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经济适用房
还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法律分析:还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只要政府进行摇号,就可以进行申请。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经济适用房取消给我们带来了什么?
国家推出经济适用房的本意是好的,但是经适房背后的种种黑幕,想必大多数人不是很清楚。经适房的存在,我认为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应该取缔,原因如下: 一、你为城市做了贡献,政府就为你提供经适房。看似很合理的逻辑,其实漏洞百出。举例说,在深圳这里打拼的人们,谁不是在做贡献呢。只是有的人赚的钱多,有的人钱少点。按经济规律说,贡献大,赚的钱也多,所以造就了富人。贡献小,赚的钱也就相应少点,这都很正常。那么,你赚的钱少,贡献相对小点,那为何政府需要花所有纳税人的钱,去给你提供住房呢??这是不合理之一。 二、经适房本身具有商品属性,按照现有法律规定,五年之后,可以上市流通,也就是说可以变现。这就使经适房具备了商品的特性,而不再仅仅是一个房子。经适房的价格普遍比周边商品房低1万/平米左右,而五年之后,这一万/平米乘以房子面积就是购房者的纯利润。要知道深圳的经适房还送带装修的。这巨大的利益,牵动着所有人的神经。买得起房的、买不起房的,有钱的、没钱的,当官的、做生意的。三教九流各色人等,只要会投机,懂钻营,各式手段,各种关系,都开始粉墨登场了。最后关系硬的,手段高的胜出。大家可以去看看,都是什么人在住经适房。而有的经适房从交房之日,就被放租了。拿经适房这种雪中送炭型的房子取赚取租金,大家说这种人还需要经适房吗?经适房现有的分配、监督机制,不能保证分配的合理、公平、公开、公正性!所以,后来媒体报道的,经适房车库里,豪车扎堆,就不足为奇了。更有官员称,人家买了经适房后,说不准中了大奖呢,一下子发了财呢。太荒唐、可笑了! 三、为了解决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政府应把重点放在建设廉租房上,产权归政府,租金微乎其微。这样,没什么利益可图的情况下,各路鬼神就可以不伸出黑手了。需要住房子的老百姓也有地方住了。 经适房完全可以取消 原因如下: 首先,逻辑不通。你赚不到钱,买不起房,政府就要用大家的钱去给你盖房子?这是什么逻辑啊??经适房和商品房有巨大的利益差,这个利润,应该归谁啊?? 这不是拿老百姓的钱去给少数人吗?第二,经适房最后是到了穷人的手里吗?到了穷人的手里,还勉勉强强说的过去。劫富济贫嘛。但是,事实是怎样的呢?最后到了开宝马、奔驰车主的手里,那这个现象,该谁负责呢?拿了老百姓的纳税钱,去给富人添砖加瓦??这合理吗?经适房不该配备车位。你房子都买不起了,还去买车?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第三,市场的事情交给市场解决,政府要做的事,就是提供廉租房。经适房这种怪事,在该取消了。纵观欧美、日韩等,政府也就是提供廉租房。给穷人住的地方,是对的,为什么要给他产权呢?这又是什么逻辑呢? 经济适用房应该取消国家推出经济适用房的本意是好的,但是经适房背后的种种黑幕,想必大多数人不是很清楚。经适房的存在,我认为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应该取缔,原因如下:一、你为城市做了贡献,政府就为你提供经适房。看似很合理的逻辑,其实漏洞百出。举例说,在深圳这里打拼的人们,谁不是在做贡献呢。只是有的人赚的钱多,有的人钱少点。按经济规律说,贡献大,赚的钱也多,所以造就了富人。贡献小,赚的钱也就相应少点,这都很正常。那么,你赚的钱少,贡献相对小点,那为何政府需要花所有纳税人的钱,去给你提供住房呢??这是不合理之一。二、经适房本身具有商品属性,按照现有法律规定,五年之后,可以上市流通,也就是说可以变现。这就使经适房具备了商品的特性,而不再仅仅是一个房子。经适房的价格普遍比周边商品房低1万/平米左右,而五年之后,这一万/平米乘以房子面积就是购房者的纯利润。要知道深圳的经适房还送带装修的。这巨大的利益,牵动着所有人的神经。买得起房的、买不起房的,有钱的、没钱的,当官的、做生意的。三教九流各色人等,只要会投机,懂钻营,各式手段,各种关系,都开始粉墨登场了。最后关系硬的,手段高的胜出。大家可以去看看,都是什么人在住经适房。而有的经适房从交房之日,就被放租了。拿经适房这种雪中送炭型的房子取赚取租金,大家说这种人还需要经适房吗?经适房现有的分配、监督机制,不能保证分配的合理、公平、公开、公正性!所以,后来媒体报道的,经适房车库里,豪车扎堆,就不足为奇了。更有官员称,人家买了经适房后,说不准中了大奖呢,一下子发了财呢。太荒唐、可笑了!三、为了解决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政府应把重点放在建设廉租房上,产权归政府,租金微乎其微。这样,没什么利益可图的情况下,各路鬼神就可以不伸出黑手了。需要住房子的老百姓也有地方住了。经适房完全可以取消原因如下:首先,逻辑不通。你赚不到钱,买不起房,政府就要用大家的钱去给你盖房子?这是什么逻辑啊??经适房和商品房有巨大的利益差,这个利润,应该归谁啊??这不是拿老百姓的钱去给少数人吗?第二,经适房最后是到了穷人的手里吗?到了穷人的手里,还勉勉强强说的过去。劫富济贫嘛。但是,事实是怎样的呢?最后到了开宝马、奔驰车主的手里,那这个现象,该谁负责呢?拿了老百姓的纳税钱,去给富人添砖加瓦??这合理吗?经适房不该配备车位。你房子都买不起了,还去买车?这不是自相矛盾吗?第三,市场的事情交给市场解决,政府要做的事,就是提供廉租房。经适房这种怪事,在该取消了。纵观欧美、日韩等,政府也就是提供廉租房。给穷人住的地方,是对的,为什么要给他产权呢?这又是什么逻辑呢? 拟停止经适房供应 建立安居房配售体系 2012年3月7日,深圳市住建局局长李荣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深圳将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制度的创新力度,完善顶层设计,减少直至停止经济适用住房供应,逐步建立安居型商品房配售体系。 李荣强说,在充分考虑深圳城市发展定位、财政承受能力、产业升级以及结构调整等因素的前提下,将住房保障对象从户籍低收入家庭扩大到户籍无房家庭,将保障范围从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向非户籍住房困难人才家庭延伸。 李荣强透露,深圳正在探索建立保障性住房内部流转机制,对于新售出的保障房,买受人需转让的,应面向在册轮候家庭出售,实行内部循环、不予上市。同时,将创新公共租赁住房持有模式,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可面向经认定的重点企事业单位出售。企事业单位持有的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用以解决本单位职工的住房问题。 同时他强调,深圳将建立和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和安居型商品房为主,以货币补贴为重要补充的住房保障方式,合理确定“租售补”比例关系,探索租售转换机制。减少直至停止经济适用住房供应,逐步建立安居型商品房配售体系。 作为深圳在全国首创的保障性住房系统中的新形式,安居型商品房将成为未来深圳保障性住房的主要构成部分。 别的地方还没看到,不过有个“拟”字就不知道具体什么时候推出了,留意公告吧( 北京房产网 整理发布 )
关于哈尔滨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2
(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万元(含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经适房。
哈尔滨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1
法律分析: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经济适用房是暂时政策吗
不是
关键是要看到这个政策的本质是一个惠民工程也是经济调控的手段,其作用主要有两点:1、帮助城市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2、缓解房地产市场的需求,起到对房价的调控作用;经济适用房是不能够像商品房一样进行买卖的,如果你不想要就要归还给政府。
从总体上看,城市的低收入家庭是一直存在的,而且会一直存在下去,这是共性,每个国家都存在这样的问题。房地产市场的供求要达到平衡使房价处于一个合理的价位也基本上无法实现,因为其投机性太强,人为炒作的因素对楼市的价格影响太大,这一点不用我解释,你看中国的楼市就应该知道。
这两个问题什么时候解决了,也许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就可以终止了。
杭州经济适用房政策是什么意思
杭州经济适用房政策有哪些内容?小编将简单介绍下其中两种政策—销售、准入原则和申请家庭工资总收入的核定的相关规定。一、销售、准入原则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二)已婚(含未满35周岁离异(或丧偶)带小孩)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三)申请家庭(2人及以上)现有(或已有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48平方米);(四)属中低收入家庭(家庭中低收入,指按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家庭人口数以下者)。二、申请家庭工资总收入的核定申请家庭上年度工资总收入状况,以单位或社区、街道核定盖章为准。(一)申请家庭成员属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劳资部门核定,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二)申请家庭成员属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劳资部门核定,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所在单位无劳动工资管理机构的,加盖单位公章。(三)申请家庭成员属灵活就业人员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审核、街道确认,加盖公章。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由居住地社区、街道确认后给户籍所在社区、街道盖章。
杭州经济适用房
法律主观:1、杭州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是:家庭的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平均水平;家庭没有房屋,或者家庭的租房低于二十平方米;或者是具有市、县人民政府办法的低收入证明。当然,不同的地区对于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可以有所差异。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2、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法律客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北京还有经济适用房吗
一、北京还有经济适用房吗
北京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料: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5、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
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
8、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料: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5、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
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
8、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五条
北京还有经济适用房吗
法律主观:还有 经济适用房 ,但是可能会排很长时间。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对象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中低收入家庭的居民,重点是公务员、教师、科技人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 《关于 北京 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第二条法律客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供应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 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 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上海经适房2022年申请时间?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上海经适房2022年申请时间是11月份,2022年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家庭成员在上海真实居住,具有上海城镇的常住户口连续满三年,并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已经连续满两年。家庭的人均住房的建筑面积要小于十五平方米,三个人及三人以上的家庭人均的年可支配收入要小于六万元,人均财产要小于十五万元。【摘要】
上海经适房2022年申请时间?【提问】
亲亲!您好,一份祝福,一份温馨,一份感动。怀有一颗感恩的心。生活则处处有感动!您的问题已收到,打字需要一点时间,还请您稍等一下,请不要结束咨询哦。您也可以趁着这点时间提供更有效的信息,以便我更好的为您解答,正在为您整理答案请稍等片刻!【回答】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上海经适房2022年申请时间是11月份,2022年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家庭成员在上海真实居住,具有上海城镇的常住户口连续满三年,并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已经连续满两年。家庭的人均住房的建筑面积要小于十五平方米,三个人及三人以上的家庭人均的年可支配收入要小于六万元,人均财产要小于十五万元。【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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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经适房申请条件2022年
2022年全国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时间是11月份。2022年上海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为:家庭成员在上海实际居住,具有上海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经适房。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1、申请人持户口薄、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人员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资料到街道办事处进行下年度经济适用房预登记。2、上年度已预登记的申请人持户口薄、身份证、婚姻证明家庭收入证明、住房证明等资料到街道办事处提议申购经济适用房申请,并填写《买下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3、街道办事处对接到申请人手续进行审核,对初审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在其寓居地进做法期15天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街道办事处签订审查意见并鉴章后,转报区规划建设局。4、区规划建设局对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资料进行复审,对符合要求的签订意见并鉴章,折回街道办事处。
急于撤消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怎么办
撤消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一般携带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即可;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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