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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管理承担什么责任

来源:莆仙生活网时间:2024-04-22 22:16:09编辑:莆仙君

行政责任主要包括哪些责任

法律分析:行政责任有精神罚,例如警告、通报批评;财产罚,例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以及资质罚,例如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行政责任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行政责任主要形式有: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等;强制性行政责任包括强制划拨、执行罚等;补救性行政责任的形式较多,主要有:认错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撤销违法、纠正不当、返还权益、行政赔偿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工作内容和职责是什么?

行政工作内容和职责如下:1、负责办公室日常办公制度维护、管理。2、负责公司行政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3、负责办公室各部门办公后勤保障工作。4、负责对全体办公人员(各部门)进行日常考勤。5、负责公司办公设备,如计算机、传真机、签字长途电话、复印机的具体使用和登记,名片印制等工作。6、在公司未建立人力资源部门之前,建立初步的人事管理制度,并履行人事管理职责。7、处理公司对外接待工作。8、组织公司内部各项定期和不定期集体活动。9、协助总经理处理行政外部事务。行政人事部的岗位设置行政人事部经理:负责整个部门行政人事的统筹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审批等。行政主管:负责部门中行政部分的事务管理,包括厨房、保安、清洁、宿舍等。人事主管:负责部门中人事部分的事务管理,包括招聘,培训,考勤,薪酬,绩效及员工关系等。行政助理:协助行政主管处理具体工作中实务性工作,属于执行层面的人员配置。人事助理:协助人事主管处理具体工作中实务性工作,属于执行层面的人员配置。其他文员:如招聘专员,培训专员,薪酬专员,企划专员,前台文员等等。

行政职能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职能包括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社会职能等。具体为管理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教育、科学、文化事业等;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执行行政决定、命令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十一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等。


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国家依据哪部法律进行赔偿

关于行政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国家赔偿法》,行政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如果有侵权行为的话,那么行政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比如违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违法使用警械造成公民受伤或死亡的,违法采取查封措施的,都要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行政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是《国家赔偿法》。 《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二、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构成行政侵权赔偿责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必须是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只有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才能申请行政赔偿。 2、必须有造成损害的事实。若没有造成损害的事实,赔偿则无从谈起。 3、违法的行政行为和损害的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就是说因为行政行为的原因,才造成了损害的事实结果。 4、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确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错误)。 国家法律制度虽然赋予了行政机关执法的权利,可是行政机关的执法权不是无限的,行政单位的每一项执法行为都必须有法可依,而且工作人员的执法过程也有相应的程序法进行约束,只要涉及行政侵权,被侵权方都可通过法定途径申请赔偿。


国家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可依据哪些法律进行判决赔偿

法律主观 :行政机关能依据不同的法律对同一违法行为多次处罚吗 不能。 《 行政处罚法 》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 行政处罚 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民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 实施的是同一个违法行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是: 1、必须有违反行政法上的义务的事实存在; 2、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过错; 3、行为人必须具有责任能力; 4、行为具备特定法律规范的限制性条件,本案中彭新建是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只有一个违法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禁止的行为,所以该案是同一个违法行为,应受一次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也就是说: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了一种法律规范,同一行政机关只能依法给予一次罚款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了两种以上法律规范,同一行政机关或不同行政机关也只能由一个行政机关给予一次罚款处罚;依法应对同一个违法行为给予其他处罚的不受此限。 希望通过上面的内容您能对于对同一违法行为多次处罚相关的问题有更加深入的了解。法律客观 :《行政诉讼法》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与权利是什么

  1、职责:负责服务、协调总经理办公室工作,检查落实总经理室安排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反馈总经理室,保证总经理办公室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负责安排公司的年度工作会议、月度及每周工作例行等会议,并且编写会议纪要和决议,并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及时了解和反馈有关信息;

  2、权利: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与权利是什么

1、职责:负责服务、协调总经理办公室工作,检查落实总经理室安排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反馈总经理室,保证总经理办公室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负责安排公司的年度工作会议、月度及每周工作例行等会议,并且编写会议纪要和决议,并督促各部门贯彻执行,及时了解和反馈有关信息;

2、权利: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行政责任是指什么

行政责任是指犯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给于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行政责任是什么

行政责任是指犯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罚两种方式。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者其他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行政责任包括哪些

行政责任包括:1、根据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不同,可以分为行政主体的责任和国家公务员的责任;2、根据行政责任所涉及的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内部行政责任和外部行政责任;3、根据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同,可以分为补救性行政责任、惩罚性行政责任;4、根据行政责任的具体内容不同,可以分为精神罚、财产罚、身份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加强证据材料移交、接收衔接,完善案件处理信息通报机制。


行政责任包括哪些类型

行政责任有精神罚,例如警告、通报批评;财产罚,例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以及资质罚,例如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行政职权的来源为标准行政行为可分为

以行政职权的来源为标准行政行为可分为:1、职权行政行为;2、授权行政行为;3、委托行政行为。行政行为,行政主体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的概念包括以下几层含义: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2、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3、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特征如下: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行政行为均须有法律根据,具有从属法律性,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授权,行政主体不得作出任何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具有一定的裁量性,这是由立法技术本身的局限性和行政管理的广泛性,变动性,应变性所决定的;3、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即可依法自主作出。即使是在行政合同行为中,在行政合同的缔结,变更,解除与履行等诸方面,行政主体均具有与民事合同不同的单方意志性;4、行政行为是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行政相对方必须服从并配合行政行为。否则,行政主体将予以制裁或强制执行。这种强制性与单方意志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没有行政行为的强制性,就无法实现行政行为的单方意志性;5、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行政主体所追求的是国际和社会公共利益,其对公共利益的集合,维护和分配,应当是无偿的。当特定行政相对人承担了特别公共负担,或者分享了特殊公共利益时,则应该有偿的,这就是公平负担和利益负担的问题。行政行为是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双方当事人围绕行政行为形成法律关系。行政主体有权依法实施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则负有服从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


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形成的各种行政关系

因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而形成的各种行政关系如下:行政法律关系;行政赔偿;行政奖励;行政授权;行政合同;行政补偿;行政强制;行政指导等其他的行政关系。行政机关与行政主体的关系:1、行政机关是依法设立的政府行政职能部门,是行政主体的主要内容。行政主体的主要内容是行政机关,除此之外,行政主体还包括依法设立的政府行政机构及法律,行政法规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其他社会组织,团体等部门或单位,其内涵较行政机关更为丰富多彩。2、行政机关是依法享有特定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利,法律义务的政府行政职能部门,但也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是适格的行政主体,在某种特定的范围内,其也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或者是行政管理的相对人。扩展资料: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责任名词解释

行政责任是指犯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一、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通报批评;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行政拘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3.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行政责任名词解释

“行政责任”,是行政法律责任的简称,指有违反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所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是对国家工作人员及由国家机关委派到企业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的行政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制裁性处理。行政处分的种类包括警告、记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等。“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他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实施的一种制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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