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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

来源:莆仙生活网时间:2024-04-03 17:22:40编辑:莆仙君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正式施行!其中哪些重点内容值得关注?

首先是规定出租人不得以断水停电、暴力威胁等非正常方式将承租人赶走。出租房屋不得分割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当住房租金大幅上涨或可能大幅上涨时,政府可以采取涨价申报、限租或涨租等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租金水平,并报国务院备案根据法律。出租人拒不履行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其次是房屋租赁实行实名交易制度,当事人在房屋租赁活动中应当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在房屋租赁活动中收集的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信息的,应当依法获取,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泄露他人信息,以便能够更好地保证出租人的合法权益。再者是功能核心区禁止短租住房。在其他城区出租短租住房,应当符合本市有关管理规定和社区管理规定。没有管理规定或者管理规定没有相关规定的,应当征得建筑物内或者同一平房院落内其他业主的一致同意。短租房出租人入住前应当亲自核对住宿人员的身份信息,并立即通过规定的信息系统申报登记信息。要知道的使的租房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未提供身份证明材料的。不得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或者其他故意降低服务标准等措施,或者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迫使承租人变更或者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是提前恢复的。承租人应当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履行物业使用人的义务,安全、合理地使用出租房屋。新规对住宅小区使用短租造成的治安和扰乱问题进行了解释。对按天或按小时收费的短租房实行区域差异化管理。

京东为北京住房租赁监管提供技术平台是真的吗?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网站发布“北京住房租赁监管平台技术合作项目的比选结果公告”,公告显示: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中选单位,而该公司正是京东的全资控股公司。据北京市住建委公告信息显示:经过专家组研究讨论,一致认定,该公司对此平台已有完备的研究方案和实施建议,分析较详细、针对性较强,具有可操作性。该公司在互联网技术应用,特别是在大数据和身份认证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并制定了较完备、科学、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确认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中选单位。分析人士指出,支持平台的落实意味着住房租赁平台将很快出炉。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下月实施,有哪些看点值得关注?

首先是首都功能核心区禁止短租住房。在其他城区出租短租住房,应当符合本市有关管理规定和社区管理规定。没有管理规定或者管理规定没有相关规定的,应当征得建筑物内或者同一平房院落内其他业主的一致同意。短租房出租人入住前应当亲自核对住宿人员的身份信息,并立即通过规定的信息系统申报登记信息。其次是本市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给。鼓励新增或利用存量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在新建商品房项目中建设租赁住房,非住宅现有住房按规定转为租赁住房,转制符合条件的住房实行闲置住房出租等方式。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房屋租赁发生纠纷,由租赁双方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协会、行业组织或者有关政府部门、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再者是大力增加住房供应,商品房成交量增加、价格稳定。在住房保障方面,构建人才住房政策体系,以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为主,共享产权住房分配为辅,人才租赁补贴分配为辅。同时,完善“新北京人”分配机制,非京籍住户由固定比例分配改为由各区结合功能定位、发展方向、户数等因素综合确定的家庭订阅。然后是建立租赁合同网上签约系统。条例提出,通过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运用科技手段,提供合同网上签订,登记备案等服务,与公安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机制。、教育等部门。承租人可以将备案的租赁合同作为申请积分结算、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公积金提取等公共服务的凭证。它已经意识到,更多的信息会跑掉,群众会少跑腿。

北京公租房怎么申请

一、北京公租房怎么申请1、北京公租房申请流程如下:(1)申请家庭携带上述资料前往街道办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户口所在地街道办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公示;(3)居住地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公示和认定;(4)北京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2、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二、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1、在北京有稳定工作和收入并且期限满一年的外省市家庭可以申请公租房。2、符合三房轮候家庭条件的人员,可向有关机构进行公租房申请。3、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家庭人口数量在三个人以下且家庭年收入在十万以下的家庭或者家庭人数超过四口人且年收入低于十三万的家庭。


北京公租房申请网站是什么

很多人都会选择在北京上班,但是北京的生活成本高,仅房租就是一项比较大的开支,因此不少人都会想要申请公租房租住。那么北京公租房申请网站是哪个呢?怎么申请?接下来小编就简单的给大家介绍一下。1、 我们在北京申请公租房时,可以打开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上点击网站上方的住房保障,点击右侧的去哪里办理保障房申请、了解各个区域公租房申请办理的部门地址及电话。我们也可点击网上上方的审核分配,了解公租房的申请政策、申请流程、下载申请表等等。目前还不能在网上申请公租房。2、 想要申请公租房需要符合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比如说人均使用面积在15平米以下,4口之间年收入在13万元以下等等。如何申请条件就可以到有关部门领取申请表,也可以直接在相关网站下载好申请表。然后到街道办事处或房管局提出申请,工作人员会对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核查。接下来有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复查,符合条件才会给予备案。3、 不过申请家庭进行公租房备案了,并不意味着就能够入住公租房了。一般通过备案的家庭在公租房公告发出之后,需要登录住房保障性建设官网上完成意向登记后。然后根据摇号结果来确定自己是否能入住公租房。4、 我们申请到了公租房,是不能将公租房转租给其他人的,如果转租给其他人,那么申请家庭不禁会被取消掉租住公租房的资格,而且5年以内是不能在继续申请公租房的。公租房的租赁期限最长为5年,如果我们想要续租的话,需要提前3个月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如果符合条件的话,是可以续约的。小编总结:关于北京公租房申请网站,小编就简单的介绍到这里了。希望通过阅读本文之后,能够给大家提供参考。

北京拟规范 共有产权房出租

本报讯(记者 朱开云)7月16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起草的《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根据收集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再行印发实施。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已供应共有产权住房项目77个、可提供房源约7.9万套,部分项目已陆续入住。在实际工作中,群众反映由于子女上学、就近上班等原因,部分已入住项目购房人存在住房出租实际需要,希望明确细化共有产权住房出租流程和收益缴纳路径。
按照《暂行办法》要求,共有产权住房租赁活动统一通过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进行,平台为购房人提供住房核验、房源发布、合同网签、登记备案等服务。共有产权住房具有保障和市场双重属性,其出租有别于普通商品住房市场出租行为,需统一在政府指定平台中操作,以确保出租行为“封闭管理”。
共有产权住房出租房源由市级网络平台统一向社会“首发”后,房地产经纪机构方可为其代理住房租赁经纪业务。无论是自行出租,还是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达成出租的,都要在服务平台网签住房租赁合同,并报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统一进行备案。目前市级网络平台已基本搭建完成,正在进行数据对接和内部测试等工作,计划在政策实施时同步上线。
《暂行办法》提出综合确定政府租金定额收益,引导合规出租。政府租金收益采取定额方式收取,原则上根据区域市场租金水平,按照就低原则综合确定,在充分体现产权共有的基础上,政府最大程度让利于民,也便于收益收取。
《暂行办法》规定购房家庭出租房屋需经过代持机构同意,在收到出租意向申请后,代持机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同意出租的意见,通过设定审批工作时限,确保购房人利益。政府定额租金收益标准由代持机构委托专业机构评估的区域市场租金水平综合确定,如购房人确定的租金标准低于区域公租房或代持机构确定的租金标准,代持机构可优先租赁住房,并提供住房租赁经营服务,其他住房租赁企业不能参与。购房人租金收益部分,由代持机构按购房人拟定的租金标准及其持有产权份额比例支付。购房人出租住房前,代持机构要与其签订住房出租使用协议,约定住房拟出租价格、期限、出租方式、租金收益分配等,住房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便于加强住房租赁监管。
为引导购房人合法合规出租,市、区住建部门、代持机构要做好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的服务指导、监督管理工作,未经代持机构同意,购房家庭不允许擅自出租住房,商业网站、房产中介等不允许提供相关服务。同时,加大检查力度,对违规出租共有产权住房的相关机构和个人,参考违规出租公租房相关处理规定,采取将不良记录录入管理系统、追究合同违约责任、暂停住房回购和上市手续等措施。


北京:共有产权住房租赁平台化受理

3月1日,北京市住建委等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提及,共有产权住房租赁活动应统一通过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办理,政府租金收益将按照就低原则,采取定额方式收取。
通知提出,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因家庭成员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确需出租住房的,应按照国家及本市住房租赁管理、共有产权住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此外,共有产权住房租赁活动应统一通过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办理,政府租金收益将按照就低原则,采取定额方式收取。
通知指明,服务平台通过对接本市房屋大数据平台信息系统,核验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住房情况。经核验通过,购房人在本市无其他住房,住房出租信息方可在服务平台发布。共有产权住房代持机构自收到购房人住房出租意向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逾期未回复的视同同意出租。
针对住房租金的问题,共有产权住房代持机构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根据区域市场租赁价格和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产权份额比例,按照就低原则,综合确定各项目各套型政府产权份额租金定额收益;租金定额收益实施动态调整,新(续)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的,代持机构按照新标准收取租金定额收益。住房租赁合同期限超过三年的,每三年代持机构可调整一次租金定额收益。
通知另提及,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拟定的住房出租价格低于代持机构确定的市场租金标准,代持机构可优先租赁住房,并按购房人拟定出租价格及持有产权份额比例,向其支付租金收益;
此外,共有产权住房可以出租,但是承租人承租共有产权住房后,不可以再将住房转租。
另悉,该通知自2022年3月20日起实施,试行期限3年。


北京市住建委官网

北京市住建委官网网址:http://zjw.beijing.gov.cn/ 生活在寸土寸金的首都北京,不管你是买房租房保障房,还是拆迁物业建筑业,都离不开一个政府机构—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打开北京市住建委的官方网站(http://WWW.BJJS.GOV.CN),扑面而来的社会主义特色图标让人眼前一“红”,仔细浏览网站,我还真发现不少有意思的知识点。北京市住建委首页截图点开首页,作为一个强迫症我还是有些抓狂,因为首页的栏目太多了!我看不过来啊!于是我决定从上面的分栏里一项一项查看,这样就不会有信息的遗漏了。北京市住建委首页上栏首先我从网站上栏get到了北京市住建委的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安居北京打开第一栏“信息公开”,可以看到下设不同窗口,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告公示、意见征集、政务动态、数据统计等。我选择了“数据统计”,在这里我看到8月、9月公布的2017年1-8月房地产开发投资数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数据。选择“信息公开”栏目下的“规范性文件”则可以浏览各类北京市住建委发布、转发的京建发、京建法文件,如果想要查看规范性文件和法规,在这里就可以查找到。点击第三栏“办事指南”,这里的信息量可真不少。下设的第一个栏目“查询中心”里,可以看到工程建设类、房屋管理类、诚信档案、其他查询等四类公示项目。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房信息、房屋经纪信息、拆迁项目信息、保障房摇号结果、物业企业信息等都在这里可以查询到。例如在购买房屋时可以提前查询这处商品房的项目信息、物业企业的诚信记录等,为自己购买的房屋多一层保障。在“下载中心”可以找到房屋管理、工程建设、专业人员相关、服务大厅业务表格等四项专业表格的下载途径和地址。不要小瞧“办事指南”栏目右下页的内容,点开“取证信息”和“其他业务系统”可以分别解锁不同的信息平台。取证信息内包括建造师、工程师的各类通知;其他信息系统里包括各种网络办事系统,如果每一个系统都是有效可用的,那想来也能为前来办事的人省不少力了~第四栏“政民互动”里可以发现许多市民的投诉和建议,仔细看了看才发现,很多问题北京市住建委都做了答复。“答疑解惑”里就是我说的“吐槽宝地”,居民们的火气怒气怨气都聚集在这里,一些热点提问和回答显示在最上方,我相信这里一定有很多人关注的问题。“意见征集”下有很多条例、办法的意见征集通知和反馈。看到这里我才明白,每一次政府部门颁布文件总说自己征集过广大群众的意见了,而群众们总是面面相觑一脸蒙蔽,原来你们都把意见征集途径藏在这里!原来!在这里!你不说,我怎么知道!(怨妇脸)“知识库”里还有不少好东西,仔细看看原来是把群众的提问分类显示了,包括房地产开发管理类、房屋权属管理类、物业管理类、房屋市场管理类、房屋拆迁管理类、住房保障管理类等十大项,还算是有心,想要查看不同类的居民提问都可以在知识库里查看到。

北京城乡和住房建设委员会官网

法律分析:根据住建部和北京市出台的相关规定,“群租房”并不只是“打隔断”的房屋。 “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
法律依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关于公布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本市住房出租应当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北京拟出新规:共有产权住房将可对外出租

金融界网7月16日消息 北京市住建委牵头起草的《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按照《暂行办法》要求,共有产权住房租赁活动统一通过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进行,平台为购房人提供住房核验、房源发布、合同网签、登记备案等服务。
主要内容如下:
(一)设定出租程序,便于操作管理。共有产权住房租赁活动统一通过市保障房中心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进行,平台为购房人提供住房核验、房源发布、合同网签、登记备案等服务。共有产权住房代持机构在收到购房人住房出租意向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同意出租的意见,通过设定审批工作时限,确保购房人利益。购房人出租住房前与代持机构签订住房出租使用协议,约定住房拟出租价格、期限、出租方式、租金收益分配等,住房租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二)合理确定收益,引导合规出租。突出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属性,政府租金收益原则上根据区域市场租金水平综合确定,在体现住房产权共有的基础上,就低确定政府定额租金收益,充分让利于民。定额租金收益实施动态调整,租赁期内每三年代持机构可调整一次。租金定额收益按项目确定后,代持机构将在服务平台中公布。
(三)委托划转租金,确保按期收缴。租金收取采取托管方式,以购房人名义在代持机构认可的银行开设账户,购房人与代持机构、银行签订委托协议,租金到账后按约定将政府定额租金划转到代持机构指定账户。住房租赁活动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四)明确监管措施,维护社会公平。未经代持机构同意,购房家庭不得擅自出租住房,商业网站、房产中介等不得提供相关服务。市、区住建部门、代持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的服务指导、监督管理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规出租共有产权住房的相关机构和个人,采取将不良记录入管理系统、追究合同违约责任、暂停住房回购和上市手续等措施。


北京拟出新规允许共有产权房出租

共有产权住房交付后能否擅自用于出租?这关系着购房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着社会资源分配公平。实际上,由于子女上学、就近上班等原因,部分已入住共有产权项目的购房人存在住房出租的实际需求,希望能明确细化共有产权住房出租流程和收益缴纳路径。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首次就共有产权住房交付后的出租管理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相关数据调查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北京市已供应共有产权住房项目77个,房源约7.9万套,部分项目已陆续入住。
2017年9月实施的《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用于出租的,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房屋产权份额获得租金收益的相应部分;购房人应在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房屋租赁信息,优先面向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租。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共有产权住房具有保障和市场双重属性,其出租有别于普通商品房的市场出租行为,需统一在政府指定平台中操作,以确保出租行为“封闭管理”。出台试行文件,就是为进一步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行为。“共有产权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与政府共同拥有产权,因此政府专门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既满足了购房人的出租诉求,政府也可以获得国有资产应有的增值收益。而强调出租行为需在指定平台操作,确保出租行为‘封闭管理’,则可以有效防止出租资格管理不严、租金流失等问题出现。”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赵秀池分析表示。
征求意见稿提出,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未经代持机构同意擅自出租共有产权住房的,应按照共有产权住房购房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向代持机构返还违规期间政府产权份额部分租金收益。购房人拒不改正的,代持机构可暂停办理该套住房的回购和上市手续。 (楼兰)


北京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公租房是国家推出的保障性住房租金与租房市场相比要低很多,不过申请公租房需符合相关条件,但许多人对公租房的相关知识并不是很了解,那么北京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呢?北京市公租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北京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申请北京市公租房需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人必须拥有本市户籍,暂时不对外地人开放,且在本市未拥有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规定的标准;2、在本市未申请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3、申请人家庭总资产低于规定的数额,年收入未超过规定的标准。



二、北京市公租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人,申请点应受理该申请、申请点在收到材料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需完成材料的初审工作,并将初审合格的名单及材料上交至市公租房管理局进行复审。



2、市公租房管理局在收到材料的七个工作日内,需完成材料的复审工作,并公示合格名单,不合格者需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理由。对公示名单存在异议的申请人可以进行实名举报,相关部门会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


3、对公示名单无异议或异议未通过的情况下,直接进入申请人轮候阶段,轮候期间,申请人可在当地的公租房信息网上查询轮候的情况。



总结:北京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们。最后提醒大家,如果在轮候期间,自己的家庭人数、住房或收入发生改变时,需主动告知申请点,并提交相关材料,申请点会重新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北京市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对于到北京工作和生活的人群来说,不可避免要面对的一件事情就是租房。但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从有限的工资里再拿一部分来租房,生活就会很吃力,北京公租房申请政策无疑给大家带来了温暖。那么,北京市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北京市户籍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1、京籍无房职工家庭
北京市户籍的无房职工家庭指的是家庭成员在北京市名下没有住房,申请人拥有房源分配区域内的户籍且在北京市工作或者是在房源分配区域内工作。
2、其他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
申请人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在15平方米(包含15平方米)以下,人口数量为3人的家庭年均收入为10万元(包含10万元)以下,人口数量为4人的家庭年均收入为13万元(包含13万元)以下。
二、非北京市户籍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1、工作条件
非京籍公租房申请人需要在北京具有稳定的工作,工作的单位必须是在北京注册的合法企业。
2、年龄条件
非京籍公租房申请人年龄必须是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北京连续缴纳社保或者交纳个税满五年。
3、住房条件
非京籍公租房申请人家庭至少有一人在房源分配区域内工作,在北京名下没有住房,也没有购房记录,同时没有享受过保障性住房。
文章小结:以上就是关于“北京市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的相关内容解答,希望能够给有需要的朋友带来一些参考帮助。需要了解更多的关于公租房申请方面的资讯内容,请继续关注齐家网的其它相关介绍信息或者到当地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国管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法律主观:我们都知道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有时我们是需要提取公积金的。一、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多少1、提供身份证、租房承诺申请书、公积金联名卡,都是原件复印件,如果公积金柜台人员在核实的确没有房子之后可以进行如下标准提取,一个月1500,一次取三个月4500。2、如果你的月租金和你单位给你缴存的公积金(个人部分+单位部分)较低的那一个金额也比1500高的话,可以按照较高的金额进行提取,需要提供身份证、租房承诺申请、公积金联名卡以及租房合同、租房发票(都是原件复印件)。3、注意:有单位一定要找单位经办人(所有原件复印件都给他)去所在区的管理部办理(不可跨区办理),本人不用跑这项业务。如果已从单位离职,又确保单位经办人先把你减员又去管理部给你做了转出(转到所在管理部封存库中)的,可以本人进行办理,如果单位已不存在,可以本人去所在管理部办理。4、租房提取公积金,每3个月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上限,也不得超过月房租费。二、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方法1、职工持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向单位提出提取申请。2、经单位核实后,由单位的住房公积金专管员完整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印鉴。3、职工(或者专管员)持提取申请书及相关提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与单位相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分理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4、分理处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5、如经审核准予提取,那么职工就可以凭准予提取的申请书,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了,受委托银行依照管理核心核定的提取额度以入卡(折)方式支付。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提供身份证、租房承诺申请书、公积金联名卡,都是原件复印件,如果公积金柜台人员在核实的确没有房子之后可以进行如下标准提取,一个月1500,一次取三个月4500。每次可提取申请日前3个月内的住房公积金,且每月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缴存上限,也不得超过月房租费。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国管公积金放宽租房提取金额限制

近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机房资〔2019〕2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将加大对租房消费的支持力度。通知内容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放宽金额提取限制,新增三类特殊人群《通知》中规定“职工家庭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通过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登记备案租房的,可以按季以租金实际发生额为限提取住房公积金。”《华夏时报》记者致电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得知,此前国管公积金对于租房提取金额有明确规定——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每人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500元。新通知发布后,每季度租房可提取公积金的上限由原先的4500元放宽至租金的实际发生额。除此之外,《通知》还新增三类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的人群:“中央国家机关派驻贫困地区参加脱贫攻坚工作的人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扶贫地房租。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新就业大学生,可在入职三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职工家庭生育二孩的,可在二孩出生后三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根据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政策解读显示,对于参加脱贫攻坚工作的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生育二孩的职工家庭这三类群体的政策倾斜将为中央在脱贫攻坚、就业创业、人口生育等领域的重大决策提供配套服务。刺激租赁消费,完善租购并举体系《通知》发布后,将对租房市场产生哪些影响,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此类政策本身是利好租赁成本的下降,所以这也可以刺激住房租赁消费,同时对于整个租赁市场的发展都有利好。预计后续通过公积金提取等形式,能够刺激部分职工和人才的租赁消费。”但同时,严跃进也表示国管公积金改革辐射的群体主要是中央国家机关及在京单位等国管单位的在职员工,虽然此次改革对北京地区租房市场的影响会很大,但是这种影响本身是区域型的。和硕机构首席分析师郭毅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推测到,此次国管公积金强调加大对租房消费支持力度,可能暗示着今后将简化对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流程,“国管公积金管理上比较严格,在申请的流程上,审核的严格程度上,包括申请的时间周期上,都比普通的市管公积金账户包括企业账户要相对更长一些。那么,此次国管公积金强调对于租赁市场的支持,有可能会缩短整体住房公积金的申请的周期。”近些年,国家不断加大对租房市场的支持力度。自2019年以来,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刺激住房租赁消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完善住房市场和保障体系等的政策。《通知》中阐明此次国管公积金改革的目的是为中央国家机关“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建设提供配套服务,更好地惠及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我们国家在整个住房市场的建构上,最近几年一直强调租购并举这样的市场多元体系。” 郭毅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通知》加大对租房消费支持力度,其最重要的意义并不在于稳定租赁需求,而在于连同其它措施一起构建起完整的租购并举的市场体系,“对于租房市场的支持政策,它是一个系统工程。在住房公积金之外,国家还大力推出租房贷款,人才公寓,长租公寓等机制,各个城市都在大力提倡建立租购同权的一个公共服务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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