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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系统

来源:莆仙生活网时间:2024-04-08 11:33:42编辑:莆仙君

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系统登录/登陆地址和使用方法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是中共中央为保证农村住房特别危险、生活特别困难群众住房安全而提出的一项非常好的惠民政策,是解决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环境面貌改造提升、保障困难农户最基本住房要求的重要举措。每一个符合危房改造政策条件的农户都可以写危房改造申请书并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危房改造,然后通过上级政府审查,符合改造条件,首先按照要求进行修缮或者翻建之后,验收合格,就可以得到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那么,对于各级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系统怎么登录/登陆?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系统怎么录入农户档案信息,查询农户档案信息?来给您示范下。 1、打开浏览器,百度搜索【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系统】,然后点击第一个带有wfgz网址标志的结果进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管理系。2、输入用户代码、用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如下图。3、登录成功,点击右上角的【数据录入】。4、然后就可以录入具体的房屋信息了。比如省、地区、县市、村委会名称、姓名等等信息。5、同时,还要上传危房改造过程中的三组照片,改造前照片、改造中照片、改造后照片。一切信息输入完成,点击【保存】保存该农户档案信息。6、还可以查询自己录入的农户信息。点击上面的【农户查询】。7、然后输入查询的限制条件,然后点击右下角的【查询】。8、然后就显示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户结果了。

危房改造的条件

危房改造的条件如下:1、危房改造户必须是农村户口且家里只有一处宅基地房屋,若是一户多宅或者户口已迁出的则无法享受;2、危房所有人必须是当地低保户、五保户的困难家庭,还要去村委会进行审批,不然盖出的房屋也是不合法的;3、改建房屋已被判定为C级或D级危房,这两类房屋一般由当地住建部门的专业认定人员认定;4、在国家危房摸底时已建档立卡危房户,如果没有也可去请当地住建部门的专业认定人员来认定,如果认定了再去村委会询问是否可以改造;5、必须符合乡镇土地综合利用规划的房屋土地,如果是超过规划范围的申请很难通过。农村危房必须以农业户口村民现居住的合法建筑为前提,城镇居民建房、违章建筑或不达危房标准的不予补助;已纳入拆迁范围的危房不予重建补助;近年来已享受过政府建房补助、已在城镇购房、新建房屋不住或者让给子女居住而自己现仍住危房的,不能列入危房改造范围。农村非贫困户,也可进行危房改造 。对其他三类重点对象、残疾人家庭、非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对象可以发放补助资金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第十五条 房屋由地基基础、承重构件、围护(分隔)构件、木屋架和楼(屋)盖等组成,各组成部分包括多个构件,危险程度鉴定时以危险程度最高的构件来判定组成部分的危险等级。应因地制宜,根据房屋结构体系确定主要构件并进行危险程度鉴定。第三条 农村住房的安全性鉴定,以定性判断为主。根据房屋主要构件的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评定其危险程度等级,结合防灾措施鉴定对房屋的基本安全作出评估。鉴定以现场检查为主,并结合入户访谈、走访建筑工匠等方式了解建造和使用情况。第四条 危险房屋(以下简称危房)指部分承重构件被鉴定为危险构件,或结构已严重损坏、处于危险状态,局部或整体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房屋;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通常为主要居住房屋。


危房改造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一、危房改造户必须是农村户口且家里只有一处宅基地房屋,若是一户多宅或者户口已迁出的则无法享受。二、危房所有人必须是当地低保户、五保户的困难家庭,当然不是这两类情况的也可以申请,但拿不到,所以建议还是自己改造,且想改造成什么样就改造成什么样,不过前提是还要去村委会进行审批,不然盖出的房屋也是不合法的。三、改建房屋已被判定为C级或D级危房,所谓C级危房就是房屋主体结构完好,地基没有下陷,承重结构完好,非承重墙体出现裂缝,屋顶出现塌陷等,不需要进行拆除重建,通过维修以后能够达到安全住房要求;D级危房就是房屋主体结构发生变形,地基下陷,承重主体出现变形,承重墙出现较大裂缝,无法通过维修达到安全住房标准,必须要拆除重建的,这两类房屋一般由当地住建部门的专业认定人员认定。四、在国家2008年危房摸底时已建档立卡危房户,如果没有也可去请当地住建部门的专业认定人员来认定,如果认定了再去村委会询问是否可以改造。五、必须符合乡镇土地综合利用规划的房屋土地,如果是超过规划范围的则申请不宜通过。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目前农村危房改造的对象认定程序是,由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名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照名单,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09〕69号)开展房屋危险性评定,将评定为C级或D级的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危房改造对象的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实行镇村两级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d级危房改造补助等级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政府申请补助资金,d级危房属于整栋危房不能住,必须拆掉重建,补贴自然也就是全额补贴。一、申请条件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补助对象是长期居住在所属危房中的农村农户。现居住房屋确系危房且符合以上条件,方可向属地村委会、镇政府提出申请。二、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住房补助为辅,政府分类住房补助标准为:中央补助资金7500元,省级补助资金1900元,县级补助资金4500元,共计补助资金13900元。三、申报程序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村户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县住房保障中心备案。
二、农村改造的旧房改造有补贴吗?
有,随着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出台之后,农村危房改造补贴一直不断增加,根据家庭贫困情况以及农村房屋的实际情况进行A/B/C/D分级,同时还将会根据“一户一档”、“一户一宅”等等相关规定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并明确农村危房改造的建设标准,做到量力而行、避免攀比,同时严格规范农村危房的面积范围。


怎么申请危房改造补贴

法律分析: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补助的手续为:申报程序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村户主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县住房保障中心备案。具体流程为:1、户主申请。2、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接到困难家庭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议定是否符合改造条件,评议结果并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经评议认为符合改造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审批表》,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核。对不符合改造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不予申报。3、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规划、国土等部门工作人员入户核查。核查符合条件的,核查人员签字并签署意见后报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地村委会,并说明原因。4、签订危房改造协议书。凡被审核列为当年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需与当地人民政府签订危房改造协议,明确质量要求、补助标准和完成时限。最后就是竣工验收。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怎样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贴

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流程如下:1、填写《危房改造申请书》申请书上主要包括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居住房屋危险等级情况、家庭经济条件等;2、村委会核实并一层层上交申请村委会核实,然后把申请人的申报材料整理后上报乡镇危改办;3、县危改办审查通过即可批准,符合条件的,就会组织人员进行抽查;4、领取补助资金一般镇上或者村里直接拨付到卡里。农村危房必须以农业户口村民现居住的合法建筑为前提,城镇居民建房、违章建筑或不达危房标准的不予补助;已纳入拆迁范围的危房不予重建补助;近年来已享受过政府建房补助、已在城镇购房、新建房屋不住或者让给子女居住而自己现仍住危房的,不能列入危房改造范围。农村非贫困户,也可进行危房改造。对其他三类重点对象、残疾人家庭、非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对象可以发放补助资金。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他贫困户,由村民委员会提供家庭收入的证明;住房危险程度(提供整栋照片和危险局部照片。照片要有固定参照物,并有户主在危房前的正面照);改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愿的说明,并须有户主签字。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户自己申请确有困难的,村委会应协助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一)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通过政府补助、农户自筹、政策扶持、社会互助等措施,在全市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努力建设规划有序、居住安全、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美好家园。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整合统筹协调民政、扶贫、国土、水利、农业、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资金,加强相关惠农支农政策衔接,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2、群众自愿。危房改造申报、改造方式的选择均由群众自主决定。各地在充分考虑困难群众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和扶持困难群众建造经济实用、质量安全的房屋。   3、体现特色。注重保护传统的建筑风格,突出地方特色,利用传统工艺、传统风格和地方建材,开展建筑节能试点。   4、公开公正。要阳光操作,实行政策、补助对象、补助标准、民主评议、审批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正透明。   三 、目标任务   根据市住建委安排我区今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及我区去年危房改造资金结余情况,结合两乡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实际,**年我区计划完成26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长风乡80户、新洲乡180户),优先解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   四、建设时限   3月底:各乡上报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4月上旬:确定危改计划和规划方案;   5月底:危房改造全面开工建设;   10月底: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   11月至12月:各乡自查,市组织复查,并做好迎接省检查考核工作。   五、改造方式要求和建设标准   1、补助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2、改造方式。危房改造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①重建。原则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重建房屋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乡人民政府要协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②修缮加固。拟改造农村危房属局部危险(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由农户自行修缮加固;自行加固确有困难的,乡人民政府要主动帮助。   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   3、改造要求。①严格把握改造对象。各乡要优先改造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房屋。在确定改造对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审核、区级审批等补助对象认定程序。同时,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民主评议和区级审批阶段,均应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乡、村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区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②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各地要加强引导和规范,既要防止改造后住房达不到最低建设要求,又要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要积极组织编制符合建设标准的农房设计方案,注重为将来扩建预留好接口。③强化工程监管。各地应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建村〔2011〕115号)。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加强乡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农房建设抗震设防技术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要开设危房改造咨询窗口,面向农民提供危房改造技术服务和工程纠纷调解服务。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建设管理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关键施工阶段,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抗震安全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现场记录。④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年度改造任务结束后,区城建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要及时组织验收,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报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对区验收报告进行复查,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提交验收报告。   六、资金规模与筹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为: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上述政府补助部分,中央每户综合补助7500元,国贫区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区,省级每户综合补助3000元;其他一般区,省级每户综合补助2000元。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其余政府补助部分由市、区承担。   各区应根据实际下达的目标任务、补助标准及补助资金总额,合理确定重建户、修缮加固户。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成立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并建立市住建、财政、发改等部门联系会议制度、联络员会议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切实加强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各区住建局和乡都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建设。   (二)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各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审定建设规划,落实配套资金、建设用地,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审核改造对象,编制村庄规划,强化工程质量安全、工程验收和农户档案管理。市住建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抽查或复验,并及时通报。对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配套资金不落实、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挤占、挪用、截留建设资金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大宣传,形成氛围。各地要把农村危房改造与爱国卫生运动、文明村镇创建等工作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要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要积极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全民的村容整洁意识,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又好又快发展。    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二)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三部委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精神,以及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村〔**〕66号)等要求,为切实做好**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年,计划完成1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优先支持贫困地区及贫困残疾人家庭。   二、补助对象与标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二)政府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1、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上述政府补助部分,中央财政按户均7500元补助,国贫县和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县(市、区),省级按户均3000元补助,其他一般县(市、区),省级按户均2000元补助,由各地根据改造方式统筹安排。除中央和省级补助外,其余政府补助部分由市县承担。市县级财政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市县级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各县(市、区)应根据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总额,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各乡(镇)、村的危房改造任务,科学确定重建户、修缮加固户数量。   三、改造方式与时限   (一)改造方式   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危房改造方式,努力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   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地方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   (二)完成时限   **年11月底完成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四、改造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   (一)加强危房改造管理   1、严格把握改造对象。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认定程序,规范补助对象的审核审批。( )同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2、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不低于13平方米;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   各地要按照基本要求加强引导和规范,积极组织制定农房设计方案,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体现地方建筑风格,注重保持田园风光和传统风貌。   3、强化农房建设监管。各地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建村〔**〕115号)。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印和发放农房抗震设防手册或挂图,向广大农民宣传和普及抗震设计常识。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要健全和加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加强乡镇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服务和管理农村危房改造的能力。   承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乡镇建设管理员要在农村危房改造的地基基础、抗震措施和关键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发现不符合基本建设要求的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建议和做好记录。   4、加强传统民居保护和农房风貌建设。农村危房改造要注重对传统民居的保护。对于传统村落范围内的.传统民居,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修缮和改造。要在保证安全和经济的条件下,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房风貌建设水平。加强对农房风貌建设的技术指导与管理,注重在建筑形式、细部构造、室内外装饰等方面延续民居风格,推动建设具有传统民居特色的现代农房。加强农房风貌综合建设,开展院落整治、利用和美化,努力使改造后农房与院落及周边环境相协调。   5、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危房改造结束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县级农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村等有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工程完成情况、工程质量情况、是否符合年初计划等。市级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门组织进行复查。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制度,完善激励约束并重、奖惩结合的任务资金分配与管理机制,逐级开展年度绩效评价,综合评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与政策执行情况。   (二)加强资金使用监管   各地要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88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补助资金要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并按有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资金补助到危房改造户,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变相使用。   市县财政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要定期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公开曝光,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凡经举报、媒体曝光等途径反映农村危房改造问题严重,查证属实的,将不再安排该县(市、区)下年度危房改造指标。   (三)完善档案、信息管理   1、完善农户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其中档案表按照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公布的样表制作。今年,将制定农户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农户档案管理。在此基础上,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录入系统。各地要提高农户档案录入数据质量,加强对录入信息的审核与抽验。   2、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组织编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信息,将建设成效、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以简报、通报等形式,及时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及时研究和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农村危房改造目标

法律分析:“十四五”期间,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长效机制。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怎么登陆?申请危房改造补贴需要什么条件补贴标准是多少?

  农村危房改造和农垦危房改造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组成部分。\x0d\x0a  一、补助对象\x0d\x0a  (一)补助对象范围\x0d\x0a  1. 分散供养五保户。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x0d\x0a  2. 低保户。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x0d\x0a  3. 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x0d\x0a  4. 其他贫困户。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x0d\x0a  (二)补助对象住房情况\x0d\x0a  1. 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不是C、D级危房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x0d\x0a  2. 确定无房户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必须是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即属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其他贫困户,且没有自己的住房、长期借住村集体房屋或私房。五保户、低保户、因灾倒房户且属于贫困农户的,必须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必须经县扶贫办认定。\x0d\x0a  (三)各地在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过程中,应优先将自筹资金能力特别弱的贫困农户确定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在政府帮助下改造建成最基本的安全住房。\x0d\x0a  二、补助对象申请条件\x0d\x0a  (一)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x0d\x0a  1. 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x0d\x0a  2. 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x0d\x0a  3. 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x0d\x0a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x0d\x0a  1. 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x0d\x0a  2. 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x0d\x0a  3. 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x0d\x0a  4. 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x0d\x0a  三、补助标准\x0d\x0a  按东、中、西部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同时按人均1200元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危房改造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x0d\x0a  四、补助对象确定程序\x0d\x0a  (一)自愿申请。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如实填报和提供下列资料:\x0d\x0a  1. 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请表\x0d\x0a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资料;\x0d\x0a  3. 有权部门出具的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等贫困残疾证明。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x0d\x0a  (二)村民民主评议及公示。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资料后,应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入户调查时,至少应有2名村干部和1名以上本村群众参加。村干部和调查人应分别在表上签字盖章。\x0d\x0a  调查核实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将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或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应及时核实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取消补助对象资格。公示期满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上报乡(镇)人民政府。\x0d\x0a  (三)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及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危房改造申报对象进门入户实地调查。对评议中争议较大以及公示有异议的必须严格进行复查、核实。\x0d\x0a  乡(镇)复查、核实完毕后,应将符合条件的拟补助对象名单、改造方式等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复核并听取当事人陈述。公示期满后,及时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经审核不符合政策条件的,相关资料退回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x0d\x0a  (四)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及公示。


、农村危房改造补贴申请流程

1.户主申请:首先户主向当地的村委会申请,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及申请表等。(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申请表等)
2.村委会评议:等当村委会判别提交申请资料,如果符合申请条件再提交给相应的镇政府进行审核。
3.镇政府复审:等镇政府收到相关申报材料后进行入户核查,如果符合条件会进一步相关上报审批。
4.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小组复审:由危房相关人员入户调查,核实危房实际情况,核定危房补助标准,再进行公示。
5.签订危房改造协议:确定补贴机内,然后与政府签订协议,登记入册。
6.领取补助:等待补贴自己发放,然后领取。
农村危房是指年久失修,损坏严重对人们构成危险的宅基地。居住不能保证居住使用安全,是属危险构件。以下是详细的危房判别标准:
(1)危房标准一:房屋出现严重的下沉、裂缝、变形、等建设基础性现象。
(2)危房标准二:房屋的承重柱、梁等多处出现严重的裂缝,并且经过处理依然持续发展。
(3)危房标准三:房屋的承重柱、梁等出现严重的变形。
(4)危房标准四:房屋墙体突然出现大面积剥落现象。
(4)危房标准五:房屋突然出现异常的声音,例如“劈拍”声、爆裂声等。
(6)危房标准六:房屋整体严重倾斜,门窗变形影响正常起居使用。
农村旧房严重影响到了当地居民的居住安全以及农村设施的完善和整体美观。所以国家会给对需要进行旧房改造的农村房屋进行一定的补偿。户主只需要到当地的村委会进行一定的申请即可。村委会会根据相关规定来对房屋属于几级危房进行判断,然后再根据其情况来进行一定的补偿
一、农村旧房改造有补偿吗?
补贴金额标准一般是以户均补助标准进行,但是在实施过程中,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而定,以下是详细各类对象和危房等级的户均补助标准:
(1)五保户户均补助标准:一级危房,国家补贴金额为2万元;二级危房,国家补贴金额为0.5万元;三级危房,国家补贴金额为0.3万元;
(2)低保户户均补助标准:一级危房,国家补贴金额为2万元;二级危房,国家补贴金额为0.3万元;三级危房,国家补贴金额为0.2万元;
(3)困难户户均补助标准:一级危房,国家补贴金额为1万元;
(4)一般户户均补助标准:一级危房,国家补贴金额为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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