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转额
流转税是以流转额为计税依据的税收。
这个有以下几个原因1、以商品生产、交换和提供商业性劳务为征税前提,征税范围较为广泛,既包括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产品销售收入,也包括第三产业的营业收入;既对国内商品征税,也对进出口的商品征税,税源比较充足.2、以商品、劳务的销售额和营业收入作为计税依据,一般不受生产、经营成本和费用变化的影响,可以保证国家能够及时、稳定、可靠地取得财政收入.3、一般具有间接税的性质,特别是在从价征税的情况下,税收与价格的密切相关,便于国家通过征税体现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4、同有些税类相比,流转税在计算征收上较为简便易行,也容易为纳税人所接受 .从客观来说,目前我国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的条件尚未成熟。目前我国所得课税的范围和税基均较窄,企业的经济效益不高,税收征管力量和财务管理水平也较低,不宜实行以所得税为主体税种。流转税已被人们所熟悉和习惯,且在征管方面已积累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因此应继续推行和完善流转税。从国外情况看,现在只有美国、日本少数国家以所得税为主体,而且是以个人所得税为主。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和个人收入水平来看,也不符合我国国情。近几年,一些以所得税为主体的国家,由于高额所得税所形成的投资率下降和政治上的不安定,不得不进行税制改革,相继降低所得税,出现增大间接税,缩小直接税等税收新动向。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是关于我国税制模式的一种主张。其理由是: (1)从流转税组织的税收收入在全部收入中所占的比重看,在新的税制中,按商品流转额课征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在各税总收入中占60%左右,而按所得额征收的各种所得收入占各税总收入的35%左右,按国际惯例,哪类税收在税收总额中的比重最大,哪类税收便是主体税种。所以我国仍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2) 这是由我国现有生产力水平和国民收入所决定的。由于按流转额征税征收范围广,使税收具有广阔的税源,可以充分发挥流转税保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调节经济和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的作用等。
流转税怎么算
流转税又称流转课税、流通税,指以纳税人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流转额或者数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流转税附加税(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以上税种涉及计算资料很多。你如果需要详细的资料。请提供你的邮箱。各种流转税的计算方法 一、“增值税”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三步计算) (1)计算销项税:销售额×税率(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进口为0%), 注:①征税范围:包括销售或进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②计税依据(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不含增值税;如含税,要换算) 换算公式: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 税率 17%或13%)。 ③确定销售额的几种销售方式: 折扣方式:关键是是否同一发票,折扣额另开发票,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以旧换新:按新货物的价格确定销售额。 以物易物:销售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同时算出销项税、进项税。 包装物押金:押金单独记帐,不并入销售额。押金没有退,或一年以后退,并入销售额征税。 价格明显不合理,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销售额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销项税的计算请注意P130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 计算进项税:(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就是购买方支付的进项税) ①准予低扣的进项税: a、购进货物或接收劳务、进口货物取得增值税发票、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含税务所代开的专用发票) b、向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等购买的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买价×13%; c、 [外购货物(固定资产除外)和销售货物支付的运费+建设基金]×7%,但装卸费、保险费除外。 d、购入废旧公司销售的废旧物质普通发票上的金额×10%, ②不得低扣的进项税: a 购进的固定资产。(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包括新建、改建、修缮和装饰建筑物。) b 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指用于营业税项目) c 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 d 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购进。 e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的购进货物。 f 未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凭证上未注明增值税额。 进项税低扣时限: 防伪税控专用发票进项抵扣时限,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认证,当月抵扣。 海关完税凭证进项抵扣时限,完税凭证开具之日起9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申报抵扣。 购进废旧物质进项抵扣时限,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申报抵扣。 (3)应纳税额的计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注: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其不足低扣部分可结转到下期低扣。 2.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算:销售额×征收率(6%、商业4%),不能低扣任何进项税, 含税要换算:含税销售额÷(1+6%或4%) 3.进口货物的计算:(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17%.不能低扣任何税。 4. 兼营行为:⑴兼营不同税率(17%和13%),能分则分,不能分从高适应税率; ⑵兼营非应税劳务(营业税劳务),能分则分,不能分一并征收增值税; ⑶兼营免税和应税项目,能分应税征,免税不征;不能分全部征税。 5.混合销售行为:一项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又涉及营业税。以增值税为主征增值税,以营业税为主征营业税。运输企业的混合行为一定征增值税。 6.兼营免税项目,又无法划分不得低扣的进项税额公式: 不得低扣的进项税=全部进项×(免税销售额÷全部销售额)。 7.兼营增值税和营业税,又无法划分不得低扣的进项税额公式: 不得低扣的进项税=「营业额÷(销售额+营业额)」×进项税额 二、消费税的计算 1.从价征收:(分两步计算) ⑴销售额:(基本同增值税,而且是一笔销售额征两种税,注意包装物和押金的处理)。 组成计税价格: a自产自用=(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连续生产不纳税。 b委托加工=(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c进口=(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⑵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注:成套消费品从高适应税率。 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并已缴纳消费税的税款,可以从应纳税额中低扣。 注意,消费税的销售额也不含增值税,如含要换算(公式同增值税)。 2.从量征收: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征收:销售数量单位税额+销售额税率 三、营业税的计算 1. 计税依据:交通运输、建筑、金融保险、邮电通信、文化体育、娱乐和服务业(代理、旅店、饮食、旅游、广告、仓储、租赁等)的应税劳务的营业额;转让无形资产的转让额;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 注:⑴以上九个行业缴营业税,其他行业缴增值税。 ⑵营业税的特殊规定中请注意“减去”的内容。 ⑶价格明显偏低的,税务机关可以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①按当月同类平均价格; ②按最近同类平均价格; ③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税率) 2.应纳税额的计算=营业额×税率。(三档税率) 3.兼营和混合行为的税务处理同增值税。 4.注意扣缴义务人。 四、关税的计算 1.计税依据(完税价格) 一般贸易进口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成交价+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其他劳务费。 2.关税=完税价×关税税率。
依据计税方式不同,流转税可分为什么?
依据计税方式不同,流转税可分为什么? 依据计税方式不同,流转税可分为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四大类。 流转税的计税依据是否包含税金本身 价外税不包括,如增值税。 价内税不包括,如营业税、消费税。 关于流转税的计税问题 您好,会计学堂陈老师为您解答 交增值税的不交营业税,交营业税的不交增值税 在增值税的基础上对特殊的产品征收消费税 欢迎点我的暱称-向会计学堂全体老师提问 税收中的流转税是以什么为依据征收的?所得税分为哪几类? 流转税以商品流转额或费商品流转额为计税依据 所得税是指以纳税人的各种收益额为征税物件的一类税收 baicaiyi会计希望帮助到你 流转税的的计税原则是? 流转税 流转税又称流转课税、流通税,指以纳税人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流转额或者数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营业额为征税物件的一类税收。流转税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产物,各种流转税(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是 *** 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就我国现行的税制而言,流转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及一些地方性工商税种。 流转税的主要特点是: 第一,以商品生产、交换和提供商业性劳务为征税前提,征税范围较为广泛,既包括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产品销售收入,也包括第三产业的营业收入;既对国内商品征税,也对进出口的商品征税,税源比较充足。 第二,以商品、劳务的销售额和营业收入作为计税依据,一般不受生产、经营成本和费用变化的影响,可以保证国家能够及时、稳定、可靠地取得财政收入。 第三,一般具有间接税的性质,特别是在从价征税的情况下,税收与价格的密切相关,便于国家通过征税体现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第四,同有些税类相比,流转税在计算征收上较为简便易行,也容易为纳税人所接受 (一)流转税特征 1.课征普遍 2.以商品和非商品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 3.实行比例税率 (二)流转税作用 1.广泛筹集财政资金 2.能够保证国家及时稳定地取得财政收入 3.配合价格调节生产和消费 根据操作方式的不同,换向阀可分为什么 根据操作方式的不同换向阀可分为手动换向阀、电磁换向阀、电液换向阀等。 换向阀是具有两种以上流动形式和两个以上油口的方向控制阀。是实现液压油流的沟通、切断和换向,以及压力解除安装和顺序动作控制的阀门。 换向阀动作准确、自动化程度高、工作稳定可靠,但需附设驱动和冷却系统,结构较为复杂;阀瓣式结构则较简单,多用于流量较小的生产工艺上。 在石油、化工、矿山和冶金等行业中,换向阀是一种重要的流体换向装置。该阀安装在稀油润滑系统输送润滑油的管道中。通过变换密封元件在阀体中的相对位置,使阀体各通道连通或断开,从而控制流体的换向和启停。 按现行税法规定,计税依据可以分为什么? 计税依据可以分为计税金额和计税数量两类:其一,计税金额,具体种类有:以销售(营业)收入金额为计税依据,如消费税、营业税等;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如增值税;以所得额为计税依据,如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以财产价值为计税依据,如房产税等。其二,计税数量,即以课税物件的自然实物量为计税依据,具体计量标准有数量、重量、面积、容积等,如车船使用税以车辆的辆数和船舶吨位为标准计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平方米为标准计税,汽油、柴油以升为标准计征消费税。在某些情况下,上述两类计税依据可以并用,如对白酒征收的消费税以斤数和出厂价格为计税依据。 以作出裁决的依据不同为标准,仲裁可分为什么 你好 以作出裁决的依据不同为标准,仲裁可以分为C.合法仲裁和衡平仲裁 希望回答帮到你 4. 以计税依据为标准,关税分为( )。 A. 从价税 B. 从量税 C. 复合税 E. 滑准税 以计税依据为标准,可以把关税分为从价关税,从量关税,复合关税和滑准关税. 关税的分类 (1)以应税货物的流向为标准 ,可以把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和过境关税. (2)以征税目的为标准,可以把关税分为财政关税,特别关税和混合关税. (3)以计税依据为标准,可以把关税分为从价关税,从量关税,复合关税和滑准关税. 根据讯号方式不同,通讯可分为-------和------- 根据讯号传输方式不同,通讯可分为:地波通讯和天波通讯。
流转税是什么
流转税又称流转课税、流通税。指以纳税人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流转额或者数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流转税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产物,各种流转税(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其主要特点表现在:1、以商品生产、交换和提供商业性劳务为征税前提,征税范围较为广泛,既包括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产品销售收入,也包括第三产业的营业收入;既对国内商品征税,也对进出口的商品征税,税源比较充足;2、以商品、劳务的销售额和营业收入作为计税依据,一般不受生产、经营成本和费用变化的影响,可以保证国家能够及时、稳定、可靠地取得财政收入;3、一般具有间接税的性质,特别是在从价征税的情况下,税收与价格的密切相关,便于国家通过征税体现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流转税是什么意思
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简单讲就是在购进和销售时可以互相抵扣的税种。【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十条纳税人的各种存货应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纳税人外购存货的实际成本包括购货价格、购货费用和税金。计入存货成本的税金是指购买、自制或委托加工存货发生的消费税、关税、资源税和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纳税人自制存货的成本包括制造费用等间接费用。【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流转税主要包括( )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课税对象的名词解释
课税对象又称税收客体,它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征税的根据,也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在现代社会,国家的课税对象主要包括所得,商品和财产三类. 国家的税制往往也是以对应于这三类课税对象的所得税、商品税和财产税为主体。 课税对象有哪些?课税对象和税源课税对象又称征税对象.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征税的根据。课税对象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 课税对象与税目关系密切,税目是课税对象的具体化.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体现了征税的广度一般通过确定税目划定征税的具体界限,凡列人税目者征税,不列人税目者不征税。通过这种分类便于贯彻国家的税收政策,即对不同的税目进行区别对待,制定高低不同的税率,为一定的经济政策目标服务。 与课税对象相关的另一个概念是税源,税浑是指税收的经济来源或最终出处。有的税种的课税对象与税源是一致的,如所得税的课税对象和税源都是纳税人的所得,有的税种的课税对象与税源是不一致的,如财产税的课税对象是纳税人的财产,而税抓往往是纳税人的收人。课税对象课税对象解决对什么征税的问皿,税舔则表明纳税人的负担能力。由于税派是否丰裕直接制约着税收收人规模,因而积极培育税派始终是税收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课税对象的名词解释
课税指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对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征收货币或实物的行为。课税对象又称征税对象,是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国家据以征税的依据。课税对象体现不同税种征税的基本界限,决定着不同税种名称的由来以及各个税种在性质上的差别。是构成税收实体法诸要素中的基础性要素,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最主要标志。 征税对象也决定了各个不同税种的名称。如消费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这些税种因征税对象不同、性质不同,税名也就不同。 征税对象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变化。在自然经济中,土地和人口是主要的征税对象。在商品经济中,货物、劳务、企业利润和个人所得等成为主要的征税对象。按照课税对象的性质,税收通常被分为三大类,即对流转额的课税,对所得额的课税和对财产额的课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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