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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国土委

来源:莆仙生活网时间:2024-04-08 00:11:45编辑:莆仙君

自然资源局和国土资源局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同一家单位。以前叫国土资源局,现在叫自然资源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自然资源局和国土资源局有什么区别

自然资源厅与国土资源厅的区别有3个,分别是:1、权限范围不一样。自然资源厅主要处理自然资源事项,国土资源厅主要处理国土资源事项;2、职能不同。自然资源厅的职能范围比较广泛,国土资源厅比较狭窄;3、单位不同。前者是由某些职能组成的政府组成部门,后者是整合发改委、林业局、农业局、水利局、住建局、地理测绘等部门组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自然资源局的职责是什么1、负责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2、负责自然资源的登记工作;3、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4、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5、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6、统筹国土空间的生态修复;7、组织实施耕地保护制度;8、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国地质工作;9、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相关要求,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10、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11、监督实施海洋战略规划,并发展海洋经济。


国土局是做什么的

国土局的工作职责如下: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5、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等。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制定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国家重大土地调查专项,指导地方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定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处置;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国土局是做什么的

国土资源局的简称,是市(县)政府的组成部门。其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保护地质环境的政策;制定全市土地资产、矿产资源运作管理的规定;组织实施全市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技术标准和办法;依照规定负责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城市总体规 国土局标志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和村镇规划的审核工作;指导、审核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实施市立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工作。  (三)监督检查各乡(镇)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土地、矿产资源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违章案件。  (四)制订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五)管理全市土地资源和城乡地籍、地政工作;制订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和指导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  (六)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出让、租赁、折价出资(入股)、转让、交易及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办法;实施对土地矿产资源、土地市场、土地估价行业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国土资源的清查、核定和处置工作;制订和实施乡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七)组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土地等级评测,审核土地评估机构的资质,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报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农用地转用、征(使)用的审查、报批工作。  (八)依法管理矿产市场;制订全市矿产开采的运行规则和管理办法,指导采矿权的行政授予、招投标和拍卖,审批、审核采矿权和转让申请;指导和监督全市矿业权市场的有序运行;收取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  (九)统一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地质资料汇交工作;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检、年报和矿产督察工作;依法征收和使用矿产资源补偿费,监督、验收矿山动态环境治理项目。  (十)依法管理地质环境,组织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负责地质灾害评估、勘查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资质审查认证的管理,认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收取和管理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指导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估,监测、监督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遗迹,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等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土地、矿产资源的科技工作和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国土局和规划局合并后叫什么名字?

国土局和规划局合并后叫国土资源局。 国土资源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是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部的内设机构。简介:拟订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报国务院审批的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国家重大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国土局和规划局合并后叫什么名字?

国土局和规划局合并后叫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为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组织拟订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国家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责任:国土资源局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国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规划局和国土局合并叫什么?

国土局和规划局合并后叫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是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土资源局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承担全国耕地保护的责任,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承担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等。国土资源局职能简介: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拟定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土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和政策;负责有关行政复议,执行国家并制定全县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管理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审核报省政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指导、审核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三、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资源、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四、拟定并实施全县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监督工作,确保全县耕地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五、管理全县城乡地籍工作,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土地纠纷调处、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土地估价工作,制定土地定级、估价标准及全县土地调查工作。六、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流转管理。七、进行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审查报批工作。八、依法管理全县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实施督管理,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九、依法征收有关专项收费并负责专项管理,负责单位年度经费预算建议计划的编审,安排省厅拨给的专项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协助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财政、税收部门征缴有关税费。十、负责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国土资源管理干部培训。十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管理、测绘登记、测量标志保护、地图编制以及地籍测绘技术设计书的审批。

规划局、建设局和国土局之间有什么联系?

只要体现在职能不同,归属不同。国土资源局一般属于直统单位,不归地方管理,规划局、建设局一般归地方管辖。但是三者在实际工作中的联系比较多。.三者主要工作职能如下:1、规划局: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开展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的研究和组织编制。参与制定区域性发展规划、某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建设局(就是住建局):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法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3、国土局:主要责任是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海洋、矿产资源。例如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开发土地,审批建设用地和农村私人建房,办理土地出让、转让、出租、抵押,调处土地权属纠纷等。扩展资料:在很多二、三线城市或大城市的行政区内,由于在基本建设程序中规划局和建设局工作关联度高,且建设任务不太多的情况下,为节约人力资源、缩短办事流程、减少政府系统内部推诿扯皮现象,建设局和规划局都已合并,简称“规建局”。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城市规划局百度百科-建设局百度百科-国土资源局

规划局是哪个单位部门

法律分析:规划局属于行政机关,是政府的组成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报批和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 划、体系规划和城市设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并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土地管理、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中合理确定城市、镇的发展规模、步骤和建设标准。第五条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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