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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县撤县并区

来源:莆仙生活网时间:2024-04-13 07:07:13编辑:莆仙君

撤县设市和撤县设区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撤县设市,就是将原来的行政单位由“县”改为“市”,县和县级市,级别没有变,但是县归地级市直管,而县级市则由省政府直管,地级市政府只是代管。 撤县设区一般是指市级行政单位将其下属的“县”改设为“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第十九条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包括:城市的性质、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城市主要建设标准和定额指标,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的总体部署,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和河湖、绿地系统,各项专业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设市城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现划,应当包括市或者县的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

撤县级市设区、撤县设市的意义何在?

促进中心城市规模,理顺中心城市与周边县市之间的关系。解决双城问题。两个紧邻的城市已成为一个整体,但是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却是分割的,而且基础设施的建设、污染的治理等方面也存在着难以协调的问题。有利于加强对某些重要资源的开发。通过行政区划调整,将某些拥有重要资源(港口资源、土地资源、旅游资源等)的县(市)改为区,有利于充分发挥中心城市较强的政治能力、投融资能力、管理能力、招商引资能力、人才能力。政府部门可以按照城市标准来组织基础设施建设。设立县级市将会带来城市基础设施的改善,增加医疗、教育、养老、交通、社保等方面的便利。这是国家鼓励城市化的需要和产物。当一个县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工业经济占主导地位时,它便脱离了“县”的身份,就会升格为县级市,而地级市因自身发展需要,如想让经济更加腾飞,缓解土地、人口等瓶颈问题,则往往将周边县市划为市辖区,方便直接管辖。

江西最早建县的十八古县

江西最早建县的十八古县分别为南昌县、庐陵县、彭泽县、鄱阳县、_阳县、馀淦县、柴桑县、新淦县、南城县、宜春县、艾县、安平县、海昏县、历陵县、建成县、南_县、赣县、雩都县。江西开发的历史,从出土文物考证,可以上溯到距今一万年以前。而江西作为明确的行政区域建制,则始于汉高帝初年(约于公元前202年)。时设豫章郡(赣江原称豫章江),郡治南昌,下辖18县。18县分别为南昌县、庐陵县、彭泽县、鄱阳县、_阳县、馀淦县、柴桑县、新淦县、南城县、宜春县、艾县、安平县、海昏县、历陵县、建成县、南_县、赣县、雩都县。分布地域为赣江、盱江、信江、修水、袁水沿岸,即与后来的江西省区大致相当。扩展资料江西行政区划的演变汉武帝时划全国为13个监察区,称13部州,此时的江西属扬州部。公元291年,即西晋元康元年,改设江州,其主体为江西地区原有郡县。隋时曾作行政区划调整,州的级别降与郡同,因而隋代的江西地区设有7郡24县。至唐时增加到8州37县,分别为洪州、饶州、虔州、吉州、江州、袁州、抚州和信州。贞观元年唐太宗划全国为10道监察区,玄宗时增为15道,洪、饶、虔、吉、江、袁、抚、信8州隶属于江南西道监察区。五代时期,江西地区先辖于吴后辖于南唐。在这个时期出现了相当于下等州的新的行政区划6州、4军、55县。交泰元年,南唐中主决定建南都于洪州,并因此升洪州为南昌府。宋代在州之上改道为路,江西地区被置9州、4军、68县,其大部分隶属于江南西路,另有一部分隶属于江南东路。元朝开始确立行中书省制度(简称行省或省)。江西行省辖区远远大于今天的江西省区。除包括了今江西绝大部分地区外(原江西东北地区隶属于江浙行省),还包括了今天广东省的大部分。明朝虽然基本上保留了元朝的省区建制,但改行中书省为布政使司(习惯上仍然称省),改路为府和改州为县。江西布政使司辖南昌、瑞州、饶州、南康、九江、广信、抚州、建昌、吉安、袁州、临江、赣州、南安13府,下辖78县,地域基本等同今天的江西省区。清代改江西布政使司为江西省,行政区域基本承袭明建制。民国时期,清朝的府、州、厅一律改为县。江西省共辖81县。至1926年北伐军进驻南昌时正式设南昌市。1934年从安徽划婺源县入江西,1947年划回安徽,1949年再次划归江西。参考资料来源:江西省政府-历史沿革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豫章郡

江西最早建县的十八古县

南昌
南昌市
庐陵
吉安市
彭泽
湖口县
鄱阳
鄱阳县
馀淦
余干县东北
柴桑
九江西南

赣州市
新淦
樟树市
南城
南城县东
宜春
宜春市
雩都
于都县东北

修水县西
安平
安福县东南
海昏
永修县
历陵
德安县东
建成
高安
蠡阳
都昌县西
南野
南康县西南
汉高帝初年(约于公元前202年),设豫章郡(赣江原称豫章江),郡治南昌,江西从此作为明确的行政区域建制。下辖
18
县,分别为南昌、庐陵、彭泽、鄱阳、馀淦、柴桑、赣、新淦、南城、宜春、雩都、艾、安平、海昏、历陵和建成等,分布地域为赣江、盱江、信江、修水、袁水沿岸,即与后来的江西省区大致相当。今天的南昌、赣州、吉安等主要城市都是在那时县城的基址上发展而来。


新建县撤县设区人工资待遇会和市一样吗

新建县撤县设区人工资待遇会跟之前有所变化,不一定和市区的待遇一样。对一个县来说,县与区虽一字之差,但待遇相去甚远,尤其体现在上级政府的定位上,县一般以农业为主,市则以工商业或者服务业等非农产业为主。在招商引资方面,市辖区形象较好,在工商业发展方面与城市建设等方面可以提供较多的优惠政策,有利于吸引较多外来资金。扩展资料:变更目的撤县设区,不是行政区划的简单变化,它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达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撤县设区,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城市化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民政部部长多吉才让在谈到撤县设区问题时强调:“对于县改区,要从市辖区调整入手,本着有利于行政管理、有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环境的改善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高的原则进行。中国地域辽阔。各大城市之间以及单个城市内部城区之间在区位、规模、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特色等方面有较大差异,因此不能相互效仿、一哄而起。要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调查研究,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合理调整大中城市市区行政区划,从严控制县改区,防止大中城市市区范围不合理地盲目扩大。

撤县设区工资有变化吗?

法律分析:
短时间怕是不会涨工资,当然随着县改区后经济的发达,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工资也会涨上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撤县设市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一、市区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二十五万人以上,其中市政府驻地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二十万人以上;二、工农业总产值三十亿元以上,其中工业产值占百分之八十以上;三、国内生产总值在二十五亿元以上;第三产业发达,产值超过第一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百分之三十五以上;四、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两亿元以上,已成为若干市县范围内中心城市的县级市,方可升格为地级市。设立县级市及地级市标准中的财政收入指标,将根据全国零售物价指数上涨情况,由民政部报经国务院批准适时调整。新设市中,不少市的市政建设和第二、三产业是有明显进展的,对促进区域城市化是有一定意义的,其中不失有部分市的设置是合理的。然而,由于各地对“城市化”不甚理解,某些县市的设置打乱了行政区域的划分和行政机构的合理设置,造成对城市化的误导,并利用建市圈地出卖谋利等,出现了种种弊端。1997年国务院作出了“暂停审批县改市”的决定,民政部也对撤县设市进入了严格管理与控制的阶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市、市辖区的设立标准,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镇、街道的设立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拟订,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准设立标准时,同时报送国务院备案。


撤县设市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撤县设区是中国城市化发展的一种行政方案,目的在于提升城市化水平和产业水平。撤县设区并不是简单的名称变化,它和当地的人口密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非农业人口所占比例来决定是否能够撤县设区。当然撤县设区是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的,首先由当地县政府上报给当地市政府,然后再上报给省政府,最后上报国务院审批许可逐级传达。撤县设区是有条件的,而且有严格的程序,必须经省、市政府同意,最后经过民政部和国务院同意,经实地考察方能批准。总得来说,撤县划区需要从全局考虑,撤县设区的目的是促进当地经济文化全面发展,使百姓生活得更幸福。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撤县划区的条件有以下几点首先是经济因素,只有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当地商业比较发达,人民的生活水平较高其次是人口因素,人口是生产的第一要素,有了人经济生产才能得以进行,反过来经济发展使得百姓富有,进而会吸引来更多的人口。这是一个正向循环。最后是区域位置,或者经济发展的需要。在这一方面做得最好的肯定是深圳啦,深圳从一个小渔村到国际化大都市,正是因为其地理位置得天独厚,无人能及。拓展资料: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设市时条件可以适当放宽:1、自治州人民政府或地区(盟)行政公署驻地。2、乡、镇以上工业产值超过40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不低于25亿元,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超过1亿元,上解支出超过50%,经济发达,布局合理的县。3、沿海、沿江、沿边境重要的港口和贸易口岸,以及国家重点骨干工程所在地。4、具有政治、军事、外交等特殊需要的地方。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地方设市时,州(盟、县)驻地镇非农业人口不低于6万,其中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4万。法律依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市、市辖区的设立标准,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镇、街道的设立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拟订,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准设立标准时,同时报送国务院备案。


撤县设区的利弊

法律分析:撤县设区的对于市区来说有利的是城市发展空间变大,可以增加市财政收入增加,整体发展更高效统一。撤县设区的对于县城来说有利的是成为区后招商引资、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等也将纳入整个城市进行整体规划,县城管辖人民在医保、社保、教育、最低工资等方面,都将享受市区居民待遇,学校、医院、公园、广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将会以更高标准建设,百姓将享受到更高水平的就学、就医服务。撤县设区的对于县城来说弊端有自主发展能力弱化,在撤县改区后没有县城配套统筹的大都市区规划建设措施,其结果是削弱了地方政府的自治权力,使其自主发展能力进一步弱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

撤县设市的利弊

法律分析:撤县设市有两大好处,一个是市里的体制机制、政策更灵活,未来自主权更大。而县对农业、耕地保护等要求更严格,县改市后对城市建设发展空间更为有利。另一个是撤县设市后,有利于邹平城区规模扩大,产业之间相互融合,加快服务业发展,为下一步机制体制的创新和政策先行先试提供机遇,更有利于人的集聚。“撤县改市”的弊端是可能受到周边地级市的打压和吸血,俗话说:强者愈强,地级市所能获得的政策优惠以及经济支持远非一个新设立的县级市可以相较,在地级市的夹缝里生存,经济和政治上可能得不到上级地级市、特别是省会城市的扶持,社会福利、公共设施的建设标准依然不如地级市,各方面相对地级市都有欠缺,发展难度可想而知。法律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 (七) 加快培育新生中小城市。稳妥有序增设一批中小城市,继续开展撤县设市、撤地设市,推动城市群及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县和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率先设市。优化城市市辖区规模结构,制定《市辖区设置标准》《市辖区设置审核办法》,稳步推进撤县(市)设区,增强设区市辐射带动作用。

撤县设区的利与弊是什么

一、撤县设区的利与弊是什么1、撤县设区的利与弊如下:(1)利,市能够比县有更为灵活的土地政策,可以争取更多的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对一些大型基础设施、市政设施等的投资肯定会相应增加,城市规划和建设水平可以再上新台阶;(2)弊,农业优惠变少,因县域发展重心转变了,肯定是不利于向上争取更多农业发展方面的倾斜政策,以前的农业优惠政策变少。所以这点对一些农业大县未必可以带来多大好处。2、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六条 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的撤销、更名、驻地迁移,由依法批准设立各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审批。第五条 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批准变更时,同时报送民政部备案。乡、民族乡、镇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驻地的迁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二、撤县立市要哪些条件1、市区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二十五万人以上,其中市政府驻地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二十万人以上;2、工农业总产值三十亿元以上,其中工业产值占百分之八十以上;3、国内生产总值在二十五亿元以上;第三产业发达,产值超过第一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百分之三十五以上;4、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两亿元以上,已成为若干市县范围内中心城市的县级市,方可升格为地级市。设立县级市及地级市标准中的财政收入指标,将根据全国零售物价指数上涨情况,由民政部报经国务院批准适时调整。


撤县设区的意义是什么

1、对普通民众来说,撤县设区之后,自己的身份由县民变成市民,首先在面子上得到了满足,同时能够更多的享受到核心城市的辐射带动,带来的就业、居住、医疗、教育、交通、通讯、娱乐等方面的升级优化。
2、对县区政府来说,撤县设区后所在地成了城市的组成部分,能够和所在城市统一进行城市规划、国土管理、交通建设、产业布局,有利于加快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以及招商引资等。如果所在城市是副省级城市,相关人员还能带来行政级别上的提升。
3、对县区所在城市来说,县改区后扩大了所在城市的人口规模和管辖面积,以及GDP总量。城市的排名以及城市可以支配的空间和资源都会明显增加。
法律依据
《国务院批转民政部关于调整设市标准的报告》第一条 、设立县级市的标准  (一)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四百人以上的县,达到下列指标,可设市撤县: 1、县人民政府驻地所在镇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含县属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农民合同工、长年临时工,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登记的有固定经营场所的镇、街、村和农民集资或独资兴办的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城镇中等以上学校招收的农村学生,以及驻镇部队等单位的人员,下同)不低于十二万,其中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八万。县总人口中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不低于30%,并不少于十五万。 2、全县乡镇以上工业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不低于80%,并不低于十五亿元(经济指标均以一九九0年不变价格为准,按年度计算,下同);国内生产总值不低于十亿元,第三产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到20%以上;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不低于人均一百元,总收入不少于六千万元,并承担一定的上解支出任务。   3、城区公共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其中自来水普及率不低于65%,道路铺装率不低于60%,有较好的排水系统。  


撤县设区有什么好处?

有利于提高城市化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撤县设区,一个地区经济发展达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撤县设区,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城市化水平,促进经济发展。对于县改区,要从市辖区调整入手,本着有利于行政管理、有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环境的改善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高的原则进行。中国地域辽阔,各大城市之间以及单个城市内部城区之间在区位、规模、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特色等方面有较大差异,要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调查研究,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合理调整大中城市市区行政区划,从严控制县改区,防止大中城市市区范围不合理地盲目扩大。扩展资料:撤县设区标准:1、依靠国务院批转民政部1993年38号文件《关于调整设市标准的报告》,由于近十多来经济发展速度很快,各地撤县设区的申请越来越多,为了适应形势发展,民政部出台了一个《市辖区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允许直辖市和地级市设立市辖区。2、其中市区总人口在300万人以上的城市,平均每60万人可设立1个市辖区。最小的市辖区人口不得少于2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不得少于10万人。3、对于中心城市郊县(县级市)改设市辖区,须该县(市就业人口中从事非农业人口不得低于70%;第二三产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75%以上。改设市辖区的县(市),全县(市)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不得低于上一年本市市辖区对应指标的平均水平。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撤县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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