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合并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国务院直属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由谁决定?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国务院直属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由谁决定?国务院直属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由国务院决定。根据《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八条 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和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国务院直属机构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3.国家体育总局;4.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5.国务院参事室;6.国家税务总局;7.国家广播电视总局;8.国家统计局;9.国家医疗保障局;10.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牌子。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在中央宣传部加挂牌子,由中央宣传部承担相关职责。国家宗教事务局在中央统战部加挂牌子,由中央统战部承担相关职责。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大部委合并机构改革
律师分析:
中央政府
在我国行政系统中,国务院居于最高领导地位,它统一领导所属各部、委的工作,统一领导全国各级地方行政机关的工作,有权根据宪法、法律管理全国范围内的一切重大行政事务。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共先例18项职权。这18项职权可归结为六个方面:
1.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2.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 规定各部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领导全国性的行政事务。
4. 统一领导全国各级地方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地方行政机关职权的划分。
5. 负责执行国民经济计划与国家预算,管理科学、教育、经济、文化、卫生等工作。
6. 任免行政人员权。
此外,国务院还有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授予的其他职权。
地方政府
自1994年起,各级地方政府机构相继进行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和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合理划分职权,理顺各种关系;大力精兵简政,提高行政效率。
政府 工作人员工作
县级以上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议和命令;
(2)领导和监督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执行经济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文化建设、民政和公安等工作;
(4)依法任免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5)保护公共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
(6)监督所属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7)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乡镇级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
第十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中央的13大部委是哪些?
1、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改委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委、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国家烟草专卖局 3、交通运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国家邮政局 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5、环境保护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部 7、卫生部:卫生部、药监局扩展资料:1、部委的通知,从法律效力层面讲,属于行政规章。2、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对于行政规章则可以参照执行。《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 3、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的,以及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之间不一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4、行政机关对上级机关的通知,则必须执行。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部委
中国有几个部?比如科技部,国防部之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 国务院组成部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6 中国人民银行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与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机构列入国务院序列,编制列入中国共产党中央直属机构)
(三) 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
(四) 国务院直属机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总局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宗教事务局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参事室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预防腐败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预防腐败局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加挂牌子.)
(三) 国务院办事机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研究室
(四)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1 新华通讯社
2 中国科学院
3 中国社会科学院
4 中国工程院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6 国家行政学院
7 中国地震局
8 中国气象局
9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0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1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电力监督管理委员会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中国共产党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与中国共产党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国共产党中央直属机关的下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与中国共产党中央档案馆,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国共产党中央直属机关的下属机构.)
(五) 国务院部`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信访局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粮食局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烟草专卖局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国专家局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务员局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海洋局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测绘局
10 中国民用航空局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局*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密码管理局*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航天局*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原子能机构*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家核安全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局与中国共产党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密码管理局与中国共产党中央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国共产党中央直属机关的下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外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航天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原子能机构牌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对外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牌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对外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核安全局牌子.)
(六)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
(具体工作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承担)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边海防委员会
(具体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承担)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
(具体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承担)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具体工作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承担)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绿化委员会
(具体工作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承担)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具体工作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承担)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具体工作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承担)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具体工作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承担)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工作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承担)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具体工作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承担)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单设办事机构)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具体工作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承担)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减灾委员会
(具体工作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承担)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教育领导小组
(具体工作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承担)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
(具体工作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承担)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禁毒委员会
(具体工作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承担)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
(办公室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与中国老龄协会合署办公)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撤销其单设的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
(撤销其单设的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
(具体工作由中国地震局承担)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
(具体工作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对外视工作需要可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工作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委员会
(具体工作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承担)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具体工作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承担)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
(具体工作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承担)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
(具体工作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承担)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
(单设办事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撤销)
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
(单设办事机构,工作任务完成后撤销)
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保留名义,工作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承担)
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一) 省
1 河北省(冀)
2 山西省(晋)
3 辽宁省(辽)
4 吉林省(吉)
5 黑龙江省(黑)
6 江苏省(苏)
7 浙江省(浙)
8 安徽省(皖)
9 福建省(闽)
10 江西省(赣)
11 山东省(鲁)
12 河南省(豫)
13 湖北省(鄂)
14 湖南省(湘)
15 广东省(粤)
16 海南省(琼)
17 四川省(川或蜀)
18 贵州省(黔或贵)
19 云南省(滇或云)
20 陕西省(陕或秦)
21 甘肃省(甘或陇)
22 青海省(青)
23 台湾省(台)
(二) 自治区
1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
2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
3 西藏自治区(藏)
4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
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
(三) 直辖市
1 北京市(京)
2 天津市(津)
3 上海市(沪)
4 重庆市(渝)
(四) 特别行政区
1 香港特别行政区(港)
2 澳门特别行政区(澳)
http://www.gov.cn/gjjg/2005-08/01/content_18608.htm
中国国防部下属的外事机关有哪些?
国防部下属的机构有四个总部:总部体制。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总部体制,由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的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构成。中央军事委员会通过四总部对各军区、各军兵种实施领导指挥。国防部的具体工作由四总部分别办理。1.总参谋部是全国武装力量军事工作的领导机关,负责组织领导全国武装力量的军事建设和组织指挥全国武装力量的军事行动,设有作战、情报、训练、军务、动员等业务部门。2.总政治部是全军政治工作的领导机关,负责管理全军党的工作,组织进行政治工作,设有组织、干部、宣传、保卫等部门。3.总后勤部负责组织领导全军的后勤建设和后勤保障工作,设有财务、军需、卫生、军事交通运输、物资油料、基建营房、审计等部门。4.总装备部负责组织领导全军的武器装备建设工作,设有综合计划、军兵种装备、陆军装备科研订购、通用装备保障、电子信息基础、装备技术合作等部门。
住建局归哪个部门管
归市政府管理。以哈尔滨为例,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下设职能部门。主要承担全市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等职责。编制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内设机构:法制处: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立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普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房地产开发建设处:拟订全市房地产业和住宅建设发展规划、战略布局、产业政策的规章制度及房地产开发规划。拟定并全市国有土地上商品房预(现)售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住建局和建设局是不是一个单位?
法律分析:一样。建设局是国务院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1、建设局,又称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2、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第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设置方案,现将国务院机构设置通知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二、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教育部对外保留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牌子。科学技术部对外保留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外保留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牌子。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生态环境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三、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务院参事室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牌子。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版权局)在中央宣传部加挂牌子,由中央宣传部承担相关职责。国家宗教事务局在中央统战部加挂牌子,由中央统战部承担相关职责。五、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在中央统战部加挂牌子,由中央统战部承担相关职责。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与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中央宣传部加挂牌子。六、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气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行政学院与中央党校,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作为党中央直属事业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的历史
1952年先后成立第一机械工业部和第二机械工业部。其职能为:一机部:民用机械、电信、船舶二机部:兵器、坦克、航空工业1956年增设第三机械工业部,其职能为:三机部:核工业和核武器1958年将二机部、一机部、电机部合并为新的一机部,三机部改称二机部。1960年从一机部拆分出三机部。1963年先后从三机部拆出四机部、五机部和六机部。其职能分别为:一机部:民用机械二机部:核工业和核武器三机部:航空四机部:电子工业五机部:兵器六机部:造船1964年以国防部五院为基础增设第七机械工业部,其职能为:七机部:洲际导弹(航天)1965年1月4日,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将1959年设立的农业机械部改名为第八机械工业部,陈正人继续任部长。 至此,新中国历史上“八机并存”局面第一次形成,分别主管民用机电、原子能、航空工业、无线电工业、兵器工业、造船工业、航天工业和农机工业。1970年4月,中央决定第八机械工业部与第一机械工业部合并为第一机械工业部。八机部的“番号”暂时撤销。1965年,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如下:段君毅为第一机械工业部部长、刘杰为第二机械工业部部长、孙志远为第三机械工业部部长、王诤为第四机械工业部部长、邱创成为第五机械工业部部长、方强为第六机械工业部部长、王秉璋为第七机械工业部部长、陈正人为第八机械工业部部长。 1975年增设第八机械工业总局。八机总局:战术导弹1979年第八机械工业总局更名为第八机械工业部。1981年八机部并入七机部。(注:1979年中央决定将原七机部下属的第八机械工业总局更名为第八机械工业部,主管战术导弹的工业生产和科研。1981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将第八机械工业部和第七机械工业部合并。两部合并后,保留第七机械工业部,撤销第八机械工业部。)1982年,各机械工业部纷纷改名改制:一机部改为机械工业部:第一机械工业部与农业机械部、国家仪器仪表工业总局、国家机械设备成套总局合并为机械工业部;二机部改为核工业部三机部改为航空工业部四机部改为电子工业部五机部改为兵器工业部六机部改为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七机部改为航天工业部 1986年机械工业部和兵器工业部合并为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1988年机构改革,国务院部委中撤消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和电子工业部,成立机械电子工业部。1993年改革时又被拆成两个部——机械工业部、电子工业部。1998年改革,两个部又都撤销,新组建成立信息产业部。2008年信息产业部改为工业和信息化部,一直至今。(右图为:1998年3月10日,九届人大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会议厅的巨大显示屏上,清楚地显示着此项议案投票的统计结果。此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具体方案中拟不再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1993年成立的新机械工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等15个部、委)
卫生部和计生委为啥要合并?
1.两个机构中相似的职能“兼并重组”,而两个机构中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的职能同时被加强。
两个部门职能相近甚至交叉。比如计划生育服务站和医院在生育方面的很多职能就有重叠。合起来,资源就可以得到优化了,总量相对不足的情况下,还把它分开。整合起来以后,就可以统一配置资源,进了接生服务站也可以看病,进了卫生院也可以接生。
2.过去计生委是从卫生部划分出来的,现在回归到卫生部符合当前卫生和计生工作的发展需要,整合后将更有利于公共资源的利用,特别是对计生部门来说,原来计生委的主要职能是“四术”,即上环手术、取环手术、人流手术和引产手术,而当下为公众提供更好的优生优育服务是面临的新问题。
3.精简机构和人员(机构减少了,可以减少在编人员,减少国家开支)
4.简化百姓办事手续(例如办理准生证要跑许多部门,盖十几个章等等)
关于机构改革的问题?很急,谢谢!!!
要查你自己安置的编单,机构编制部门开具你到广电局报到的编制单,因为你是事业编制,文广新局是行政机构,所以你不能到局本部,使用行政编制,到了局二级事业单位。但是有两个关键,一你是否有编制,通过人事部门的军转干部有编制,通过劳动、民政部门的属推荐就业,实际无编制,具体你一定要查到你的编制单,到本单位或县机构编制部门可查到,二是现在不搞停薪留职,这是事实。最后劝你,二级机构就二级机构,工资不少一分,没什么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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