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教师招聘
2015年山西特岗教师招聘条件是什么?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一)“特岗计划”招聘对象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专科毕业生。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高中教师资格可以向下融通初中教师资格,下同),年龄在30周岁以下(以招聘当年6月30日为界计算,下同),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往届专科毕业生。3、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三支一扶”、支教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考核合格、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未就业的,也可报名应聘。4、省“特岗计划”招聘对象限山西生源。(二)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支教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三)实施国家和省“特岗计划”期间,与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签定了《山西省农村中学教育硕士师资聘用合同》,并注册为“农村中学教育硕士师资”的应届大学毕业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可直接成为签约县(市)的特岗教师。(四)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受小学教师资格限制)也可应聘。所学专业与应聘的特设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4、全日制普通高校非体育、音乐、美术、外语、计算机(现代教育技术)专业毕业生,不得报上述学科的特设岗位;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得报特设岗位;除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支教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外,其他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不得报特设岗位;小学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不得报初中教师特设岗位。更多山西教师招聘考试内容请关注:中公山西教师招聘考试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2015年山西省特岗教师招聘1620名公告
各市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编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5]1号)精神和《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晋教人[2011]3号),为深入实施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切实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现就做好2015年全省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15 年,山西省拟招聘特岗教师1620名,其中国家特岗教师1600名,省特岗教师20名。各设岗县分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山西毕业生网公布的设岗县设岗学校分学科特设岗位招聘信息。 二、招聘对象、条件、程序和办法 按照《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2年修订)》的规定执行。其中,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9号)规定,特岗教师招聘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同时,为保证农村急需的音体美学科和村办小学、教学点教师的补充,对于报考上述岗位的人员,其笔试成绩合格线控制在50分,其他岗位合格线控制在60分。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 本次报名及初次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通过互联网提交报名资料、查询初次资格审查结果。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19日—23日 2、报名网址:山西毕业生网(www.sxbys.com.cn) 3、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5月20日—24日 4、网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时间:2015年5月21日—25日 5、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对在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各设岗县负责审查报考本县特设岗位应聘人员的资格。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照片不符合规格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笔试、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报名时,限报一个县一所农村学校的一个岗位。其中,偏远农村小学和教学点办学条件较为艰苦,考虑到安全和生活问题,应提示其慎重自主选择。报名期间,应聘人员可以修改所报特设岗位及个人信息,各设岗县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应聘人员所报特设岗位及个人信息不得更改。应聘人员报名、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个人照片必须是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彩照(红底或蓝底)且符合网上报名所提示的规格和要求,凡用手机拍摄或有景物背景的照片均为不合格。 (3)报名期间,山西毕业生网每两天公布一次空岗名单,供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选报时参考。 (4)有关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各设岗县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登录山西毕业生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5)从2015年起,我厅将建立特岗考试考生诚信记录档案。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参加考试,如实在无法参加考试请于5月28日前向本县(区、市)教育提出书面说明,无故缺考考生信息将计入考生特岗考试诚信记录,2年内不允许报名参加我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二)考试 1、笔试时间:2015年5月31日上午。考生从5月28日开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面试时间:笔试成绩公布后,各市即可组织面试。全省面试工作于2015年7月15日前结束,各市参照结束时间自行确定各自面试时间。 3、考试注意事项 (1)参加笔试的考生必须是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2)笔试时,监考人员必须严格审验参加笔试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无身份证人员须提供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否则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3)面试时,市和各设岗县必须派专人严格审验进入面试应聘人员的准考证、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备查)、网上报名登记表原件(留存备查),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三支一扶中支教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交的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前,必须严格审验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体检及递补 按《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2年修订)》的规定执行。 (四)公示拟招聘特岗教师名单 1、各设岗县教育局于2015年7月20日前将《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拟招聘特岗教师一览表》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后于7月22日前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2、省招聘工作协调小组审核各设岗县上报的拟招聘特岗教师名单,于2015年7月23日—28日在山西毕业生网予以公示。 (五)集中培训和认定教师资格 各设岗县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特岗教师进行岗前培训,特别要注意做好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培训结束后,对取得培训合格成绩尚未认定教师资格的拟招聘特岗教师进行教师资格认定。 培训工作要求在8月下旬前完成。 (六)签订聘用合同和上岗任教 8月下旬前完成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到设岗县报到等事宜。具体时间由设岗县确定并通知拟聘特岗教师。 四、招聘工作要求 1、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工作力度, 选派政策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此项工作。要严格按照本通知和《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2年修订)》、《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做好招聘特岗教师的各项工作,认真落实特岗教师的相关政策,确保招聘的特岗教师于今年秋季中小学开学前到校任教。 2、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3、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中关于特岗教师招聘经费的统筹办法,安排好今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专项经费,保证招聘工作顺利实施。 招聘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反馈。 联系 人: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李坤 联系电话: 0351-7676630 传真: 0351-202755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点击下载>>> 1: 2015 年山西省国家特岗计划分配表.xls 2: 2015 年山西省省级特岗计划分配表.xls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5月8日
2013年湖南省长沙市教育局招聘教师公告
2013年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含长沙大学附属中学,下同)公开招聘教师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考察和确定拟录取人员工作在市教育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各招聘单位进行,并委托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相关具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1、骨干教师岗位招聘录取人员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学校的岗位竞聘后确定。
2、毕业生岗位招聘录取人员编制到校不到人,工资及津补贴等经费由市财政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标准同等核拨,列入事业单位社保,工作2年后,优秀的作为骨干教师办理上编手续。
3、招聘录取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师德高尚,爱生敬业,身体健康,服从安排。
2、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应种类的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达二乙(语文、英语、音乐岗位为二甲)及以上等级,报考校医、财会等岗位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3、报考骨干教师岗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2)取得教师类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3)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博士研究生、教授年龄放宽到45周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毕业生岗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2)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32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长沙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的相关要求见该两校的《招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见附件3、附件4)。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
1 、时间: 2013 年 4 月 12 日 ――4月15日( 四天 )
上午: 8 ∶ 30---12 ∶ 00 下午: 2 ∶ 00---5 ∶ 00
2 、地点:长沙人才市场 ( 贺龙体育中心南门,劳动西路 299 号 )
3、本次招聘仅设置现场报名;报考人员于报名前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5、6、7、8)、报名期间持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和相关证件证书接受资格初审、现场交付《报名登记表》打印《笔试准考证》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报名登记表》分为:直属单位毕业生招聘岗位报名表、直属单位骨干教师招聘岗位报名表、直属高职院校毕业生招聘岗位报名表、直属高职院校骨干教师招聘岗位报名表,不同类别的招聘岗位不能混报。
4、报考志愿分为第一志愿学校、第二志愿学校和“是否服从调剂”
三种,所填报志愿的学校必须是层次相同,岗位与本人所学专业(音乐、体育等岗位还应与本人主修或专业相符),或与教师资格学科,或与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相同。
5、资格初审时应提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和以下相关证
件、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
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骨干教师岗位:《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毕业生岗位:《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注: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暂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报到证》)、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书》,但资格复审时须提交全部所需的证件证书)
四、笔试
1、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注:音乐、体育岗位为音乐教育、体育教育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课程改革新理念等)两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按7∶3的比例合成为笔试总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2、笔试的考点、考室及考生座号于2013年4月25日(星期四)在长沙教育信息网公布。
3 、笔试定于 2013 年 4 月 28 日 ( 星期日 ) 上午 8 ∶ 30--11 ∶ 00 进行,总时量 150 分钟。
4、2013年5月8日(星期三)开始,可在长沙教育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5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附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复印件),并于5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领取查分结果(或电话问询)。
五、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笔试后,按各专业招聘计划总数的3倍确
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填报第一志愿的上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学校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的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未达比例时,在填报了第二志愿已上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仍
有未达比例岗位时,在填报了“服从调剂”志愿的上笔试合格分数线人
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
绩高低确定)。报名人数未达1∶3比例的专业岗位,报名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考核。
2、考核按照《考核细则》(附件2)在各招聘单位进行,各招聘单位考核的具体时间及内容将在长沙教育信息网、长沙人才网公布。
六、成绩合成
笔试和考核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为考生的综合成绩,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考核前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下均简称“合格分数线”)并在长沙教育信息网和长沙人才网公布。
七、体检
1、体检人选在达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者自愿放弃的,在达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考核成绩高低确定)。替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八、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出现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弃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导致
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在达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中按综合成绩
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考核成绩高低确定),经体
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九、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市教育局对考察合格者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拟录取聘用人员,拟录取聘用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录取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教育信息网和长沙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3、拟录取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未能按时办理档案转入者视为自行放弃。
十、空缺岗位补充录用
招聘岗位因考核后无人入围体检、或入围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放弃相应资格等情况出现空缺岗位且无递补对象时,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交《空缺岗位补充录用申请》,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发布《关于部分空缺岗位补充录用的公告》实施空缺岗位补充录用工作,补充录用的对象为考核后综合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补充录用工作按报名、资格初审、考核、体检、考察、
资格复审和确定拟录取人员等程序实施。补充录用工作仅限一次。
十一、注意事项 :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其在职的父母或配偶所在工作单位的岗位。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和2013年毕业的免费师范生不列入本次
招聘范围。
4、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报考材料并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十二、联系办法
咨询电话:
0731-84899738(长沙市教育局人事处)
0731--84899741 84899753(长沙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报名期间联系电话:0731-82939498 (长沙人才市场)
监督电话:
0731—84899742 (长沙市教育局纪委)
0731-84907996 84907997(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相关网站:
长沙教育信息网( www.csedu.gov.cn )
长沙人才网( www.cshr.com.cn )
长沙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www.csbys.cn )
附:
1、《2013年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2013年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考核细则.doc》
3、《2013年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4、《2013年长沙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5、《直属单位毕业生招聘岗位报名表.xls》
6、《直属单位骨干教师招聘岗位报名表.xls》
7、《直属高职院校毕业生招聘岗位报名表.xls》
8、《直属高职院校骨干教师招聘岗位报名表.xls》
长沙市教育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 0 一三年四月二日
2009年长沙市岳麓区区属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2009年长沙市岳麓区区属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为引进优秀教育人才,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考试,做到公平公正、竞争择优聘用;坚持德才兼备、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分岗位组织招聘,具体岗位及人数如下:
学 科
岗 位 语
文 数
学 英
语 音
乐 体
育 美
术 信
息 生
物 地
理 历
史 政
治 合
计 备 注
湖南师大附中
博才实验中学 4 4 3 1 1 1 14 限骨干教师
2 1 1 1 1 6 限应、往届毕业生
农村中学 2 1 2 5 指坪塘、含浦、莲花、雨敞坪镇范围内中小学,限应、往届毕业生
农村小学 2 2 2 2 2 10
其它小学 3 2 2 2 2 2 2 15 限应、往届毕业生
三、条件和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身体健康,服从安 排,爱生敬业。
2、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3、骨干教师必须现在中学教师岗位任教;具备国家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在4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年龄放宽5岁;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省特级教师;县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已认定的县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省示范性中学及主办中学的骨干教师;参加地市级及以上课堂教学竞赛或科研课题评优中获奖教师。
4、应、往届毕业生招考范围为2004年(含)以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并未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人员。中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计算机水平:中级(毕业生计算机应用能力达省一级水平)或取得了计算机应用能力两个模块的合格证书。
6、普通话水平:语文、英语、音乐岗位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其他岗位达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7、体育、信息技术教师岗位限男性。
四、程序和方法
1、宣传发动
4月16日通过岳麓区政府网(http://www.yuelu.gov.cn/)、长沙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csedu.gov.cn/)、岳麓教育网(http://www.yljy.com/)向社会公布招聘简章。
2、报名
(1)报名方式:全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报名时间:4月20日—4月23日共四天,每天8:30-17:00。请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岳麓教育网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网上报名审核通过者,即为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
(2)缴费和领取准考证:时间为4月28日—4月29日共两天,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地点定于岳麓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岳麓区政府机关大院8栋4楼),带身份证原件、2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彩照,缴纳考务费。委托他人领取准考证的还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每个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5:1,达不到比例的,则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数。
3、笔试
(1)笔试时间: 2009年5月2日(星期六)8:30-11:30
(2)笔试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两科考试分别制卷,试卷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总成绩按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60%的比例折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文学、历史、地理等方面知识以及教育学、心理学、新课改等方面的教育理论知识;专业知识主要是测试相应报考学科的知识水平。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同堂进行,总时量为180分钟。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后,按参加同一岗位笔试者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与各岗位聘用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试教人选。笔试成绩可登录岳麓教育网查询,试教(含面试)对象名单在岳麓教育网予以公示,时间为3天。
(5)下列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试教和面试,不占参加笔试进入试教(含面试)人数比例:
①省特级教师;
②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
4、资格复审
时间为5月12日一天,入围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毕业生: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就业推荐函、《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未就业证明(指往届毕业生)。2009年非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教师技能培训结业证,正式办理聘用手续时再审核《教师资格证》。
(2)骨干教师: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骨干教师证书》(《省特级教师证书》、《优秀教师证书》)、县级教育行政主管人事部门提供的任教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试教(含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进行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方能进入试教(含面试)环节。
5、试教(含面试)
(1)试教和面试同时进行。试教主要测试试教人员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效果以及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面试主要是测试试教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心理状况。
(2)试教时间和地点由岳麓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试教前三天在岳麓教育网公布,试教内容于试教前一天晚上8:00在岳麓教育网公布,未按时参加试教人员取消试教资格。
(3)按试教(含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试教(含面试)成绩可登录岳麓教育网查询,体检对象名单在岳麓教育网予以公示,时间为3天。
6、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我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由岳麓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及聘用资格,由此出现职位空缺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试教(含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结果、考察对象名单在岳麓教育网予以公示,时间为3天。
7、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调阅、审查其档案资料,并进行考核。如被考核人员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试教(含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且体检合格。考察结果及经区人事局、教育局资格终审合格的聘用人员名单在岳麓教育网予以公示,时间为3天。
六、管理和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被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的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与聘用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每聘三年。聘用合同一式三份,经区人才交流中心鉴证后,用人单位、个人、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各存一份。本次招考正式聘用的教师均纳入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编制管理,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聘用人员享受与岳麓区区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待遇,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长沙市岳麓区人事局
长沙市岳麓区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
2013年山东滨州经济开发区教师招聘46名公告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滨办字〔2007〕23号)、《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的通知》(滨办发〔2008〕23号)和《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滨人社办发[2013]8号)精神,经滨州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滨州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后出生),其中2013年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和年龄限制; (五)报考幼儿教师、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职业中专教师岗位的须具有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六)应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七)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在以往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人数、专业要求 教育系统46名。专业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滨州经济开发区2013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9月26日—9月29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中海大厦裙楼3楼第二会议室(滨州市渤海十八路667号)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向招聘主管部门出具以下材料,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填写好的《报名表登记表》(附件2,贴好照片)、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本人同底版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背面写上姓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表上的诚信,亲自在签名栏签名。《报名表登记表》在滨州经济开发区政务网(http://www.bzkf.gov.cn/)下载。 由区党群部、纪工委和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期间,因提交材料不全造成无法审核的,视为弃权。 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应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照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在滨州经济开发区政务网(http://www.bzkf.gov.cn/)公布。 四、招考程序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分类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地点: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2、笔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不同,设置不同的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教学基础知识、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及综合文化知识测试等。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说课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说课人名单及领取说课准考证等相关事项,将在滨州经济开发区网站进行公布。 (二)说课 1、说课的时间和地点:说课时间和地点见说课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说课,并缴纳说课考务费70元。 2、说课内容:说课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普通话水平、仪表、身体健康状况及板书、教态、语言表达、教学环节组织等能力。 (1)教育音乐、体育和幼师岗位进行说课和技能测试,按照笔试、说课和技能测试成绩3:4:3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2)教育其他岗位进行说课,按笔试成绩、说课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说课结束后,依据应聘者的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说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技能测试情况确定。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核体检范围资格。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岗位要求的优先条件、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滨州经济开发区网站进行公布。 五、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根据工作需要,考核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滨州经济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滨州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滨州经济开发区政务网(http://www.bzkf.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543-3185576 3712380 (二)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三)监督电话: 0543-3183608 附件: 滨州经济开发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一览表.doc 滨州经济开发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滨州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3 年9月16日
2017年河南邓州市城区部分学校选调教师115人公告
为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充实城区部分学校教师队伍,经市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采取选调方式,为城区部分学校补充任课教师。为确保选调工作有序进行,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确保选调教师质量。 二、选调数量及学科(115人) 本次选调任课教师115人。(见附件) (一)选调六高中教师15人 (二)选调思源学区思源实验学校、解放校区初中部教师18人 (三)选调小学教师82人 三、选调范围和对象 选调范围和对象:邓州市所辖的所有正式公办教师。 四、选调条件 (一) 1、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本职工作,团结同志,关心爱护学生,师德高尚。 3、刻苦钻研、学习教育教学业务理论,熟悉教育教学业务。 4、年度考核连续三年称职以上。 (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符合选调要求的。 五、选调资格 1、教师资格:选调小学教师须取得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选调初中教师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选调高中教师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现任初中、高中教师报考的任教学科须与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或现在任教学科一致。 2、工作年限:2012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 3、年龄:50周岁以下(1967年8月1日后出生)。 4、近三年来在师德师风方面未受处分。 5、近三年来,报考小学岗位的有在六年级任教的经历且成绩优异;报考初中岗位的有在九年级任教的经历且成绩优异。报考高中岗位的有在高中任教的经历(硕士研究生不受此条件限止)。 6、学历:选调初中、高中教师须取得有本科及其以上毕业证书。 选调小学教师须具备以上1—5条,选调初中、高中教师须同时具备上述6条,资格审查以人事档案和各中心校、局直学校综合鉴定为准。 六、程序及方法 1、申请报名: 凡符合“资格”和“条件”人员到各乡镇中心校和局直学校报名。报名时,个人须填写公开选调报名表,农村教师(含湍河)须经当地乡(镇)党委、中心校同意并加盖公章;局直学校须经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城区民办学校公办教师报考需所在民办学校同意并盖章,每位教师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由各乡镇中心校、局直学校汇总后报教体局人事科。 报名时需交验:(1)教师选调报名表;(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报考初中、高中岗位的教师须提供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上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4)中心校、局直学校出具的综合鉴定(包含近三年来思想品德、任教年限、年级、学科、XX年XX月—XX年XX月在XX高中任教、教学业绩在本区域内的层次及师德师风方面有无受过处分等情况)。 2、资格审查: 全市报名汇总后,由教体局纪委、人事科负责对所有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凡有提供选调材料不真实、虚假信息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3、笔试: 符合“资格”和“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教育教学理论、教材教法、职业道德、新课改。报名人员低于等于选调人数的不再组织笔试,经考核合格后直接调入。 4、初选: 根据高中、初中选调学科人员数量,按笔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根据小学选调人员数量,按笔试成绩、分报考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如出现名次并列时按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职称高者优先;职称相同时,教龄长者优先;教龄相同时,年龄大者优先。按1: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如发现有不合格人员,取消资格后,按学校分学科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确定: 对初步确定的公开选调人员经市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教体局人事科负责办理调动手续。 七、报名及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3日至8月5日下午6时。逾期不予受理。 考试时间为2017年8月8日上午,各单位于2017年8月7日下午到教体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八、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顾全大局,把思想统一到市教育领导小组的决定上来。二是要做好广泛的宣传发动,让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踊跃参与其中。三是要抱着对组织、对教师、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严肃、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整个选调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性,确保选调教师的质量,进一步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九、本实施方案由市教育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377-62168682;咨询电话:0377-62168623 附件: 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职位表 邓州市教育领导小组
2011年天津市塘沽教育局公开招聘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国家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按照编制和岗位需求情况,塘沽教育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非天津生源(以高考时考生户籍所在地为准)人员须为教育部直属综合性大学及师范类院校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师范类院校2011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天津生源人员须为学前教育专科或音乐、舞蹈、美术类专业本科毕业生;非天津生源(以高考时考生户籍所在地为准)人员须为学前教育或音乐、舞蹈、美术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3、已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须获得相应学位证书; 4、专、本科毕业生须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毕业研究生须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 6、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只能应聘小学教师岗位; 7、须已取得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8、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 9、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10、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岗位查询请详见《2011年塘沽教育局公开招聘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表》(附件)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招聘人数与确认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3的岗位不能开考或由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调减招聘计划。不能开考岗位信息在塘沽人社局网、滨海人才网、塘沽教育网公布。 一报名时间 2011年11月29日(周二)—12月3日(周六) 上午9:00----11:30 下午1:30---4:00 二报名地点 天津滨海人才市场(塘沽杭州道1400号)。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簿、毕业证、学位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报告单及教师资格证书等岗位所要求的证件(以上证件用A4纸复印一份)按指定的时间、地点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由亲属代报。 2、应聘人员从塘沽人社局网、天津滨海人才网、塘沽教育信息网下载并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现场交纳笔试考务费45元,进入面试人员交纳面试考务费45元;享受低生活金家庭的应聘人员持区、县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生活证明、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免收考务费。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段的一个岗位。 4、应聘人员必须按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填报,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5、应聘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交费凭据于2011年12月9日(周五)上午8:30—11:00到天津滨海人才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保育院2011年公开招聘专任幼儿教师公告 招聘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保育院2011年公开招聘专任幼儿教师公告 为确保塘沽保育院2011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天津市及滨海新新区有关规定及《天津滨海新区塘沽保育院2011年公开招聘专任幼儿教师方案》有关要求,现将塘沽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保育院2011年公开招聘专任幼儿教师公告
为确保塘沽保育院2011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天津市及滨海新新区有关规定及《天津滨海新区塘沽保育院2011年公开招聘专任幼儿教师方案》有关要求,现将塘沽保育院招聘专任幼儿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塘沽保育院2011年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塘沽保育院2011年拟公开招聘专任幼儿教师7名。
三、招聘范围与对象
全日制高等院校英语专业、艺术专业、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大专期间学习过学前教育专业现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及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须具有小学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5、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1年6月29日—7月3日
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4:00
2、报名地点:天津滨海人才市场(塘沽杭州道1400号)
3、报名咨询电话:022-25341439
4、现场报名要求:
(1)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招聘人数与确认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3时,由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2)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近期一寸免 冠照片3张,有工作经历的要提供详实的简历。2011年应届毕业生可出具学校有关学业等情况证明。 资格审核通过后缴纳笔试报名费45元/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聘人员持区、县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和户口本,免收 考务费。
(3)资格审核合格并完成缴费者在规定的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和交费赁据领取笔试准考证。
领取时间:7月13日 上午9:00—下午4:00
领取地点:天津滨海人才市场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委托专门考试机构命题。
1.笔试。笔试时间:7月14日。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主要考核幼儿教师、英语、舞蹈、美术教师应掌握的专业知识和应具备的剧本技能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为:7月18日,在塘沽党建网、塘沽妇联网站www.tgfl.org.cn上查询。
2.面试。具体时间另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由塘沽工委组织部会同塘沽妇联组织,主要考核教师的基本素质、个性特征及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合成总成绩。按照合成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行体检和组织考察人员名单,报滨海新区区委组织部。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塘沽党建网、塘沽妇联网站、滨海人才网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和组织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组织考察人员。
体检时间:7月26日。
体检地点:塘沽第五中心医院体检中心。
体检不合格者在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组织考察。
塘沽工委组织部、塘沽妇联组成考察组。考察结束后,形成考察材料,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滨海新区区委组织部,拟聘人员名单在塘沽党建网、塘沽妇联网站、滨海人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滨海新区区委组织部有关程序要求,由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办理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塘沽所属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住宿问题自行解决。
七、纪律与监督
(一)保育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二)保育院2011年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监督电话:022-66896079
2012年陕西礼泉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原省人事厅《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陕人发〔2006〕10号)和《咸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咸政发〔2005〕40号)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咸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初中、幼儿园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12年礼泉县农村初中、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60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2年应届和往届未就业、全日制教育师范类大专学历毕业生(礼泉籍生源优先)、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按附表岗位要求确定。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发证日期和全日制统招应往届毕业生的报到证发证日期均为2012年8月14日前。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84年8月14日至1994年8月14日期间出生),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4日以后出生的)。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附表岗位要求为准。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教育师范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农村初中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教育师范类二批本科以上学历。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报备、录取聘用等方法分步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礼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j.liquan.gov.cn/)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2年8月20日—8月23日(上午 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礼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城东二环果品交易市场办公大楼二楼),咨询电话:029—35621323。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首先从礼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下载《礼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聘者应持有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户口本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版1寸彩照4张到县人社局接受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场办理登记、缴费、确认等报名手续。填写报名登记表时,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书,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信息,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规定,收取笔试考务费每名考生100元。
5、笔试准考证的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于2012年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礼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6、为了体现公平竞争,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原则上减少或取消该专业招聘计划,必要时进行专业调整(特殊岗位引进急需人才除外)。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与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师道德与教育法、公文写作、文学知识、历史知识、科技常识、环境保护、事业单位概况、国情、省情、市情、县情、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内容。
笔试时间为2012年8月28日上午公共知识8:30—10:30。考生持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职位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不受1:2比例限制。考生可在礼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看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时,根据各专业的具体情况及招考人数,由县人社局提出面试方案,进行面试。采取现场讲课评分的形式,讲课内容为所报学科的现行幼儿园或初中教材,每人试讲10分钟。
试讲内容:农村初中各招聘岗位的试讲内容为现行初中科目教材的内容;幼儿园各招聘岗位的试讲内容为现行幼儿园科目教材内容。试讲题目提前一小时抽签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本专科学历职位上报考的研究生与本专科考生凭面试成绩确定次序,本专科考生之间凭综合成绩确定次序),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综合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考生可在在礼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看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①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要求的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②其他所有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按照《公务员体检试行标准》分别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依次予以递补。(体检具体时间、地点按照网上通知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核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工作学习成绩、思想品德、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实表现,有无不良表现,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根据有关规定,凡在报名、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责任自负。
(六)公示
体检考核结束后,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七)报备
公示结束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招聘人员名单上报市人社局审查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八)录取聘用
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人事代理。新招聘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职工同等待遇。考生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考生个人负责。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必须填报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建议关注考试的相关公告。如面试、体检等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公告由礼泉县公开招聘农村初中、幼儿园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礼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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