿色通道”。 (一)抓好“一个回路”。在工作中,我们从抓受理、办理、回复三个环节入手,规范办事程序,建立起纵横相连、高效运转的封闭办事系统。纵向上,群众申办事项,先由代办员受理、登记,之后由送交给社区便民服务大厅的代办点。便民服务大厅受理登记后,能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交代办员回复申办人;属街道级审批的事项,由便民服务大厅到街道审批办理。横向上,根据内部业务分工,建立起受理、办理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的封闭回路系统。 一是窗口受理。大厅入口处设有受理台,负责受理群众办事申请。 二是全程代理。窗口代理机构受理办事申请后,认真登记并出具承办单,告知申请人的权利、义务,承诺办理期限,申请人坐等结果即可。 三是监督办理。专职代办员根据工作性质,将材料转给相关站点的具体办理人;督促具体办理人在承诺时间内迅速办结。 (二)强化“两个拓展”。 一是在服务内容上扩展。除服务指南上规定的事务性审批代理事项以外,根据群众需求,我们把为民服务与为民服务、为商服务结合起来,增设政策宣传、劳动用工信息发布、实用技术、群众来访、矛盾调处等服务项目,由事务型代理向生产型、科技服务型纵深发展,为群众生活提供服务。建立干部走访和民情接待、现场办公制度。干部根据“四知、四清、四掌握”机制进行民情走访和群众事项代理服务。使工作重心下移,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实现了“群众有求不出门”。 二是在服务方式上拓展。要求窗口干部要认真学习为民服务内容,提高自身业务工作能力,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了解群众需求,帮助群众解难释疑,为群众提供全方位、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三、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开创为民服务工作新局面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制涉及面广,干部群众关注程度高,为保障高效有序运行,真正服务群众,我们建立健全了“六项制度”,逐步建立起为民服务的长效机制。 一是例会制度。每个月召开一次成员联席办公例会,通报情况,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分析症结,解决问题。 二是公开制度。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工作中,凡是需要公开、能公开的事项和程序都要公开,以方便群众办事和实施监督。 三是承诺制度。对办结时限、收费标准、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承办内容等七个方面的内容,实行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监督制度。通过承办人、承办人对具体经办人要进行催办、监督和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防止和克服违规代办和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 五是责任追究制度。督察组及时查处代理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事件,并追究责任。 六是考评制度。把申请事项受理率、代理事项办结率、承诺事项兑现率和群众满意率作为干部考评考核的重要内容,在窗口代办中开展“十优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对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代办员予以公示学习;对刁难群众有事不办、工作推诿扯皮、办事不力的,一经查实,对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 通过建立为民服务工作长效机制,有力地促进了社区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了和谐社区建设,收到了明显成效。 一是方便了群众办事。过去群众办事往往需要来回反复多次,“东跑西跑来回跑,你批我批多头批”,既费时又费力。推行为民服务代办制后,群众办事只要认准受理室一个门,将完整的材料递进去,别的就不用管了,极大方便了群众。 二转变了干部工作作风。通过窗口统一受理,机关内部有机运作,监督机构全程监督,从机制上保证了干部作风的转变,使过去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得到彻底根治,而且促使干部能够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主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架起了干群之间的“连心桥”。 三是促进了社会稳定。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的推行,工作重心的下移,畅通了诉求渠道,使党委、政府在最短时间、最大范围内掌握基层百姓思想动态,及时解决他们关注的问题,化解了矛盾,促进了社会稳定。 四是优化了经济发展环境。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为群众获得致富信息、搞个体经营、外出务工、科学生产提供了方便,充分调动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积极性。 我精心推荐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总结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总结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总结,便民服务中心是近年来全国农村新兴的一种服务农民,服务农业,服务农村地方组织机构。一起来看下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总结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总结1 一年来,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和各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依靠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便民服务中心围绕服务主线,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认真加以落实,顺利完成各项工作。 因工作突出,下半年--街道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分中心被浙江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授予“浙江省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先进基层调解组织”称号,也是--区首家获此殊荣的基层调解组织。现将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优质服务,致力打造服务品牌 窗口工作直接面对基层群众,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打造中心的服务品牌是我们的工作目标。 一是投入资金,改善服务环境。为了进一步提高窗口的办事效率,中心投入资金,更换老旧的办公设备,包括显示屏、电脑、打印机等。各个窗口都印制了服务标签,告知群众办事程序和所需资料。 在大厅设立座椅、老花镜、笔,方便群众填写,并为他们免费提供常用药品、纯净水等。全面改善了服务环境,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提供了硬件基础。 二是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服务水平。不定期的对窗口工作人员开展岗位培训和业务考核,开展各类岗位练兵活动。根据需要安排学习培训,重点学习法律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公务礼仪等内容。 通过培训,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形成了管理规范化、学习日常化、服务效率化的良好氛围。 三是便民措施,强化优质服务。中心积极推行便民服务举措,切实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水平,积极拓宽、畅通群众办事渠道。第一,推行无午休工作制,午休期间各个窗口实行轮流值班制,统筹安排“无午休”值班工作人员和有关工作,做到工作人员到岗、到位,有人办事,所有服务事项均可在工作日午休期间办理。 今年在午休期间共接待群众3000人次,受到了广大群众和上级领导的一致认可。第二,在ab岗工作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多岗工作制。除了工作人员本身必须熟悉的ab两个岗位工作内容,还必须掌握部分需要集中时段办理的业务,在业务办理期间,根据需要安排受理窗口,提高工作效率。第三,推行“阳光作业”,接受社会监督。 公开收费标准、办事程序、办事指南、工作制度、岗位职责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行政服务手段的规范化,提高窗口工作的透明度。 四是职能下延,基层服务惠群众。为了能更向群众提供更便捷、更优质、更高效的服务,经过多方征询相关意见和实际情况,把九峰山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作为职能下延的试点,全面把包括社保医保、培训、失业管理、土保城保、退休管理等19大项服务职能下放到基层,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运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今年九峰山社区共受理各类业务3000件,接待群众咨询近4000人次。9月15日至10月27日为--街道辖区内原先15000余名新农合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为方便群众,--街道设立4个参保受理点,--社救站、九峰山社区、塔峙社区和灵岩社区便民服务点。其中塔峙社区和灵岩社区办公条件尚不成熟,--街道临时调派人员购置设备,为群众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业务,成效显著。其中--便民服务中心参保8000余人,九峰山社区参保2000余人,塔峙社区参保2000余人,灵岩社区参保5000余人。 职能下延这一举措,真正做到把便民服务带到基层,让群众需要的服务触手可及、称心如意,使社区的基层服务职能进一步扩大,走出了一条将社会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到最基层、创新成果直接惠及于民的新路子。 二、创新思路,开发培训项目。 培训的目的是有效地促进人员就业,根据现在居民生产生活形势的变化,我们根据新需求,开发新的培训项目。今年--街道组织了一期西式面点师(初级)培训,有50人参加培训。一期艺术插花培训班,有40人参加培训。另有30人在全区各个定点培训学校参加培训。 对于在岗农民工素质培训,今年我们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加强宣传企业安全生产知识,督促企业按规定开展生产工作。今年有328名企业安全生产相关负责人参加培训。由--街道农业科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对仍以农业劳动为主的农村劳动力,组织开展了农业技术培训,内容包括杨梅栽培与修剪技术、蔬菜栽培技术和农机安全等,今年有268人参加农业技术培训,另有50人参加“绿色证书”培训。 三、多种举措,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为切实提高--街道年龄段人群的就业率,--社救站一是搭建平台,推动就业。工作人员积极与企业联系挖掘就业岗位,拓宽就业渠道,工作日长期把招聘岗位在广场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并根据季节和企业的需求,适时举办劳动力招聘洽谈会,为劳动力供需双方提供面对面交流的平台。 二是落实政策,扶持促就业。--社救站全面落实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小额贷款、“4050”灵活就业、特困失业人员再就业援助和大龄被征地失业人员用工补助等就业扶持政策。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积极向失业人员和被征地人员宣传各类就业扶持政策,鼓励他们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去享受相应的补助扶持政策,并按上级规定每年按时受理各类补助政策的申报工作。 四、监察调解,两方面入手稳定就业市场 为有效地开展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我们不断探索,积极创新劳动监察调解机制,科学布局合理分块,保证劳动监察经常化,劳动争议调解日常化,从监察和调解两方面展开工作,维护就业市场的稳定。一是进一步落实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对四名劳动监察专职监察员和八名协管员,不定期组织培训,进一步提高执证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是广泛开展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工作。通过网络下载、电话、发挂号信、下企业等多种方式向企业发放年检资料,今年共有3090家单位进行劳动保障书面年检。三是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处大联动的优势,以分片管理负责人为调解负责人,对片区出现的各类劳动争议纠纷进行快速调处,同时积极完善集体投诉快速处理机制,把矛盾及时快速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总结2 乡作为扩权强镇试点乡镇之一,通过职能整合,组建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关系人民群众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使之成为为民服务的综合平台、开展公共服务的窗口和推进政务公开的载体。 健全机构、强化组织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于20--年11月正式挂牌成立了“乡便民服务中心”,便民中心坐落于乡中心位置、交通便利,面积为200平方米。将领导坐班接访与便民服务中心带班安排合二为一,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落实格局。 1、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我乡将涉及群众办理的审批和服务事项纳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设立对外窗口站所包括:城管环卫、水务管理、林业管理、农业综合、国土城建、婚姻登记、民政低保、综治信访、财政惠农、文化广播、劳动就业、工交贸易、计生服务等十三个岗位,接受统一管理。 办事人员都能按照便民、公开、高效、依法行政的原则,承担各自的业务受理、办结和回复。凡是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包括基层站所审批的事项、乡镇政府的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均进驻了便民服务中心集中、联合、统一办理。 同时全乡7个村已有3个村因地制宜设立了村便民服务中心、4个村设立了村便民服务站,由村文书兼任代办员,明确具体负责人,落实了中心负责人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职责,具体帮助群众代办力所能及的申请事项,并由乡统一印制值班记录,完善办事规范流程形成乡村联动一体化运转格局。 2、做好政务公开,完善事项办理。 我乡认真做好乡、村级政务村务公开内容目录的审核、完善和发布工作,明确政务、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范围、审核程序和责任部门,并及时更新。 为使便民服务中心真正起到便民、惠民作用,我乡从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入手,切实推行“八个公开”,即: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条件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理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收费依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实行“五规定”,即:一般事项直接办理,特殊事项承诺办理,重大事项联合办理,上报事项负责办理,控制事项明确答复。 健全制度、深化服务按照环境优美、秩序井然、统一规范的要求,对办公室门牌标识、工作人员座牌、外出告知、单位政务公开栏等内部管理都进行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各办公室职务职责、职位代理、办事流程引导图都公示上墙。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即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度和投诉举报、“ab岗”工作模式等制度,各工作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全部上墙。二是严格考勤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正常上下班时间进行签到,明确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具体职责,并制定了工作人员具体的考核办法。 考评奖惩都为便民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提供了保障;三是大厅内设置了岗位示意图,挂牌上岗,采取ab岗的办法保证工作日都有人上班,我们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无空岗、溜岗和串岗现象,做到了文明用语,热情主动,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从未出现与办事群众争吵的现象,受了一致好评;四是建立健全了大厅接待、全程代办、延时办理、预约办理、上门办理、信息查询、政策法规咨询等标准化服务体系,延伸服务链条,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即信息网络等手段实现与各村民代办点的互通互联。 便民服务中心是政府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窗口”,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新形势下提高执政能力建设的有效载体。因此,我乡一是放置了方便群众办事的纸、笔和办事指南等,准备桌椅、报刊杂志,方面前来办事群众;二是制作了便民联系卡和设立了公开栏、意见簿,将所有党政领导、站办所负责人、便民服务中心办事员相应职责、业务范围、联系电话进行公示,方便群众办事。 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作总结3 虎鹿镇党委、镇政府积极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强市名城”的总体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美丽虎鹿、人文虎鹿、特色虎鹿”的发展思路,明确全镇新农村建设各项指标,逐一细化分解任务,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经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20--年各项工作得到了稳步推进。 1、着力抓好农业发展 要发展,农业是根本,镇党委、镇政府始终把农业作为全镇重中之重工作来抓,致力于优化现代农业发展环境和农业基础建设。抓薄弱、明优势、下功夫,助推全镇农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充分保障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完成市政府要求,粮食全年总产8080吨,播种面积25500亩。农产品质量安全有保障,完成市农业局要求抽签200批次,均达标上报。完成市电大培训80余人,市驾校培训125人,镇级举办培训300余人次。 二是完善农业基础建设。已上报黎明村、厦程里村、溪口、新周、群力、合力、燕山7个村农房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已开展,溪口、厦程里、新周、合力共计完成改造房13600平方米。抓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建设,已成功完成气象防灾减灾标准示范村建设。 贯彻落实四边三化工作,做好我镇绿化生态工作,完成年度平原绿化任务350亩,东山村新创--市绿化示范村,蔡宅村、东山村创建为--市绿化示范村。建设十条特色水果路,对各村庄间的十条连接道路的绿化采用果树种植,共投入资金100万元,种植品种有香泡、石榴、杨梅、金桔、枇杷等,观赏性和实用性兼得。 2、着力抓好美丽乡村建设 一是综合推进环境整治。发动党员干部、村民代表、群众积极参与,重点对白溪江沿岸、公路沿线、村内水沟及池塘进行清理整治。截止到11月18日,全镇共处理各类生活垃圾5320.4吨,建筑垃圾1602.4吨,清理水塘340个,臭水沟393条,清洗河道28020米。 全面启动全镇生活垃圾收集清运一体化处理,30个自然村纳入垃圾集中清运范围。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长效机制,开展养猪场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已完成四家养猪场的整治。镇污水处理厂投资100余万进行提升改造,完成生态池防渗和三角池防渗加固项目改造,已启用。 二是全力推进白溪江整治及中小河流整治项目。白溪江整治项目总投资2986万元,新建(加固)堤防5.5公里,交通桥1座,排水箱涵2座,排水涵管6处。目前已完成总工程进度的90%,计划于20--年12月底前完工。中小河流整治工程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已于10月中旬进场施工,目前,东坑、黎明坑、白峰坑、上甲溪、西垣坑白溪村段等河段已陆续开工,争取春节前完成50%的工程量。 三是扎实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按照市委市府“812”土地整治工程细化指标,遵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目前已完成溪口村农村土地复垦整治项目5亩。 四是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今年实现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的工作目标,我镇计划完成22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目前,这22个村的设计、预算、审价等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已完成招投标15个,正在招标公示2个,进场施工7个,计划春节前基本完工。另外,结合山区村特点,在坞葛村开展了生活污水净化糟处理工艺试点工作。 3、着力抓好农村公共服务建设 一是以蔡宅古街建设为重点,狠抓古民居保护与开发。为了做好蔡宅古村落保护利用工作,设立了镇政府驻蔡宅工作站,扎实推进蔡宅工作顺利进展。成功申报第三批中国传统古村落。正在申报创建省级历史文化名村。 至今已完成古木长堤、新街改造、村口改造、电网改造、部分房屋回收和拆除、古街修复、菜市场搬迁、行堂维修等大小10余项工程。正在规划和开展中的有一里九桥、内部老街改造、绿化、房屋降层等工程。 二是加快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建设。我镇6个村建成了文化礼堂,通过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使文化礼堂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阵地,成为村民文化娱乐活动的主舞台。今年,各村文化礼堂举办的百姓讲堂、道德讲堂10余次,还举办了启蒙礼仪、敬老礼仪、金婚典礼等特色活动,掀起倡文明礼仪的热潮,并在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栏目进行报道。 在“去陋扬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实践主题活动中,文化礼堂作为主战场,发放倡议书近万份,收集整理老故事、新故事、好故事,动员家庭晒家训,推进农村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普遍形成。 三是狠抓农村医疗保障工作。做好村级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经笔试面试招录了各村村级代办员,并组织业务培训3次。开展企业劳动年检80家,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检查督促企业与职工签订好劳动用工合同,维护用工双方合法权益。认真做好农村医疗保险费收缴工作。全镇18个行政村共完成参保人数20372人,收缴医保费677.615万元,参保率97.7%,同比提高1.5%。 四是服务农村联网公路建设。努力完成市里下达指标,完善农村公路设施建设,保障农民出行需求。全年已完成葛宅村上顶坞至岭顶段公路硬化1.4km,完成新周至红江村路面硬化工程0.8km。
司法体制改革,法院执行局将怎样改革
人民法院改革的总体思路:
(一)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
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必须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体现司法公正的要求出发,探索建立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司法管辖制度。到2017年底,初步形成科学合理、衔接有序、确保公正的司法管辖制度。
1. 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划的重大民商事、行政等案件,确保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调整跨行政区划重大民商事、行政案件的级别管辖制度,实现与最高人民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有序衔接。
2.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以科学、精简、高效和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为原则,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构建普通类型案件在行政区划法院受理、特殊类型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法院受理的诉讼格局。将铁路运输法院改造为跨行政区划法院,主要审理跨行政区划案件、重大行政案件、环境资源保护、企业破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易受地方因素影响的案件、跨行政区划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和原铁路运输法院受理的刑事、民事案件。
3. 推动设立知识产权法院。根据知识产权案件的特点和审判需要,建立和完善符合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规律的专门程序、管辖制度和审理规则。
4. 改革行政案件管辖制度。通过提级管辖和指定管辖,逐步实现易受地方因素影响的行政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规范行政案件申请再审的条件和程序。
5. 改革海事案件管辖制度。进一步理顺海事审判体制。科学确定海事法院管辖范围,建立更加符合海事案件审判规律的工作机制。
6. 改革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推动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类案件的管辖制度。
7. 健全公益诉讼管辖制度。探索建立与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相衔接的案件管辖制度。
8.继续推动法院管理体制改革。将林业法院、农垦法院统一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理顺案件管辖机制,改革部门、企业管理法院的体制。
9. 改革军事司法体制机制。完善统一领导的军事审判制度,维护国防利益,保障军人合法权益,依法打击违法犯罪。
(二)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
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必须尊重司法规律,确保庭审在保护诉权、认定证据、查明事实、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实现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到2016年底,推动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促使侦查、审查起诉活动始终围绕审判程序进行。
10. 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强化庭审中心意识,落实直接言词原则,严格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发挥庭审对侦查、起诉程序的制约和引导作用。坚决贯彻疑罪从无原则,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一步明确非法证据的范围和排除程序。
11. 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机制。彰显现代司法文明,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制度保障。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强化控辩对等诉讼理念,禁止对律师进行歧视性安检,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便利。依法保障律师履行辩护代理职责,落实律师在庭审中发问、质证、辩论等诉讼权利。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的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12.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在立法机关的授权和监督下,有序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
13. 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明确被告人自愿认罪、自愿接受处罚、积极退赃退赔案件的诉讼程序、处罚标准和处理方式,构建被告人认罪案件和不认罪案件的分流机制,优化配置司法资源。
14.完善民事诉讼证明规则。强化民事诉讼证明中当事人的主导地位,依法确定当事人证明责任。明确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的条件、范围和程序。严格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发挥庭审质证、认证在认定案件事实中的核心作用。严格高度盖然性原则的适用标准,进一步明确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条件和范围。一切证据必须经过庭审质证后才能作为裁判的依据,当事人双方争议较大的重要证据都必须在裁判文书中阐明采纳与否的理由。
15. 建立庭审全程录音录像机制。加强科技法庭建设,推动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建立庭审录音录像的管理、使用、储存制度。规范以图文、视频等方式直播庭审的范围和程序。
16. 规范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明确人民法院处理涉案财物的标准、范围和程序。进一步规范在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中查封、扣押、冻结和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推动建立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完善涉案财物信息公开机制。
(三)优化人民法院内部职权配置
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必须优化人民法院内部职权配置,健全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监督各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相互衔接机制,充分发挥一审、二审和再审的不同职能,确保审级独立。到2016年底,形成定位科学、职能明确、运行有效的法院职权配置模式。
17. 改革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加大立案信息的网上公开力度。推动完善诉讼收费制度。
18. 完善分案制度。在加强专业化合议庭建设基础上,实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制度。建立分案情况内部公示制度。对于变更审判组织或承办法官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公示。
19. 完善审级制度。进一步改革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制度,科学确定基层人民法院的案件管辖范围,逐步改变主要以诉讼标的额确定案件级别管辖的做法。完善提级管辖制度,明确一审案件管辖权从下级法院向上级法院转移的条件、范围和程序。推动实现一审重在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二审重在解决事实和法律争议、实现二审终审,再审重在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
20. 强化审级监督。严格规范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的条件和次数,完善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文书的公开释明机制和案件信息反馈机制。人民法院办理二审、提审、申请再审及申诉案件,应当在裁判文书中指出一审或原审存在的问题,并阐明裁判理由。人民法院办理已经立案受理的申诉案件,应当向当事人出具法定形式的结案文书;符合公开条件的,一律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
21. 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废止违反司法规律的考评指标和措施,取消任何形式的排名排序做法。强化法定期限内立案和正常审限内结案,建立长期未结案通报机制,坚决停止人为控制收结案的错误做法。依托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发挥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对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服务、研判和导向作用。
22. 深化司法统计改革。以“大数据、大格局、大服务”理念为指导,改革司法统计管理体制,打造分类科学、信息全面的司法统计标准体系,逐步构建符合审判实际和司法规律的实证分析模型,建立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和全国法院司法信息大数据中心。
23. 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完善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指导方式,加强司法解释等审判指导方式的规范性、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改革和完善指导性案例的筛选、评估和发布机制。健全完善确保人民法院统一适用法律的工作机制。
24. 深化执行体制改革。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法律制度。加大司法拍卖方式改革力度,重点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模式。完善财产刑执行制度,推动将财产刑执行纳入统一的刑罚执行体制。
25. 推动完善司法救助制度。明确司法救助的条件、标准和范围,规范司法救助的受理、审查和决定程序,严格资金的管理使用。推动国家司法救助立法,切实发挥司法救助在帮扶群众、化解矛盾中的积极作用。
26. 深化司法领域区际国际合作。推动完善司法协助体制,扩大区际、国际司法协助覆盖面。推动制定刑事司法协助法。
(四)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
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必须严格遵循司法规律,完善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监督权和审判管理权为保障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审判责任制,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到2015年底,健全完善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配套齐全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
27. 健全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选拔政治素质好、办案能力强、专业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担任主审法官。独任制审判以主审法官为中心,配备必要数量的审判辅助人员。合议制审判由主审法官担任审判长。合议庭成员都是主审法官的,原则上由承办案件的主审法官担任审判长。完善院、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担任审判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的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合议庭工作机制,明确合议庭作为审判组织的职能范围,完善合议庭成员在交叉阅卷、庭审、合议等环节中的共同参与和制约监督机制。改革裁判文书签发机制。
28. 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明确主审法官、合议庭及其成员的办案责任与免责条件,实现评价机制、问责机制、惩戒机制、退出机制与保障机制的有效衔接。主审法官作为审判长参与合议时,与其他合议庭成员权力平等,但负有主持庭审活动、控制审判流程、组织案件合议、避免程序瑕疵等岗位责任。科学界定合议庭成员的责任,既要确保其独立发表意见,也要明确其个人意见、履职行为在案件处理结果中的责任。
29. 健全院、庭长审判管理机制。明确院、庭长与其职务相适应的审判管理职责。规范案件审理程序变更、审限变更的审查报批制度。健全诉讼卷宗分类归档、网上办案、审判流程管控、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内部督导机制。
30. 健全院、庭长审判监督机制。明确院、庭长与其职务相适应的审判监督职责,健全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完善主审法官会议、专业法官会议机制。规范院、庭长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监督机制,建立院、庭长在监督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文书入卷存档制度。依托现代信息化手段,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行使审判权与院、庭长行使监督权的全程留痕、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机制,确保监督不缺位、监督不越位、监督必留痕、失职必担责。
31. 健全审判管理制度。发挥审判管理在提升审判质效、规范司法行为、严格诉讼程序、统一裁判尺度等方面的保障、促进和服务作用,强化审判流程节点管控,进一步改善案件质量评估工作。
32. 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合理定位审判委员会职能,强化审判委员会总结审判经验、讨论决定审判工作重大事项的宏观指导职能。建立审判委员会讨论事项的先行过滤机制,规范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范围。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和涉及国家外交、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复杂案件外,审判委员会主要讨论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完善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建立审判委员会会议材料、会议记录的签名确认制度。建立审判委员会决议事项的督办、回复和公示制度。建立审判委员会委员履职考评和内部公示机制。
33. 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拓宽人民陪审员选任渠道和范围,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确保基层群众所占比例不低于新增人民陪审员三分之二。进一步规范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改革选任方式,完善退出机制。明确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职权,完善随机抽取机制。改革陪审方式,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加强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的经费保障。建立人民陪审员动态管理机制。
34. 推动裁判文书说理改革。根据不同审级和案件类型,实现裁判文书的繁简分流。加强对当事人争议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一审案件,以及所有的二审案件、再审案件、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和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的一审轻微刑事案件,使用简化的裁判文书,通过填充要素、简化格式,提高裁判效率。重视律师辩护代理意见,对于律师依法提出的辩护代理意见未予采纳的,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完善裁判文书说理的刚性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建立裁判文书说理的评价体系,将裁判文书的说理水平作为法官业绩评价和晋级、选升的重要因素。
35. 完善司法廉政监督机制。改进和加强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和廉政监察员工作。建立上级纪委和上级法院为主、下级法院协同配合的违纪案件查处机制,实现纪检监察程序与法官惩戒程序的有序衔接。建立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规范法院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
36. 改革涉诉信访制度。完善诉访分离工作机制,明确诉访分离的标准、范围和程序。健全涉诉信访终结机制,依法规范涉诉信访秩序。建立就地接访督导机制,创新网络办理信访机制。推动建立申诉案件律师代理制度。探索建立社会第三方参与机制,增强涉诉信访矛盾多元化解合力。
(五)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必须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增进公众对司法的了解、信赖和监督。到2015年底,形成体系完备、信息齐全、使用便捷的人民法院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立覆盖全面、系统科学、便民利民的司法为民机制。
37. 完善庭审公开制度。建立庭审公告和旁听席位信息的公示与预约制度。对于依法应当公开审理,且受社会关注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已有条件范围内,优先安排与申请旁听者数量相适应的法庭开庭。有条件的审判法庭应当设立媒体旁听席,优先满足新闻媒体的旁听需要。
38. 完善审判流程公开平台。推动全国法院政务网站建设。建立全国法院统一的诉讼公告网上办理平台和诉讼公告网站。继续加强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网站建设,完善审判信息数据及时汇总和即时更新机制。加快建设诉讼档案电子化工程。推动实现全国法院在同一平台公开审判流程信息,方便当事人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在线获取审判流程节点信息。
39. 完善裁判文书公开平台。加强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建设,完善其查询检索、信息聚合功能,方便公众有效获取、查阅、复制裁判文书。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实现四级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统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
40. 完善执行信息公开平台。整合各类执行信息,推动实现全国法院在同一平台统一公开执行信息,方便当事人在线了解执行工作进展。加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力度,充分发挥其信用惩戒作用,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完善被执行人信息公开系统建设,方便公众了解执行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1. 完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公开制度。完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和案件办理程序,确保相关案件公开、公正处理。会同刑罚执行机关、检察机关推动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建设,对执法办案和考核奖惩中的重要事项、重点环节,实行网上录入、信息共享、全程留痕,从制度和技术上确保监督到位。建立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实现三类案件的立案公示、庭审公告、文书公布统一在网上公开。
42. 建立司法公开督导制度。强化公众对司法公开工作的监督,健全对违反司法公开规定行为的投诉机制和救济渠道。充分发挥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的监督功能,使公众通过平台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成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审判监督和改进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43. 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制度。加强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诉讼服务大厅、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司法服务热线。建立网上预约立案、送达、公告、申诉等工作机制。推动远程调解、信访等视频应用,进一步拓展司法为民的广度和深度。
44. 完善人民法庭制度。优化人民法庭的区域布局和人员比例。积极推进以中心法庭为主、社区法庭和巡回审判点为辅的法庭布局形式。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完善人民法庭便民立案机制。优化人民法庭人员构成。有序推进人民法庭之间、人民法庭和基层人民法院其他庭室之间的人员交流。
45. 推动送达制度改革。推动建立当事人确认送达地址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约束机制,探索推广信息化条件下的电子送达方式,提高送达效率。
46. 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继续推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纠纷解决机制与诉讼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推动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医疗卫生、交通事故、物业管理、保险纠纷等领域加强行业性、专业性纠纷解决组织建设,推动仲裁制度和行政裁决制度的完善。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商事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法进程,构建系统、科学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
47. 推动实行普法责任制。强化法院普法意识,充分发挥庭审公开、文书说理、案例发布的普法功能,推动人民法院行使审判职能与履行普法责任的高度统一。
(六)推进法院人员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必须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重心,全面推进法院人员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到2017年底,初步建立分类科学、分工明确、结构合理和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法院人员管理制度。
48. 推动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健全法官助理、书记员、执行员等审判辅助人员管理制度。科学确定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的数量比例,建立审判辅助人员的正常增补机制,切实减轻法官事务性工作负担。拓宽审判辅助人员的来源渠道,探索以购买社会化服务的方式,优化审判辅助人员结构。探索推动司法警察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司法行政人员管理制度。
49. 建立法官员额制度。根据法院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口数量(含暂住人口)、案件数量、案件类型等基础数据,结合法院审级职能、法官工作量、审判辅助人员配置、办案保障条件等因素,科学确定四级法院的法官员额。根据案件数量、人员结构的变化情况,完善法官员额的动态调节机制。科学设置法官员额制改革过渡方案,综合考虑审判业绩、业务能力、理论水平和法律工作经历等因素,确保优秀法官留在审判一线。
50. 改革法官选任制度。针对不同层级的法院,设置不同的法官任职条件。在国家和省一级分别设立由法官代表和社会有关人员参与的法官遴选委员会,制定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任程序,确保品行端正、经验丰富、专业水平较高的优秀法律人才成为法官人选,实现法官遴选机制与法定任免机制的有效衔接。健全初任法官由高级人民法院统一招录,一律在基层人民法院任职机制。配合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改革,健全预备法官训练制度。适当提高初任法官的任职年龄。建立上级法院法官原则上从下一级法院遴选产生的工作机制。完善将优秀律师、法律学者,以及在立法、检察、执法等部门任职的专业法律人才选任为法官的制度。健全法院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实施高校和法院人员互聘计划。
51. 完善法官业绩评价体系。建立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符合规律的法官业绩评价机制,完善评价标准,将评价结果作为法官等级晋升、择优遴选的重要依据。建立不适任法官的退出机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52. 完善法官在职培训机制。严格以实际需求为导向,坚持分类、分级、全员培训,着力提升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和裁判文书写作能力。改进法官教育培训的计划生成、组织调训、跟踪管理和质量评估机制,健全教学师资库、案例库、精品课件库。加强法官培训机构和现场教学基地建设。建立中国法官教育培训网,依托信息化手段,大力推广网络教学,实现精品教学课件由法院人员免费在线共享。大力加强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和少数民族双语法官的培训工作。
53. 完善法官工资制度。落实法官法规定,研究建立与法官单独职务序列配套的工资制度。
(七)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推动完善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各项制度,优化司法环境,树立司法权威,强化职业保障,提高司法公信力。到2018年底,推动形成信赖司法、尊重司法、支持司法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
54. 推动省级以下法院人员统一管理改革。配合中央有关部门,推动建立省级以下地方法院人员编制统一管理制度。推动建立省级以下地方法院法官统一由省级提名、管理并按法定程序任免的机制。
55. 建立防止干预司法活动的工作机制。配合中央有关部门,推动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审判执行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案件全程留痕要求,明确审判组织的记录义务和责任,对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批示、函文、记录等信息,建立依法提取、介质存储、专库录入、入卷存查机制,相关信息均应当存入案件正卷,供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询。
56. 健全法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合理确定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明确不同主体、不同类型过错的甄别标准和免责事由,确保法官依法履职行为不受追究。非因法定事由,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将法官调离、辞退或者作出免职、降级等处分。完善法官申诉控告制度,建立法官合法权益因依法履职受到侵害的救济机制,健全不实举报澄清机制。在国家和省一级分别设立由法官代表和社会有关人员参与的法官惩戒委员会,制定公开、公正的法官惩戒程序,既确保法官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得到应有惩戒,又保障其辩解、举证、申请复议和申诉的权利。
57. 完善司法权威保障机制。推动完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藐视法庭权威等犯罪行为的追诉机制。推动相关法律修改,依法惩治当庭损毁证据材料、庭审记录、法律文书和法庭设施等严重藐视法庭权威的行为,以及在法庭之外威胁、侮辱、跟踪、骚扰法院人员或其近亲属等违法犯罪行为。
58. 强化诉讼诚信保障机制。建立诉讼诚信记录和惩戒制度。依法惩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将上述三类行为信息纳入社会征信系统。探索建立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受害人损害赔偿之诉。
59. 优化行政审判外部环境。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引导、规范行政机关参加诉讼活动。规范司法建议的制作和发送,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提升。
60. 完善法官宣誓制度。完善法官宣誓制度,经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法官,正式就职时应当公开向宪法宣誓。
61. 完善司法荣誉制度。明确授予法官、审判辅助人员不同类别荣誉的标准、条件和程序,提升法院人员的司法职业尊荣感和归属感。
62. 理顺法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关系。科学设置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机构,规范和统一管理职责,探索实行法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判权的相对分离。改进上下级法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机制,明确上级法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部门对下级法院司法行政事务的监管职能。
63. 推动人民法院财物管理体制改革。配合中央有关部门,推动省级以下地方法院经费统一管理机制改革。完善人民法院预算保障体系、国库收付体系和财务管理体系,推动人民法院经费管理与保障的长效机制建设。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罚金、没收的财物,以及追缴的赃款赃物等,统一上缴省级国库。加强“两庭”等场所建设。建立人民法院装备标准体系。
64. 推动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按照科学、精简、高效的工作要求,推进扁平化管理,逐步建立以服务审判工作为重心的法院内设机构设置模式。
65. 推动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加快“天平工程”建设,着力整合现有资源,推动以服务法院工作和公众需求的各类信息化应用。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主要业务信息化覆盖率达到100%,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分别达到95%和85%以上。
如何评价法院 改革
一是继续抓好社会法庭工作,尽量诉前化解矛盾纠纷,减轻法院案多人少的工作压力。
二是继续抓好人民陪审团参审工作,让更多的群众更广泛地接触法院工作,进一步了解法院、理解法院、相信法院,进一步破除司法神秘感,增强法院的公信力和法律的权威。
三是继续抓好圆桌审判制度的落实。把婚姻家庭、相邻纠纷案件、涉及未成年当事人损害赔偿案件及一些比较特殊的亲情案件等引入“圆桌审判”进行审理,改变以往法庭的布局格式,双方当事人围桌而坐进行审理、调解,既可消除当事人之间的敌对情绪,拉近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也可较好地缓和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对案件审理和调解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西部法院里法官待遇最差,行政职务过于突出 法院的制服应该与法官等级挂钩,加以标记 逐步取消法院内部行政职务,真正实行法官等级制度 将法院分为以下几个级别:国家法院,高等法院,中等法院,基层法院,取消级别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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