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积金贷款政策
苏州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年限
法律主观:在 苏州 市行政区域内缴存 住房公积金 的职工出资购买二手房的,可申请 公积金贷款 。职工本人与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岳母)、子女(含媳妇、女婿)共同出资购买住房的,可共同申请一笔 公积金 贷款。 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其他住房共同买受人及其配偶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同时,在 苏州工业园区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 上海 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所在地在苏州市的上海铁路局上海地区职工,可作为借款申请人或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借款申请人或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积金缴存和公积金贷款记录,应视作在公积金中心的公积金缴存和公积金贷款记录。 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4)购买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联排别墅(屋)、酒店式 公寓 ( 70年产权 ); (5)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住房总价(包括在 购房合同 〈协议〉中载明并计入住房总价的阁楼价款、精装修金额)的30%; (6)能够落实 贷款 担保。
江苏公积金贷款额度
法律分析:江苏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下:1、个人最高可贷50万元,家庭最高可贷100万元;2、购买第二套房则按原先规定执行,个人最高可贷30万元,家庭最高可贷60万元;3、购买第三套房,不得申请公积金贷款。江苏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1、申请人在行政区域内缴纳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2、申请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购买住房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3、申请人的配偶应作为共同借款的申请人,其他住房共同买受人及其配偶也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4、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5、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不低于首付款的20%;6、借款申请人或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积金缴纳和公积金贷款记录,应视作在公积金中心的公积金缴纳和公积金贷款记录。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在苏州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怎样贷?二手房最高可以贷多少?
1:二手房贷款是根据评估报告来贷款的,评估报告是由评估公司来出的,政府对每个小区都有规定的最高评估价和最低评估价,现在园区湖西最低不得低于6700元/平,湖东最低评估价是6300元/平,一般最高评估价都是和成交价差不多,比如你的房子买的是80万,你的最高评估价应该就在80万左右,你如果是首套房可以贷款8成,即贷款80万*80%=64万;你可以自己算一下;
2:公积金贷款是公积金管理中心来办理的,和银行和中介公司无关,你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具体的咨询一下,在你买好二手房签完合同,中介公司会在房管局的网站上备案的,即是打网签合同,你拿着打印好的网签合同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就好了。
希望对你有用,祝你好运!~
常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常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具体如下:1、职工本人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职工及其配偶均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100万;2、具体可贷额度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标准、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3、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贷款的期限、担保方式、还款方式应与公积金贷款一致;4、职工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平均余额15倍计算,计算结果取千位整数,计算结果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公积金贷款流程具体如下:1、借款人到贷款服务大厅受托银行窗口提交个人申请资料;具体材料如下:(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2、受托银行进行受理、审核;3、中心进行审批;4、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并出具《担保承诺书》;5、借款人凭《担保承诺书》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6、借款人办理委托公证手续;7、中心核准发放;8、受托银行发放贷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常州公积金贷款额度
常州公积金贷款额度规定如下:1、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且至少有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或购买经济适用房类保障性住房的,贷款额度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余额之和20倍计算贷款额度。2、借款申请人不符合20倍计算规则条件的,均按符合条件申请人公积金余额之和6倍计算贷款额度。原“有过使用记录按余额10倍计算贷款额度”的计算规则不再执行。3、取消贷款额度保底照顾,原贷款额度放宽至一人18万两人36万照顾政策不再执行。..................................................................................
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有什么条件
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的条件有: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已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具有购房合同、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等。
买二手房如何用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流程:
(1)提出申请。
(2)签订合同、开立存款账户。借款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银行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3)办理抵押登记、投保住房保险。
(4)支用款项。
(5)按期还款。
(6)贷款结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八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二手房是否可以公积金贷款买
是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来购买二手房的。不过,使用公积金贷款来购买二手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用公积金贷款的二手房绝对不可以是小产权房,只能是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
2、二手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支付一定的首付款,一般为房屋总价的30%;
3、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加在一起不能超过65岁;
4、用公积金贷款的二手房房龄超过15年的,房龄加贷款期限不能超过30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五、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六、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关于南京公积金提取政策新规定
2019年南京市公积金提取新政:11月16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截至11月13日,今年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已达20元.43万人,提取金额20.60亿元,公积金年租金首次超过20亿元,创历史新高。《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战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人才住房项目建设,促进南京人才扎根发展。首先,自2018年4月1日起,南京将每月租金限额从900元提高到1200元,并向租户提供礼品包。为高水平人才提供更优惠的政策,为A、B、C对于高层次人才,每月租金提取限额提高到2400元,公积金贷款限额分别放宽到个人最高贷款限额(30万元人)的4倍、3倍和2倍。同时,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年还推出了网上提取业务。本市各类无产权住房人才均可通过"南京公积金"APP办理租房提取,在南京买房后也可以在网上办理购房提取,实现了"足不出户轻松取钱"。数据显示,截至11月13日,今年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租金已提取20元.43万人,提取金额20.60亿元,同比增长125元%,创历史新高。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支持人才安居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我市人才强市发展战略,切实加大住房公积金对扎根南京的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力度,加快人才安居工程建设,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政发[2017]99号),制定本细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规范贷款业务流程,压缩审批时限,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受托银行要及时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和办理相关委托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受托银行的业务考核。
南京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有哪些
要提取公积金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提取前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南京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有哪些内容呢?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南京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1、 在此次出台的新政策中,首次明确同一套住房在1年呢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以前是认人不认房,现在是认房不认人,这样也防止了黑中介利用小套住房,然后频繁的交易套取公积金。并严格审查异地转移手续,防止有人利用异地来转移套取公积金。职工和父母还有子女以外的人员购买同一住房,只有一方可以提取公积金。
2、 借款申请人或是配偶有出现逾期贷款的,以及申请人有透支贷记卡逾期未还的,还有在申请贷款两年之内,贷款人逾期累计六期的,再次申请贷款将会受到限制。
3、 允许特困职工凭特困职工证申请提取公积金,同时还允许公租房承租职工按照实际发生的租金额提取公积金来抵房租,减轻租金的压力。对于在南京市没有产权住房,并且房租超出了家庭收入百分之十的,也可以提取公积金。
4、 领取居住证的外籍以及港澳台人员,也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和南京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的制度相衔接。进城的务工人员以及城镇的个体商户以及聘用的职工,都实行强制缴存公积金。和自由职业者签订了公积金缴存协议的,可以实行自愿缴存。
编辑总结:关于南京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有哪些内容呢?相信大家看完文章都有所了解了吧。希望上面的内容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和建议,如需了解更多相关资讯,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盐城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盐城公积金贷款条件
1、个人及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
2、本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的公积金帐户内有不低于6个月的缴存余额;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4、有合法有效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的合同或其他批准资料;
5、所购买的住房主体结构已封顶;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房。
二、盐城公积金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以下列标准最低额为准:
1、不高于按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之和×40%×12×借款年限。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金额不高于总价款的8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金额不高于总价款的70%;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不高于总价款的40%。精装修房购建房总价款中不含室内装璜装饰费用。
3、借款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每笔最高不超过40万元,低于10万元的可放宽至10万元;只有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每笔最高不超过20万元,低于5万元的可放宽至5万元。
4、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加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80%。
5、累计贷款额度不超过按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计算的贷款限额。
三、盐城公积金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为20年。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借款人,可延长至退休年龄后1-5年。
四、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间
1、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日前(所购房屋为已竣工交付的现房,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房款一次性付清的,应当在全额付款发票开具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2、购买二手住房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开具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3、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文件之日起1年内,提出贷款申请。
五、借款人申请贷款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
1、借款人夫妇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龙卡、结婚证或户口簿(两件中有一件能证明夫妻关系即可)。
2、
①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须具有房管部门鉴证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②建造普通自住房的,须具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③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的,须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
①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须具有不低于房价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证明;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的,须具有不低于预算款规定比例以上的自有资金证明;
②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契税发票。(购买二手住房,选择交易资金托管,用所购房抵押的,另需提供《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存款凭证》)
4、借款人家庭成员单位所在地和户籍所在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
5、担保资料:
①以现房抵押的,需提供抵押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抵押房产所有权人(抵押人)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婚姻关系证明
;②以有价证券质押的,需提供有价证券及冻结手续、有价证券所有人身份证;
③以公积金质押的,需提供出质人同意的质押书、出质人身份证;
④以担保公司担保的,需提供担保公司的担保书;
⑤以所购房抵押加开发商阶段性保证的,需提供与中心签定合作协议的房产开发商出具的阶段性保证担保书;⑥购买二手住房,选择交易资金托管,用所购房抵押的,需提供安居置业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书》。
6、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资料。
(2①、3②、4、5②③④⑤⑥、6项收原件;1、2②③、3①、5①项看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
六、公积金贷款利率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规定,对1年还款期以上个人住房贷款采取每年确定利率方法,即遇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对1年期的贷款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内利率不做调整。
2、二套房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3、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和自住住房被政府征收后,购买中低价位商品住房(拆迁安置房)或自房屋征收公告颁布之日起至征收补偿协议签定后6个月内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按购买首套住房政策执行。
盐城公积金新政策
一、政策调整背景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保障作用,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结合公积金资金流动性情况,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部分调整。二、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家庭成员均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由40万元调整至60万元;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由20万元调整至30万元。 (二)恢复第二次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 首次公积金贷款(含异地贷款)结清的缴存职工,新政策实施后,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按照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第三次及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 (三)调整公积金贷款保底贷款额度。 家庭成员均符合贷款条件的,保底贷款额度由15万元调整至20万元;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保底贷款额度由8万元调整至10万元。三、政策调整的相关说明 1.关于调整最高限额和恢复第二次贷款支持政策 2015年3月,为响应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转型升级发展的部署要求,我市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款额度由单人20万调整为30万,家庭40万调整为50万。政策实施后,公积金贷款规模逐渐增长,个贷率快速提高,截至2017年9月底个贷率达到145.6%,公积金资金流动性不足风险凸显。2017年10月,我市调整了贷款最高额度,将家庭可贷额度由50万调回到40万,单人可贷额度由30万调回到20万,并取消了第二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 2017年以来,我中心加大公积金扩面力度,强化归集缴存管理,严格执行贷款政策。经过持续努力,至2022年3月末,个贷率降至85%,资金流动性状况明显改善。 2.关于贷款次数的认定标准 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的认定以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贷款记录(含异地贷款)为准。 职工、配偶共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离婚后,原贷款算作双方各一次贷款记录。 职工、配偶婚前各自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并计算公积金贷款次数,算作夫妻双方已有二次公积金贷款记录。 未婚子女与父母共同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算作该未婚子女与父母各一次贷款记录。 新政策实施后,首次公积金贷款(含异地贷款)结清的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含商品房、二手房)的,可以申请公积金二次贷款。 3.关于调整保底贷款额度 调整保底贷款额度,主要是考虑同步提高对阶段性低比例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2019年我市以正常缴存职工最低可贷额度的50%为标准(当年职工最低缴存基数为1620元/月,可贷额度为15.6万元),出台了保底贷款额度政策:家庭成员均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额低于15万元的放宽至15万元;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额低于8万元的放宽至8万元。目前,我市职工最低缴存基数调整为2070元/月,正常缴存职工最低可贷额度已提高到19.9万元,所以拟对保底贷款额度同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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