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房管局
石家庄各区房管局电话
1、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209号 石房大厦联系电话:0311-878899712、桥西区房管局:0311-334371转236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2号南长街交叉口 3、桥东区房管局:0311-85262873地址: 平安大街与正东路交口东北角4、裕华区房管局:0311-86578225地址:石家庄 裕华区 塔南路169号5、长安区房管局: 0311-83221226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外贸街7号6、新华区房管局:0311-86689267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209号扩展资料:单位产(住宅、底商)转让登记提交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核表(受理时在窗口领取);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4、证明不动产发生转移的材料;5、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6、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价款的,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金价款凭证;7、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8、房产分户图2张(同一权利人独幢的建筑宗地图2张)。备注:税务人员负责将完税凭证内部递交登记人员存档。参考资料:石家庄房管局--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石家庄房管局的地址在哪里
石家庄包含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井陉矿区、裕华区、藁城区、城鹿泉区和栾城区。各区房管局电话如下:
长安区房管所:0311-6042463
桥西区房管所:0311-87872747
新华区房管所:0311-722979
井陉矿区:0311-2072267
裕华区: 0311-86578225
藁城区:0311-88114977
鹿泉区:0311-82013325
栾城区: 0311-86689267
石家庄房管局24小时咨询电话
石家庄房管局24小时咨询电话965559。房管局的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单位产(住宅、底商)转让登记提交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核表(受理时在窗口领取);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4、证明不动产发生转移的材料;5、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6、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价款的,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金价款凭证;7、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界址点坐标等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8、房产分户图2张(同一权利人独幢的建筑宗地图2张)。
长安区公租房在哪里申请
长安区公租房在当地的政府保障窗口申请,申请的条件如下: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属于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1)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2)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都有权进行举报、投诉。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及时核实、处理。
长安区公租房在哪里申请?
法律分析:
1、当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人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登记,并填写公租房申请表。
2、向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员可以去房管局申请公租房。在申请的过程中需要满足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并且携带: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无房产证明(可以在房管局办理)、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XX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项目预算管理。市县廉租住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于每年第三季度根据下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计划,编制下年度廉租住房保障支出项目预算,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提请同级人大批准后实施。
市县财政部门要商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计划,指导同级廉租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科学、合理测算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需求,并根据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情况,做好年度廉租住房保障支出项目预算编制工作。
第十七条 市县财政部门在安排年度廉租住房保障支出项目预算时,首先要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的规定,确保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全部用于廉租住房保障;其次要按规定将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廉租住房保障。上述两项资金不足的,可以适当提高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比例,仍不足的由市县财政通过本级预算以及上级补助(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以及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专项补助)予以安排。
房产证怎么查询
操作方法如下:操作工具:vivo X9操作系统:Funtouch OS 7.127软件:支付宝v8.21、首先打开支付宝,点击首页的全部。2、找到便民生活,然后在便民生活里找到市民中心,然后点击市民中心。3、在市民中心页面点击更多服务。4、然后在更多服务里找到房产服务页面点击我的不动产。5、在页面上方点击查询即可查询个人房产信息。
房产证怎么查询
查房产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1、实施不动产登记以来,房产证资料已经移交给不动产登记部门管理,因此房产证权利人可以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到不动产登记大厅查询;2、司法机关依法查询,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等司法部门因司法办案需要,可以依法查询、查封、卷宗。《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不动产登记资料,包括:(一)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结果;(二)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登记原因、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材料。不动产登记资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保存和管理。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管理工作。第四条: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本办法的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第五条: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遵循依法、便民、高效的原则。第六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为基础,通过运用互联网技术、设置自助查询终端、在相关场所设置登记信息查询端口等方式,为查询人提供便利。
到房产局可以查别人房屋信息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房管所只能查询本人的房产信息,不能查询他人的房产信息。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不动产登记信息保密;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第二十八条 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到房产局可以查别人房屋信息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房管所只能查询本人的房产信息,不能查询他人的房产信息。若要查询的准确的个人房产证信息(包括:房屋所有人名称、产权证号、登记核准日期、建筑面积、房屋设计用途、权利来源、房屋是否抵押、是否被查封等等),则必须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管理局、房管处)档案馆或窗口查询。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不动产登记信息保密;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动产登记信息,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第二十八条 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单位、个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说明查询目的,不得将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用于其他目的;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询获得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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