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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房屋遭强拆

来源:莆仙生活网时间:2024-04-17 16:39:50编辑:莆仙君

农村房屋强拆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农村房屋遭遇非法强拆的,受害人可以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对于行政不作为的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受到的经济损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经济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村干部强行拆农民房子怎么办

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合法强拆,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作出裁定。
合法强拆因遵循法定的程序。合法强拆的法律程序具体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中。按照该解释的规定,强拆作为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形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非诉执行,一种是诉讼执行。对应有两种程序。而非诉执行就是行政机关申请强拆及权利人。
申请的时效应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九十条之规定。该解释具体规定了受理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及不予执行的情形。执行的机构有法院的专门非诉执行机构完成。而诉讼执行主要是指具体行政行为被依法提起诉讼后,待裁判文书生效以后由法院的执行机构执行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农村房屋强拆怎么办

农村房屋在一般情形下不可以强制拆迁。但是如果因对补偿不服,政府裁决期间,仍会按照征地方案,进行征地搬迁。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农村房子被强拆怎么办

农村房子被强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征地拆迁过程中常见的逼迁手段有以下几点:
1、断水断电、挖坑堵路等制造生活不便;
2、威胁、跟踪、恐吓等扰乱生活安宁;
3、砸玻璃、破坏门窗等增加恐惧心理;
4、不分场合、不分时间用高音喇叭制造噪音扰乱正常生活;
5、以其亲属相威胁等株连式逼迁,家里有公职人员的,不签协议就辞退;
6、趁被拆迁人家里没人,或者还在夜间熟睡,就把被拆迁人从梦中拖出房间,然后趁机实施拆迁;
7、不间断的疲劳战术,雇佣社会闲散人员以谈判为名长时间待在被征收拆迁人家里或将被拆迁人“请到”宾馆或招待所多人轮流与其协商拆迁协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农村房子被强拆怎么办?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
一、违法强拆向哪个部门举报
遇到违法强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也可以向拆迁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都要依法进行,这是为了防止权利的滥用,公民也有权监督行政机关的行为。
二、农村违建房强拆条件是什么
1、有利于农业发展的建筑物,不需要拆除。
2、当初在国家规定的条件下、满足国家标准的房屋,比如当初国家规定这类农户可以享有一户多宅政策的,处于这种情况中的农户房屋,可以保留。
3、农户家庭条件确实贫困,只有这一处房屋、并且这处房屋虽被定性为违章建筑需要拆除,但只要农户的房屋面积不大,符合贫困住房的面积指标,这种违规房屋就会被保留,无需拆除。
4、只要农户在自家宅基地上建起的院落、棚子等,只要建筑物的所在之处没有超出自家宅基地的使用范围,就视为合法建筑,不能拆除。
5、国家鼓励农村的工业发展,因此在农村建立起来的一些“三无厂房”,即没有相关土地证明或其他证件的仓库用房,可以暂缓拆迁,厂房负责人可以在此期间去有关部门补齐相应的手续,厂房就可免于拆迁,并可继续使用。


农村唯一住房违建可以强拆吗

一、农村唯一住房违建可以强拆吗1、农村唯一住房违建可以强拆。将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房屋。所以这种房屋也属于违规违建房屋,将会给予处罚或者被拆除。如果不是违规建房,是不能强拆的。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第四十二条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二、违章建筑有哪些情形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农村违建房被强拆了怎么办

一、农村违建房是否被强拆
1、农村违建房可能会被强拆。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当事人逾期不拆除且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公告依法强制拆除。
2、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二、农村违建房屋罚款标准
没有具体的罚款标准,一般是地方自行以违章建筑做罚款处理。
农村违章建筑可以被分为以下两种:一是农民未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无宅基地使用证)而修建的住房,如农民超出宅基地范围扩建的住房或新建的住房;二是在自己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住房(无村镇房屋产权证),即虽有利用该住房占有范围内的土地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权利,但未经取得建筑、规划许可而擅自建房,如农民将分配的宅基地集中来建住宅小区,但却缺少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划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村委会有权强拆房屋吗

没有
村委会无权进行强拆,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
合法房屋强制拆除流程
第一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决定是指政府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公益项目需要使用的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征收,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的行政决定。被征收人如果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复议或诉讼进行救济。
第二步,如果房屋征收决定没有问题,则进入对被征收人房屋进行调查、评估、并协商解决补偿的环节。如果征收部门和房屋被征收人达成协议,则征收结束。
第三步,若房屋征收部门没有和被征收人达成协议,则房屋征收部门会依据评估报告,向被征收人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并进行公告。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对补偿决定提起诉讼,则需要看诉讼的结果如何。如果法院撤销了征收补偿决定,则房屋征收部门需要重新作出征收补偿决定。
第四步,若法院认为征收补偿决定合法合理,予以维持,或者被征收人没有在法定期限内对征收补偿决定进行复议或诉讼,则进入到下一环节,即房屋征收部门申请法院对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强制执行(强拆)。
第五步,法院会依法受理房屋征收部门的申请,如果法院认为强制执行房屋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则会依法作出强制执行裁定,房屋征收部门会依据该强制执行裁定进行强制执行(强拆)。
第六步,如果法院认为房屋征收部门的申请明显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或有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则作出不予执行的裁定。
第七步,如果征收部门在法院作出不予执行裁定的情况下强制拆除了被征收人的房屋,则属于违法强拆行为,被征收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确认强拆行为违法,申请国家赔偿。


村委会强拆村民房屋是否违法

法律主观:村委会强拆村民房屋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就此事由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村委会停止违法行政行为并进行赔偿。《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客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农村房屋强拆怎么办,能得到赔偿吗

一、农村房屋强拆怎么办
房屋强拆分两种情况,分别是:
1、被合法拆除
合法拆除因遵循法定的程序。合法拆除的法律程序具体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中。按照该解释的规定,拆除作为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形态有两种情形:一种是非诉执行,一种是诉讼执行。被拆迁人的房屋被合法强拆,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提出执行异议,法院会就此执行异议进行审查或举行听证,并最终作出裁定。
非法强拆的一般维权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刑政诉讼。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对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提起诉讼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
二、农村房屋强拆能得到赔偿吗
1、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2、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3、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4、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农村房屋强拆赔偿

法律主观:强拆房屋应当赔偿被拆迁人因房屋违法拆除租房居住造成的租金损失,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的损失,房屋价值的损失,房屋装修的损失,房屋强拆被埋物品的损失,合法拆除的不予赔偿。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房子被强拆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除由法院裁定的强制拆除外,其它任何形式强制拆除房屋都是非法的,面对非法强拆,建议当事人及时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摄影摄像,固定现场证据并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提起诉讼。房子被强拆之后一般有以下三种赔偿费用: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别墅被拆迁房屋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拆迁别墅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 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别墅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的,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房子被强拆怎么办

科学的做法是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警察在接到公民报警后,有出警的义务。
如果警察到达现场未阻止非法强拆的行为,属于不作为。
如因故未能到达现场,当事人可在事后到县公安局书面报警,警方有义务对破坏公民财产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如果不立案,属于不作为,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促使警察立案调查。
一、钱包丢了能不能报警查看监控
可以查监控。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款规定,盗窃他人财物的可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相应处罚金。因此,当事人在遗失财物后可报警处理,待警察到现场后并申请调取监控是可以的。报警处理的流程如下:一般情况下,在接通电话之后110会给你附近派出所的电话或直接转接,派出所民警会问你详细地址在5分钟之内赶到现场。赶到现场后,警察会详细询问你所了解或知晓的案件大致经过,以及案发现场等情况。同时警察会留下当事人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告知当事人案情进展。
二、报警不管怎么办
公安机关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如果有玩忽职守不作为行为的,当事人可向其上级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公安机关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如果有玩忽职守不作为行为的,当事人可向其上级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一般警察不处理都是有比较正当合理的原因,是报警人不理解而已。另外,如果警察不立案,你有权要求他们出具不立案的通知书,告知不立案的理由。
三、包被盗了可以报警么
包被偷了,可以报警,其报警流程如下:
1、110警察在接通电话之后,一般会给附近派出所的电话或直接转接;
2、派出所民警会询问详细地址,随后在5分钟之内赶到现场;
3、赶到现场后,一般是两到三名警察,警察会详细询问了解或知晓的案件大致经过,以及案发现场等情况;
4、如果确有必要,警察会制作笔录并让其签字;
5、警察一般会留下被抢者的联系方式,同时被抢者也有权利向警察索要电话号码,当有其他情况时可以及时联系,在案件侦破后,警方会告知结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村委会要强拆房屋怎么办?

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的违法拆迁行为应属涉嫌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本条规定,犯故意破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村委会要强拆房屋怎么办

法律分析:1、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2、房屋评估后,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不仅仅这些法律规定,还有很多方式方法去解决安置不合理的问题,被征收人遇到这样的问题最好是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在最佳时机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农村自建房被强拆怎么办

法律分析:房子被强拆可以报警寻求保护,如果是行政机关合法强拆,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强拆房屋怎么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第八款规定,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直接损失包括房屋被强拆后被征收人所可能享有的全部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权益,如房屋价值的补偿、产权调换安置房、过渡费、搬家费、奖励费以及对动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等,另外还包括因强拆造成屋内物品损失的赔偿等。在房屋征收赔偿中,具体的赔偿数额至少应不低于赔偿请求人依照安置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全部征收补偿权益,不能让赔偿请求人获得的赔偿数额低于依法征收可能获得的补偿数额。房屋被强拆申请赔偿程序当事人在房屋被强拆后,可以向法院请求确认强拆违法并提起国家赔偿,要求法院判决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责任;也可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国家赔偿申请,提出国家赔偿申请的程序如下:1、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根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国家赔偿程序首先是由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受害人的情况、具体的赔偿要求、事实与理由等。2、赔偿义务机关作出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国家赔偿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机关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进行协商。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3、救济途径:如果赔偿义务机关不作赔偿决定、不予赔偿,或是当事人对其作出的赔偿决定不满时,当事人仍可在三个月内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责任。申请国家赔偿的时效《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当房屋被强拆后,一定要及时进行提起申请或诉讼,切勿因过了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国家赔偿的项目范围1、被强拆房屋补偿利益:被强拆房屋的价值,一般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2、屋内物品灭失的损失:被拆除人可以要求拆迁部门赔偿强拆时屋内物品的损失,但需要就其房屋内物品损失事实、损害大小、损害金额承担举证责任。但因拆迁部门违反正当程序,不依法公证或者依法制作证据清单,给被拆迁人履行举证责任造成困难的,且拆迁部门也无法举证证明实际损失金额的,人民法院可在原告就损失金额所提供证据能够初步证明其主张的情况下,依法作出不利于拆迁部门的损失金额认定。3、因房屋被违法强拆而导致的其他损失:这些损失主要包括因房屋被强拆不得不租房居住而造成的租金损失以及其他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


强拆房屋如何赔偿

法律分析: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直接损失包括房屋被强拆后被征收人所可能享有的全部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权益,如房屋价值的补偿、产权调换安置房、过渡费、搬家费、奖励费以及对动产造成的直接损失等,另外还包括因强拆造成屋内物品损失的赔偿等。在房屋征收赔偿中,具体的赔偿数额至少应不低于赔偿请求人依照安置补偿方案可以获得的全部征收补偿权益,不能让赔偿请求人获得的赔偿数额低于依法征收可能获得的补偿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二十八条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四)项的规定赔偿;(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五)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七)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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