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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新村碎尸案

来源:莆仙生活网时间:2024-04-04 00:01:01编辑:莆仙君

合肥碎尸案凶手是否另有其人?

惨案疑点分析:据我分析,本案疑点重重:第一:王老汉这个年纪的人读过书的很少,会识字写字不多,他会用手机吗?他会发短信吗?会打电话说情话泡小姑娘吗?这些像是年轻人无聊时干的.第二:老汉真的这么有魅力能让死者晚上孤身来自己那里吗?死者到底为了什么原因晚上一根人来老汉那里? 死者这么年轻怎么这么轻易受这么大年纪老汉诱骗却没做好心里防备?打电话发短信的是不是另有其人?第三:老汉并不魁梧有力,想三两下制服一个年轻女子,甚至顺利将她活活掐死,并不是那么得心应手,有点蹊跷超过想象!第四:老汉被抓获时的那种有恃无恐、若无其事的镇静有点不符合常理!第五:老汉的家人是何时赶到的?案发这么大的事他能这么镇静一直没联系家人吗?家人后来怎么知道此事的?家人有不在场证据吗?第六;凶手为何凶残到如此地步、两者究竟什么关系?背后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种种迹象表明凶手极大可能另有其人!凶手很可能是老汉的家人.关于死者尸首不全,身份可疑!要知道:死者尸体上的血未必是死者的,凶手手上的血未必是凶手的!如果能找到死者的手和下身,就可以采集指甲上的指纹、衣物纤维和精液!进行DNA比对,父子关系DNA有15对左右染色是相同的!虽然万事有果必有因,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但是残暴和杀戮始终就是不对!人不能被人禽兽行为泯灭自己的灵魂和良知。


合肥垃圾桶抛尸案凶手王继伦落网,后来怎样?

导读(垃圾桶抛尸案)24岁女孩王某,接到了父亲六十多岁的朋友王继伦打来的电话,邀请自己去他家里,女孩再三推辞,男子仍然不死心,一直给王某发短信、打电话。在男子不停地诱骗之下,王某当晚九点只身一人前往男子家中。就是这一个决定,王某丧失了自己的宝贵生命。到了男子家中之后,他想要侵犯王某,但是王某奋力反抗不同意,两个人打斗起来,一个文文弱弱的女子,怎么可能斗得过一个男子。最后,王继伦将王某杀死,并且将尸体分尸,扔进楼下的垃圾桶里。女孩子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一定要保护好自己。要有很强的防范意识。对身边的人,无论是陌生人还是昔日好友,都要加以警惕。特别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自己的生命安全永远是最重要的,做什么事情都要先考虑这一点。父亲朋友将女孩骗到家中在我国很多起杀人案件中,多数受害者都是女性,女孩子在生活中一定要学会自我保护,加强防范意识。2011年,11月份24岁的女孩王某,接到了爸爸一个朋友王继伦的电话,他邀请女孩去他家用餐。女孩并没有答应,但是他也并没有打算放弃,一直不停地给女孩打电话、发短信,最终女孩答应了他。当天晚上九点多,女孩王某只身一人去王继伦的家里,也就是这个决定,葬送了她的宝贵生命,如花似玉的年纪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女孩尸体被发现同小区住户崇大妈,第二天一早准备在垃圾桶里找一些邻居扔掉的剩饭,她看见一个塑料袋里面装着一块肉,心想可能是坏掉了的肉,便拣走准备给自己家的狗吃。崇大妈一直从31号楼的垃圾桶翻到32号楼,直到走到33号楼的垃圾桶,里面竟然有两只血淋淋的人手。这可把大妈吓坏了,边跑边叫死人了,心想刚刚捡到的肉可能也是尸体的一部分,连忙报警。警方赶到现场之后,立刻对该小区的垃圾桶展开了全面的搜查,警方又在37号垃圾桶里发现了尸体碎块。警方考虑到垃圾可能被运往回收站的可能,立刻联系物业找到该小区的垃圾回收点,果不其然,在现场发现了尸体的下半身和一个人头。经过警方的仔细排查,以及观看了当晚的小区监控录像,可以初步判断受害者应该是在37号楼被杀害的。嫌疑人王继伦被警方锁定。当警方去他家中实施抓捕当时候,他还淡定地坐在屋子里,警方对他居住场所进行搜查,发现了杀害女孩的凶器。凶手归案,交代实情警方将王继伦带到派出所,他一五一十地交代了作案经过。案发当晚,王继伦通过一系列诱骗,将朋友女儿王某骗到家中,准备对她实施侵犯,但是她一直抵抗,两人发生了争执,情急之下,王继伦掐住女孩脖子,女孩窒息而死,随后,他又将尸体用菜刀切开,丢到小区内的垃圾桶里。最终,本案了结,犯罪嫌疑人获得死刑。对再熟悉的人要不要放松警惕之心本案中,女孩还是过于大意,轻信于他人,导致自己失去了宝贵的生命。我们在社会中,相信他人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凡事都要留有心眼,都要做好最坏的打算,防患于未然,这是对自己最大的保护。尤其是女孩子,更应该对他人保持时刻警惕,不要被他人的花言巧语骗到,要学会撕破对方虚伪的面具,以自己的安全为前提,和对方交往。当我们的权益正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的时候我们应当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敢于和违法行为作斗争,做一个明辨是非的好公民。不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勇于担当社会责任。

合肥碎尸案的事件经过

2011年11月15日上午6:30左右,住在合肥市官亭路蜀山新村的崇大妈,一大早起床想从小区的垃圾桶里给她家的狼狗找点吃的,在自家31号楼下的垃圾桶里找到了几块肉,拿回家后,她又出门到33号楼下的垃圾桶里寻找,没想到打开第二个垃圾桶时却发现桶里惊现两只血淋淋的手。记者赶到事发现场时,警方已经将小区内的两栋楼楼下封锁,刑警正在对小区内两栋楼下的几个垃圾桶搜证勘察。据小区里的住户介绍,小区31号楼里住着一个大妈经常在楼下的垃圾桶里捡垃圾。今天早上她和平时一样又到楼下的垃圾桶里找点可以吃的给家里养的狼狗。在楼下的一个垃圾桶里发现一个红色塑料袋,袋子里面有几块肉,“看上去有点像牛肉,她估计以为是谁家买的肉放坏了,就拿回去给狗吃了。”把肉拿回家后,崇大妈想了想又下楼想到别的垃圾桶里再找找,于是她来到了33号楼的楼下,这栋楼楼下放了六个垃圾桶,崇大妈想一个个打开找,可是刚打开第二个垃圾桶时,又发现了一个红色的塑料袋,崇大妈从垃圾桶里拿出袋子,打开看。这一打开,把崇大妈吓了一跳,袋子里出现了两只血淋淋的手。“看上去很细很白,像女孩子的手。”一位目击者称,崇大妈当即吓得扔掉袋子就跑,一边跑还一边喊,“死人了,死人了。”崇大妈跑回家后,想了想,刚刚从自家楼下垃圾桶里捡到的那袋子肉,可能也并不是牛肉,她立刻将准备给狗吃的那袋子肉又扔回垃圾桶后迅速报警。 随后,警方又在小区37号楼楼下的垃圾桶里发现了同样的红色塑料袋里包裹着的尸块,并且在和小区一墙之隔的干休所里发现了一副带血的白色纱手套。警方立即联系了负责运送该小区垃圾的人员,同时在淠河路上的一间垃圾中转站内发现了一个人头和人的下半身。2011年11月15日上午10:00警方出动警犬在小区内搜索,并且初步判定案发现场就在该小区37号楼内。记者发现该小区属于开放式小区,有至少三个大门,但是并未有保安和物业。据小区居民介绍,小区内的各个门门口前一段时间才安装的监控摄像,虽然小区的灯没几个是好的,但是摄像头一到晚上都是亮的,应该能拍到案发当晚的经过。警方正在小区37号楼内进行勘察 。

妙龄女子被父亲友人深夜叫至家中,诱奸未果遭毁尸灭迹,后来怎样了?

人类是一种善于伪装的动物,每个人都是带着面具在社会上行走,而有些披着人皮的野兽就藏在我们身边。我们对于熟人,往往容易放下戒心,本案讲的就是就是一个轻易相信了熟人的女孩,深夜只身赴会对方家里而身首异处的故事。2011年11月14日晚上,24岁的女孩王某接到了父亲的朋友王继伦的电话,电话里王继伦邀请女孩去自己家里做客。起初女孩觉得太晚就拒绝了,但架不住对方的盛情邀请,于当晚九点,女孩独自前往了王继伦所在的到蜀山新村小区,但这一去,却再也没有回来。第二天,也就是11月15日早晨,蜀山新村小区某住户下楼扔垃圾时,在小区垃圾桶里发现了一袋肉块,便拿回了家准备给家里养的狗吃。之后这个居民又在其他楼楼下的垃圾桶里,翻到了一样的袋子,但这次打开一看和上一袋不一样,不是满满的肉,而是两只人手。发现人手之后,这名居民马上跑回了家,报了警,警方接到报警电话之后,立即赶往了案发现场,搜索其他的尸块,但只找到了部分尸块。于是警方又联系了负责小区垃圾清理工作的运送人员,在淠河路上一个垃圾中转站里,找到了被害人的头部、下肢和部分躯干。警方调取了几个抛尸地点的监控录像,锁定了一个神秘男子,但由于该小区,没有物业和安保人员,只能看到嫌疑人是从37号楼走出来的。经过走访和调查,锁定嫌疑人为304室的住户王继伦,王继伦没有逃跑,警方赶到其家中时,他就在家里,并在家里搜出了作案工具。经过警方审讯,王继伦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了犯罪经过,被害人是自己朋友的女儿王某,年仅24岁。他一直觊觎女孩,于案发当晚,诱骗其来到自己家中,女孩来到家里之后,他想要实施侵犯,女孩强烈反抗,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在过程中他掐死了女孩。犯罪嫌疑人王继伦指认了抛尸地点,之后被警方收押,于案发后四个多月后的2012年4月6日上午,法院对“蜀山新村碎尸案”开庭审理,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王继伦死刑。嫌疑人与死者父亲是朋友,说明两家人是世交关系,而凶手大被害人将近四十岁,如此巨大的年龄差,更显得凶手十分变态。本该是一个慈父一样角色,成为了犯案凶手,因为自己不正当的欲望,诱杀了自己的“侄女”,让自己的朋友与女儿天人永隔,而一个年轻女孩,她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就因为一时放下了戒心,便草草结束。这是杀人案里面较为典型的熟人作案,凶手利用自己熟人的身份作案,本案正是以被害人父亲朋友的身份,让女孩放下戒心,便于实施伤害。诱使女孩独自来到自己家中,实施侵犯未果后,便残忍地杀害了女孩,并以一种极端恶劣的方式毁尸灭迹。每一个女孩都知道要对陌生人保持戒心,但往往会忽略到身边的熟人也可能是危险份子。所以说,在晚上不要独自前往任何异性的家里,要保持一定的社交距离,具备一定的底线,察觉到危险不要盲目发生冲突,可以先稳定对方情绪,然后借机溜走。一切以保护自己生命安全为首要任务,每个人都有面具,我们永远不知道别人面具下是什么,所以要永远保持戒心,不要轻易相信任何人。

合肥碎尸案的进展不知道怎么样了我很费解,被杀害的小妞到底和凶手是什么关系?是情杀还是仇杀?

碎尸案揭秘 悬疑一:嫌犯杀人后为何残忍碎尸?

真相:为了掩饰死者身份、掩饰熟人作案

这起案件中最令人发指的是,凶手杀人后还残忍地分尸,而且其毁尸的程度极为罕见。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让凶手非要杀人分尸?

昨日,相关办案人员说,分尸一般发生在熟人作案的情况下,凶手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掩饰死者的身份,不想让人知道死者到底是谁。熟人之间作案,特别怕引起怀疑,而且凶手杀人后已经心理扭曲,丧失理智,所以做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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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疑二:嫌犯为何要在自家小区抛尸?

真相:自作聪明,认为这样警方反而不会怀疑他

既然嫌犯自己住在蜀山新村,那么他为何还要将尸体扔在小区,位置几乎就是在自己楼下?“这不符合常理啊,这不是明摆着让警察抓吗?”市民有这样的疑问。

相关办案人员表示:确实,按照常理,嫌犯作案后会将尸体远抛,甚至专门运送到遥远或偏僻处抛尸。但此案嫌疑人自以为聪明,反常理而行,他认为将尸体 近抛,警察反而不会怀疑凶手就住在附近,这样他就能排除嫌疑;另一方面,他也没有相关交通工具帮助抛尸。但他万万没料到民警仔细的侦查让他迅速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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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疑三:嫌犯为何保留被害人的东西?

真相:被害人的包里有她的身份信息,乱扔会暴露

按理说,嫌犯既然已经毁尸抛尸,犯罪证据就应该及时销毁,那凶手怎么还会把死者的包放在家里?为什么将作案时戴的白色手套扔在附近小区?甚至连自己家里的血迹都没有完全清洗干净?难道凶手真的以为警察找不到他吗?

据办案人员介绍,嫌疑人只要犯案,就必然会留下证据,不可能做得天衣无缝。凶手作案后,可能是抱着极大的侥幸心理,认为民警不会怀疑是本小区人所 为,所以放松警惕。而凶手未将包扔掉,是因为包里有死者的身份信息,随便扔掉容易暴露死者身份。同时,凶手第二天一大早就出去了,没有时间清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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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疑四:被害人身份是如何确认的?

真相:家属报案说女儿失踪,DNA比对确定对象

此案中,被害者尸体遭受严重摧毁,几乎难以辨认,这也是最令人发指的地方。案发后,女子的身份也广受公众关注,一时间众说纷纭,甚至出现讹传。死者身份最后是怎么确定的?

死者王林是王继伦同事的女儿。警方一开始从王继伦家中发现王林的身份证时,便怀疑王林就是受害者。与此同时,王林家属之前曾报案称孩子失踪,警方通过筛选失踪信息,最后进行DNA比对,确定了死者正是24岁的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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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疑五:嫌犯被抓时为何如此镇静?

真相:心理素质较强、侥幸心理作祟

据附近邻居介绍,王继伦在案发后第二天上午就出门了,而且跟没事人一样,还冲邻居微笑打招呼。合肥市公安局也通报称,王继伦被抓时,正在家里喝酒、 吃花生米、喂狗,生活好像一点没受影响。直到被抓后,他还对犯罪事实缄口不语。王继伦凶残杀人后为何如此镇静?这让人感觉不可思议。

据警方介绍,王继伦如此镇静,与其较强的心理素质、自负的心态和当初抱有的侥幸心理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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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尸案获破未解之谜尚存 虽然有的案件悬疑已经随警方侦破而逐一解开,但关于这起案件,还有诸多待解的疑点没有解开,坊间不免议论纷纷。
疑问一:受害者为何深夜前往嫌犯家?

根据警方的通报,嫌疑人与被害人王林互相熟识。案发当晚,嫌疑人曾多次打电话、发短信给王林,让王林去他家。最后,王林经不住他的诱骗,只身前去,直至案发。

有市民怀疑,受害人作为24岁的成年人,具有独立判断意识,为何晚上9点多还要到嫌疑人的住处?有什么事非要晚上面谈吗?而她出门之前也没有告知父母。嫌疑人到底用什么手段诱骗了王林?受害者只身前去,到底是出于友谊还是另有隐情?关于这些,警方还没有透露相关信息。

疑问二:嫌犯明知警方围楼为何不跑?

据了解,嫌犯作案后正常生活,他白天出门,中午回家,而这个时候警察已经就37栋楼展开调查,嫌疑人应该清楚这个情况。但是他没有选择逃跑,而是照常回家。这着实让人费解。

有市民推测,这可能有两种原因,一个是王继伦智商确实不是很高;二就是王继伦太自负,认为警方不会找到他。

疑问三:案发后第二天嫌犯干啥去了?

根据披露的案情,嫌犯作案后和没事人一样,第二天白天还出去了。“他当晚不就已经抛尸完毕了吗?那他出门干啥去了?”市民不禁猜疑,他到底是心虚暂时离开家躲避一下,还是按照正常生活习惯出门转转?或者是专门去做毁尸灭迹的事情去了?


合肥碎尸案最新进展是什么? 太可怕了,惨无人寰的凶杀案,到底是多大的仇恨让合肥碎尸案凶手下手如此狠。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继伦,男,61岁,2000年左右从合肥某单位提前退休后一直在家。据犯罪嫌疑人王继伦交代,他与受害人王林的父亲曾是同一个单位的同事,两家也较为熟悉。11月14日晚7时许,王继伦不时地打电话、发短信让王林到他居住的蜀山新村小区的住处,经不住王继伦的诱骗,晚9时许,王林来到王继伦居住的304室。当王林进入房间后不久,王继伦欲对王林图谋不轨,双方发生打斗。恼羞成怒的王继伦将王林掐死后,并用自家的菜刀、剪刀将王林的尸体进行了肢解。15日凌晨三时许,王继伦将尸块分装在多个袋子中,下楼扔到小区的垃圾桶里……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心理呢?

因为我发现我爱他,我的心全部在他身上,而他并不是这样对我的,没有碰上一个暖心的人如果有这样的机缘,碰上一个互相爱的人,恐怕是世上最最幸福的人了。我愿做这样的人,估计没人不想。然而回头反观一下自己,在家里是一个事事都想着爱人的人吗!总想让爱人好好对自己,可自己好好对爱人了吗!古人说相敬如宾,你将爱人当宾客相待了吗!也许,才结婚那阵儿还行,可日子久了,爱人脸上生褶子了,不漂亮了,说话俗了,便生厌了。吵架频了,谁瞅谁都不顺眼了。所以当你要求别人好好对你,首先你得好好对人。爱出者爱返,情真时情深。相反,抱怨者怨来,意乱时意去……在单位你渴望遇到一群暖心的群体,人人都一团和气,善解人意,遇事不计较,总体量别人,每天都笑脸对你,从不与你争吵拌嘴。可你做到这些了吗!你每天都把最灿烂的笑容布施给同事了吗?你每天都替同事和领导着想了吗?你从来不把气迁怒于别人吗?如果是这样,恭喜你,你一定是个最受欢迎的人,也是最最幸福的人;可事实是你总把情绪带在脸上,一会晴一会阴,一会这个不好,一会又那个不善,在同事面前说是道非,虽没大过,但让人感觉你总有些不对劲,同事疏远你,领导不信任你,这样的日子能叫好日子吗!要知道,利人者利己,福往者福来。

为什么我会有这样的心理呢?

这完全是正常的、 合理的心理呀 !自己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整理的教学资源, 那肯定是自己劳动的成果、 智慧的结晶 ,也可以说是自己的私人物品, 个人财产 。您享有使用和所有权,怎么处理完全取决于你的心情。正所谓分享是情分,不分享那是本分。 没有什么好不好的。至于别人怎么看,那是他的问题,完全可以不在意。

再说他凭什么不劳而获呢?需要就自己动手呀!你分享给他,得来容易未必懂得珍惜,也未必懂得感恩。反而更促使了他人的不思进取,过于懒惰依赖。另外,你分享给他,人家也不一定懂你。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分享一下我的先生的亲身经历。我的先生他是一名中学物理老师,他非常热爱教学,对工作认真负责,精益求精,经常收集整理,编写资料。每年的考题都会反复研究,自己编辑学案,每期更新。他出的预习复习资料完全可以让学生自主学习,并绝对取得好成绩。结果,有一次他很热心的分享了资料给一个他觉得不错的同行,很认真的交待如何重要,如何有效,切勿外传。结果对方随意翻看,轻描淡写的说,这有啥不同,网上随便能下载。我先生瞬间心寒,他的心血视若珍宝,他人根本不懂。

所以,他后面概不分享,我说传网上绝对可以挣钱,他也一口回绝。你能说他的心理不好吗?说他自私吗?非也,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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