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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八条内容

来源:莆仙生活网时间:2024-04-08 20:15:28编辑:莆仙君

国八条内容是什么

随着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的实行,房地产投资的增长速度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但由于房地市场需求量过大,一些地区投资性购房不断增加,所以导致住房供应结构出现不合理的现象。为了控制住房价格上涨的速度,我国政府推出了国八条。那么,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了解国八条内容是什么。
国八条内容是什么
1、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工作
一直以来房地产业都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而住房的价格一直都是大家最关注的一个问题,并且对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发展影响非常大。
2、切实负起稳定住房价格的责任
对于住房的价格要保持在稳定的状态,特别是对于普通商品住房以及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这是维护广大群众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
3、大力调整和改善住房供应结构
我国政对各地区要求更加地域不同来抓住住房的重点,并加大住房供应结构的调整力度,对于非住宅以及高价位商品住房,着力的增加它们的供给量,提高在市场中的供应比例。
4、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
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的需求量,加强拆除计划的管理以及合理的明确每年度的拆迁规模。
5、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预期
对房地市场秩序开始实行全面的整顿,严格查处违规销售等房地市场非法的行为,并且制止房产投资的炒作。加大宣传的力度,正确合理的来引导居民的消费。
6、全面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
以长远的角度来加强对房地市场问题的研究,对于住房价格进行一次全面的分析,并且全面的检测房地市场的运行工作。
7、积极贯彻调控住房供求的各项政策措施
对房地市场进行大幅度的调控,以稳定住房的价格,可以采取经济和法律等手段来控制住房供求。
8、认真组织对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督促检查
为了能更好的督促各地区落实我国的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做好稳定房价的相关工作,若检查中有发现如何问题,则需向国务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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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八条是哪一年颁布的

法律分析: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又称为“国八条”) 自2011年1月26日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他各有关部门根据该通知要求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相关部门制定并确定具体实施日期。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以下简称国发10号文件) 一、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严格执行国发10号文件及其相关配套政策,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各地要继续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进一步加大普通住房建设力度;继续完善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进一步有效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完善房地产统计基础数据;继续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好年内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的目标任务。

国八条内容是什么

法律分析:3月26日,国务院高层已经发布了一份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这个通知共有八点意见,被称为旧“国八条”。4月27日,总理再次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并提出八项措施引导和调控房地产市场即新“国八条”。 政策内容:旧“国八条”:一、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二、切实负起稳定住房价格的责任:房价提高到政治高度,建立政府负责制,省政府负总责,对住房价格上涨过快,控制不力,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三、大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调整用地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房和经济住房土地供应,并督促建设;四、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主要是控制拆迁数量;五、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需求;六、全面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七、积极贯彻调控住房供求的各项政策措施;八、认真组织对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督促检查。 新“国八条”:一、强化规划调控,改善商品房结构;二、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严格土地管理;三、加强对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调控,保证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房的有效供应;四、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最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五、运用税收等经济手段调控房地产市场,特别要加大对房地产交易行为的调节力度;六、加强金融监管;七、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八、加强市场监测,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政策解读:旧“国八条”意见言简意赅,从房价、土地供应、供应结构、拆迁、消费观点、市场监测、检查等多方面切入,虽涉及问题较多,但提纲挈领,目标高度一致———那就是稳住房价,新“国八条”条条捆住房价,条条抑制房价涨幅;旧“国八条”以通知的形式发出,是要求各地政府重视房价上涨过快这一现象,新“国八条”则是具体硬措施,每条措施都直指房价涨幅过快,并指出加大经济适用房的供应量,将直接平抑房价涨幅,对交易征税力度加大,可以减少投机,加大房地产信息披露,则防止开发商自己的炒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新国八条内容是什么

  (一)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各地要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把建制镇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范围。努力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三)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税收漏洞。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为依法征税提供基础。
  (四)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最新消息 价格 户型 点评]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五)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大力推广以“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
  (六)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七)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或没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有关部门根据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对于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也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八)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对各地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从国情出发理性消费。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新国八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3月26日,国务院高层已经发布了一份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这个通知共有八点意见,被称为旧“国八条”。4月27日,***总理再次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并提出八项措施引导和调控房地产市场即新“国八条”。 政策内容:旧“国八条”:一、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二、切实负起稳定住房价格的责任:房价提高到政治高度,建立政府负责制,省政府负总责,对住房价格上涨过快,控制不力,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三、大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调整用地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房和经济住房土地供应,并督促建设;四、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主要是控制拆迁数量;五、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需求;六、全面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七、积极贯彻调控住房供求的各项政策措施;八、认真组织对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督促检查。 新“国八条”:一、强化规划调控,改善商品房结构;二、加大土地供应调控力度,严格土地管理;三、加强对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调控,保证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房的有效供应;四、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保障最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五、运用税收等经济手段调控房地产市场,特别要加大对房地产交易行为的调节力度;六、加强金融监管;七、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八、加强市场监测,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政策解读:旧“国八条”意见言简意赅,从房价、土地供应、供应结构、拆迁、消费观点、市场监测、检查等多方面切入,虽涉及问题较多,但提纲挈领,目标高度一致———那就是稳住房价,新“国八条”条条捆住房价,条条抑制房价涨幅;旧“国八条”以通知的形式发出,是要求各地政府重视房价上涨过快这一现象,新“国八条”则是具体硬措施,每条措施都直指房价涨幅过快,并指出加大经济适用房的供应量,将直接平抑房价涨幅,对交易征税力度加大,可以减少投机,加大房地产信息披露,则防止开发商自己的炒作。


国八条禁令出台的原因及其主要内容

导语:当一种现象得不到控制或者控制力度过小时,这时,管理者就会颁布一些条令进行整改。小编相信今天带来的“国八条”禁令是和大家息息相关的,因为很多人都要买房子,那么就不得不了解这项规定。下面,让小编带大家来详细的了解“国八条”出台的原因以及其主要内容吧。一:国八条禁令出台的原因 国八条是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有关调整房地产市场的八项措施方法。因为,在宏观调控政策彻底贯彻落实之后,我国房地产投资过热的现象得到一定控制,但是由于市场住房的需求量过大,再加上部分地区的投机行为,导致市场上房价增长过快,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市场秩序的不稳定。在此基础上,为了抑制过快增长的房价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衡发展,特此出台“国八条”禁令。二:国八条的主要内容 1.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工作 房地产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对整个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如果住房价格上涨过快会对市场经济造成严重的打击,不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切实负起稳定住房价格的责任 保持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价格稳定,是一项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工作,同时也是政府控制经济能力的体现。如果相关部门或政府控制措施不力,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3.大力调整和改善住房供应结构 各地政府要因地制宜,在控制高价位商品房和非住宅建设的基础上,逐步增加普通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供给数量,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的需求。 4.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 各地政府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在城市拆迁和土地规划过程中严格依照有关规定,避免急功急利、大拆大建和盲目攀比现象的发生。 5.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预期 政府应当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居民住房消费,整顿房地产投机炒作、哄抬房价等行为,做好相关工作。 6.全面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 要建立健全房地产监测预报体系,全面准确及时掌握房地产市场状况的具体信息。 7.积极贯彻调控住房供求的各项政策措施 为了稳定住房价格,国务院相关部门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因此,各地方部门政府要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的规定,切实把过高的房价降下来。 8.认真组织对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督促检查 国务院有关部门将以适当的方式对各地贯彻落实降房价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和协调,促进工作进行。 总的来说,国八条的出台确是以维护人民大众的利益为目的。那么,小兔希望大家都能够在这八项规定中受益吧。土巴兔在线免费为大家提供“各家装修报价、1-4家本地装修公司、3套装修设计方案”,还有装修避坑攻略!点击此链接:【https://www.to8to.com/yezhu/zxbj-cszy.php?to8to_from=seo_zhidao_m_jiare&wb】,就能免费领取哦~

国八条禁令出台的原因及其主要内容

导语:当一种现象得不到控制或者控制力度过小时,这时,管理者就会颁布一些条令进行整改。小编相信今天带来的“国八条”禁令是和大家息息相关的,因为很多人都要买房子,那么就不得不了解这项规定。下面,让小编带大家来详细的了解“国八条”出台的原因以及其主要内容吧。一:国八条禁令出台的原因 国八条是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有关调整房地产市场的八项措施方法。因为,在宏观调控政策彻底贯彻落实之后,我国房地产投资过热的现象得到一定控制,但是由于市场住房的需求量过大,再加上部分地区的投机行为,导致市场上房价增长过快,影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市场秩序的不稳定。在此基础上,为了抑制过快增长的房价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衡发展,特此出台“国八条”禁令。二:国八条的主要内容 1.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工作 房地产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对整个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如果住房价格上涨过快会对市场经济造成严重的打击,不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切实负起稳定住房价格的责任 保持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价格稳定,是一项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工作,同时也是政府控制经济能力的体现。如果相关部门或政府控制措施不力,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3.大力调整和改善住房供应结构 各地政府要因地制宜,在控制高价位商品房和非住宅建设的基础上,逐步增加普通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供给数量,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的需求。 4.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 各地政府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在城市拆迁和土地规划过程中严格依照有关规定,避免急功急利、大拆大建和盲目攀比现象的发生。 5.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预期 政府应当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居民住房消费,整顿房地产投机炒作、哄抬房价等行为,做好相关工作。 6.全面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 要建立健全房地产监测预报体系,全面准确及时掌握房地产市场状况的具体信息。 7.积极贯彻调控住房供求的各项政策措施 为了稳定住房价格,国务院相关部门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因此,各地方部门政府要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的规定,切实把过高的房价降下来。 8.认真组织对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督促检查 国务院有关部门将以适当的方式对各地贯彻落实降房价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和协调,促进工作进行。 总的来说,国八条的出台确是以维护人民大众的利益为目的。那么,小兔希望大家都能够在这八项规定中受益吧。

房地产的新“国八条”具体内容是什么啊?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
  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办发〔20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以下简称国发10号文件)印发后,房地产市场出现了积极的变化,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为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逐步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严格执行国发10号文件及其相关配套政策,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各地要继续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进一步加大普通住房建设力度;继续完善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进一步有效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完善房地产统计基础数据;继续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好年内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的目标任务。
  二、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
  2011年,全国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各地要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中央将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和税费优惠等政策,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确保完成计划任务。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健全准入退出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把建制镇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范围。
  要努力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各地要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完善体制机制,运用土地供应、投资补助、财政贴息或注入资本金、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合理确定租金水平,吸引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中长期贷款。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并持有、经营,或由政府回购。
  三、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
  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税。税务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措施,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
  四、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五、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
  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要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方式,大力推广“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房价高的城市要增加限价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
  加强对企业土地市场准入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要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必须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要依法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六、合理引导住房需求
  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已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凡与本通知要求不符的,要立即调整完善相关实施细则,并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核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尚未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其他城市也要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出台住房限购措施。
  七、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城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于新建住房价格出现过快上涨势头、土地出让中连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块历史最高价,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缓慢、租售管理和后期使用监管不力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监察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约谈省级及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对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没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相关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监察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要视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对于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也要纳入约谈和问责范围。
  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参照上述规定,建立健全对辖区内城市落实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的约谈问责机制。
  八、坚持和强化舆论引导
  新闻媒体要对各地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解读政策措施,引导居民从国情出发理性消费,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和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防止虚假信息或不负责任的猜测、评论误导消费预期。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新国八条对房地产行业有什么影响?急用

  第一部分,调控政策的梳理与解析
  一、出台背景
  2010年一轮又一轮调控政策出台之后,抑制了部分需求的释放,绝大多数城市成交面积同比下降明显,但一、二线城市20%~47%的房价年度涨幅,依然无法达到起初“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调控要求,在此背景之下,2011年初有史以来最严厉“国八条”政策正式出台。
  二、政策内容
  梳理本次调控政策及地方细则,发现“国八条”在深化“促供应、抑需求、调结构、重监管”这一纵向基本调控思路的同时,又在横向调控思路上明确了调控政策落实结果的“问责制”。
  横向“问责制”体现在:“国八条”在明确地方政府责任的同时,量化落实目标,界定处罚措施,旨在强化地方政府的执行效果;截止目前已有36个城市相继出台细则,共有60多个城市现已公布了地方房价调控目标,这与2010年4月“国十条”政策后各地保持沉默形成鲜明对比。
  四方面的“纵向深化”体现在:
  “促供应”:量化保障房和商品住房用地的年度供应要求,同时引导土地出让形式弱化地价对房价的负面影响;
  “抑需求”:禁购、限购、限贷、税收等调控政策范围扩大、力度加强;截止目前已有36个城市出台限购细则,重庆、呼和浩特、拉萨、合肥四个应出台限购实施细则的城市目前仍未落实地;“限购令”的严厉程度在购买资格和限购范围两个方面存在差异;
  “调结构”:加大并量化保障房尤其是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目标,进一步构建“租售并举”的住房体系,同时对保障房的融资、建设、运营及管理等方面的地方落实方式进行细化;
  “重监管”:要求各部门各地方全面完善包括土地信息、住宅信息、个人信息在内的房地产监管信息系统,加大信息审核与信息公开的力度,减少市场环节的执行漏洞;
  三、政策目标
  由此可见,“国八条”既有广度、又有深度、还有执行约束,政策本身似乎已经无懈可击。但社会各界各种质疑绵延不断,他们疑惑一味抑制需求能否解决最终的供需问题?他们疑惑“限购”“禁购”这类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色彩是否是历史的倒退?
  深入分析可以发现,政策目标并非只“限供应”不“促需求”,而是不同时期各有侧重:
  短期政策调控目标是 “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目前主要通过“限贷”“限购”等行政手段压制购房需求,避免短期内市场非理性繁荣,为长期各种供应的顺利推出争取时间;若近期房价控制效果不明显,不排除更为严历政策继续加码。
  长期政策调控的目标是缓解行业内的供求矛盾,主要通过各类金融监管、市场监管措施促使商品房市场有效供应的形成,并通过加大保障房建设等手段,建立“商品房+保障房”双轨体系,最终实现数量上、结构上的供需平衡。

  第二部分,全国一季度市场分析
  本部分从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三级市场、租赁市场四个方面进行全方位解读。
  为便于分析政策对市场的影响程度,现根据限购政策的落实细则,将目前已经出台限购细则的城市分为三类:
  一线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限购政策严厉的二线城市:主要指限购范围覆盖全市、限购门槛高、无明确限购截止期限的城市,包括天津、南京、杭州、苏州、大连、厦门、宁波、无锡、银川、武汉、温州、西安、南昌、海口、西宁、乌鲁木齐、佛山。
  限购政策不太严格的二线城市:主要指限购范围仅限主城区、限购门槛低、有明确限购截止期限的城市,包括长沙、青岛、昆明、济南、贵阳、成都、长春、哈尔滨、太原、石家庄、南宁、福州、三亚、沈阳。
  一、一级市场
  一线城市土地市场萧条,限购政策不严的二线城市交易相对活跃。不同季度数据比较发现,一季度一线城市、限购较严的二线城市土地成交面积同比下降最为显著,降幅分别为41%、43%;而限购较松的二线城市十分平稳,环比降幅不足1%;具体到一季度各月,3月与1月相比,一线城市、政策较严的二线城市、政策较宽松的二线城市降幅分别为89.1%、38.8%和25%,一线城市下降更为明显。
  究其原因,各类城市政策力度梯度形成了不同的市场预期,影响了开发商的决策,促使更多拿地需求流向政策较松的城市,导致政策较松的城市总体成交状况较好。
  在年度供地目标的约束下,随后几个季度土地供应会有较明显增长;政策宽松的二线城市土地市场将会更加火爆,而调控压力巨大的一线城市土地市场恐难有突出表现,或将平淡收场。
  二、二级市场
  除限购不太严格的二线城市“量价齐升”之外,一季度大部分城市二级市场“量跌价滞”。数据显示,一季度一线城市二级市场成交量同比去年下跌4.9%,限购较为严格的二线城市微涨6.8%,限购不太严格的二线城市猛涨45.0%;一线城市和限购较为严格的二线城市成交价环比去年四季度分别下跌3.3%、5.0%,而限购不太严格的二线城市价格反而上涨10.1%。
  一季度二级市场成交量同比涨跌不一,源于地方执行政策松紧不同引起的供应、需求影响程度出现分化,导致限购政策较严的一线城市及二线城市成交量下降,限购政策宽松的二线城市成交量反而有所上涨。季度成交价格尚保持上升趋势,源于目前仍处于政策适应期,市场预期不明朗,开发企业对价格的调整非常谨慎。
  预计近期供应处于试探性释放阶段,需求或被抑制或观望而萎缩,成交回落,价格波动;之后,随着供应进入实质性放量阶段,需求阶段式跟进,成交将逐步回涨企稳,价格或在小幅调整后企稳。
  在时间次序上,执行宽松的城市可能将很快进入上述“回涨企稳”阶段;而限购严格的一二线城市,或还将经历至少1-2个月的试探期。
  三、三级市场
  一季度整体三级市场成交呈现量跌价升的态势。一季度各城市三级市场成交量环比降幅在22%-49%之间,同比降幅11%-37%之间。一季度成交均价同比均有上涨,最高涨幅达23%,环比杭州、苏州小幅下调。
  一季度各城市成交量同比下跌,主要源于供应、需求双双萎缩:供应萎缩主要是因为禁购”措施使部分业主认为拥有房产显得弥足珍贵,持有或转售为租是当前通胀环境下保值的最佳途径;另一部分业主对市场预期不明朗,持房观望。三类需求也同时减少,拥有多套房产的投资性需求已被政策排出购房行列;改善性需求多需先卖后买,谨慎观望;刚需迫于购房资格及对市场预期不明,有效需求减少。
  一季度绝大多数城市成交价格同比上涨,主要源于过去一年各季度价格上涨的累计。而一季度部分城市成交价格环比有所下降,多因郊区低价区域交易比重上升所致,实质性降价并未出现。
  预计短期内供应惜售及观望双重情绪及需求的全面萎缩,将导致成交持续回落,价格波动;随着二级市场成交量的逐步回涨企稳,将带动三级市场供应将试探性释放,需求将选择性跟进,致使成交量缓慢回升、价格企稳。
  四、租赁市场
  一季度各城市租赁成交量同比明显上涨。除北京仅微涨3%之外,其他城市涨幅在15%-61%之间。一季度中,3月与1月相比,租赁成交大幅增长,北京、上海、天津、南京成交单数翻番。
  一季度各城市租赁交易同比上涨,主要源于政策促使供应、需求大幅上涨:即短期房价上涨可能性不太大,大量待售房源流向租赁市场。而受资格限制及市场预期等因素的影响,部分购房需求或观望或失去购房资格,大多转购为租。
  鉴于租赁市场供需两旺的发展趋势,未来一段时间成交量仍将保持高位,且将继续呈季节性规律。
  综合全国一级、二级、三级、租赁市场来看,“国八条”政策效果初显,成功控制了房价增长过快的城市的市场热度。

  小结
  为管理通货膨胀,货币政策持续紧缩。去年末的10月、12月央行两次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今年2月、4月央行又接连上调。4月6日上调后,一年期存款利率为3.25%,商业贷款利率为6.8%,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7%。
  另外,1-3月份,央行每月上调一次存准率,共计3次。自去年初以来,央行已经连续9次上调存准率,目前水平为20%,创历史新高(4月份再次上调调存准率)。自去年10月以来的半年左右时间,央行4次加息、6次上调存准率。货币政策工具密集、频繁操作,表明中央政府对流动性充裕可能导致的通胀风险十分关注。
  综合考虑国内、外宏观经济的多种因素,通胀形势依然严峻,利率、存准率将会再度上调,货币政策可能继续紧缩,持续多次加息、提高存款存款准备金率、放慢放贷节奏,也将给购房者和开发企业的资金压力带来实质影响,行业整体资金状况将继续趋紧。


【国八条是什么】新旧国八条看我国楼市政策变化

  导语:房子牵动着国人的每一根神经,政府出台的每一项有关房地产政策都会引发巨大的讨论。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推出“新国八条”,其实早在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就发布了一份稳定房价的通知,被称为旧“国八条”,那国八条是什么呢,本文小兔就带各位好好看看新旧国八条的含义。  不少朋友在买房之前总是会先搜索一下国家出台的各项有关房地产政策,相信国八条一定频繁出现在您的视野之中。那国八条是什么呢,本文土巴兔小编主要带大家来了解一下新旧国八条是什么意思。  新国八条是什么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针对房地产市场推出调控措施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确定了落实地方政府责任、保障安居工程建设、调整完善税收政策、严格住房用地供应、落实约谈问责机制、坚持强化舆论导向、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合理引导住房需求等8个方面的措施,该措施也被称为“新国八条”。  其中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二套房贷等政策最为引人瞩目。新国八条调整了个人转让住房的相关政策,个人购买住房不满5年转手进行交易的按照销售全额征税。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其首付不少于60%,贷款利率不能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旧国八条是什么  旧国八条具体是指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颁布的一系列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房价的措施,该措施主要包括八个方面,即重视稳定住房价格、切实负起稳定房价责任、调整改善住房供应结构、控制被动型住房需求、引导居民合理消费、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贯彻调控住房供求措施、组织对稳定房价工作的检查。  与旧国十条相比,新国十条的措施也更为严厉,政府调控房价的责任目标更加明确,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房价的快速上涨,更为凑效的是限购令的出台、税费的增加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国八条是什么,通过上述内容的介绍想必大家对新旧国八条是什么都有了全面的认识。之后,国务院还出现有“国十条”、“国五条”等稳定房价,小兔相信房地产市场会愈加健康。土巴兔在线免费为大家提供“各家装修报价、1-4家本地装修公司、3套装修设计方案”,还有装修避坑攻略!点击此链接:【https://www.to8to.com/yezhu/zxbj-cszy.php?to8to_from=seo_zhidao_m_jiare&wb】,就能免费领取哦~

【国八条是什么】新旧国八条看我国楼市政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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