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杀人案
社会上曾爆出各种吴谢宇杀人案的揣测,为何感觉吴谢宇的作案动机毫无说服力?
因为如果吴谢宇杀的是别人,他的作案动机可能是很能让人理解的。但是因为吴谢宇杀的是吴谢宇自己的母亲,所以现在是个社会,对这种案件都是比较关注的,所以吴谢宇的这个作案动机,如果没有解释明确的话,是很难让人理解的。而且本身就很能让人相信他的解释。而且还有很多人认为,吴谢宇是在为自己减刑。吴谢宇承认自己作案,并交代残忍的作案过程,此外,吴谢宇觉得他与母亲生活得很辛苦,本来想在犯案后自杀,但最终由于目睹其母亲最后的死亡状态,心生恐惧,放弃结束自己生命的念头。对于这样一起较为典型的“亲缘命案”而言,并不是惩治罪犯后,就算是真正的结束,更为重要的是,作为“亲缘命案”本身背后,带来的教训和启示。很多时候,在“亲缘命案”中,最大的困境并不关乎利益,根本上的问题,还在于亲缘之间的关系之困。而很多人认为这件事情其实吴谢宇并没有错,所以想为他强行洗白。但是就算是,但是北大毕业生他还小,但是他也杀了人了。所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且他的作案动机说的还没有说服力。而且警察一问吴谢宇,吴谢宇就转移话题。要不就是真的不想说,要不就是自己还在想理由。而且他还说自己想去杀了母亲之后自杀,但是很明显他是这个是想为自己减刑而说的,而且吴谢宇的这个案件比较恶劣,很多人都觉得他大逆不道,十恶不赦。吴谢宇的作案动机是很难让人原谅的。
警察调查一宗杀人案件的过程
警察调查一宗杀人案件的过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很难简单归纳,通常如下:
一)杀人案件的分类
杀人案件其犯罪构成因素因案而异,因此杀人案件种类繁多,情况也比较复杂。
1.依杀人目的动机不同,可分为仇杀案件,图财害命案件,杀人灭口案件,情杀案件,家庭纠纷杀人案件,强奸杀人案件等等。
2.依据杀人方法及所用凶器不同,可分为持枪杀人案件,爆炸杀人案件,纵火杀人案件,投毒杀人案件,驾车杀人案件,毒气煤气杀人案件,刀斧棍棒绳索杀人案件等等。
3.依据侦破的难易程度,可分为一般杀人案件,无名尸体案件,碎尸案件。
本文要讨论的主要是以侦破难易程度对杀人案件的侦破程序进行分析。碎尸案件的侦破难度最大,既不能找到完整的尸体,又不能确认被害人的身份;无名尸体案件侦破难度大于一般杀人案件,主要在于侦查人员不知被害人的身份情况,而增加了侦查难度;一般杀人案件为最基本的杀人案件,其中有包括犯罪人自首与畏罪潜逃的情况。对于自首的杀人案件不属于侦查的范围,本文主要讨论的是一般杀人案件中畏罪潜逃的杀人案件侦查程序。
(二)杀人案件的特点
从侦查角度看,杀人案件通常有以下几个特点:
1.犯罪人实施杀人前一般都有预谋过程。
杀人案件除突发性的激情杀人之外,犯罪分子一般都有预谋过程。“杀人偿命”自古有志,作案人深知杀人行为一旦被揭露,将会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其杀人行为也会遭到被害人的强烈抵抗和其他人的阻挡。为了能顺利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在实现犯罪目的的同时又能逃避法律的严惩,犯罪嫌疑人作案前通常会做周密的策划准备过程,主要表现为:
第一选择作案时机。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时机的选择上往往颇费心机,既要确保顺利实施犯罪实现犯罪目的,又要防止因被害人反抗惊动他人,暴露自己。犯罪人往往选择易于接近被害人,有利于隐匿藏身,便于毁证灭迹和逃离的时间地点实施杀人。多数犯罪人在杀人前要对被害人的生活规律,居住环境,行踪等进行充分的探测和了解,堵截杀人要选择藏身的住所,尾随杀人要选择杀人的环境和逃跑的路线,侵入室内杀人要策划侵入和接近目标的方式
第二策划杀人的手段,方法。采用何种手段杀人(如钝器,锐器,火器,毒害,机械性窒息等手段),杀人后怎样处理尸体,怎样掩盖杀人现场以及凶犯自身潜逃隐匿的方式方法等。
第三准备杀人器械,物品。犯罪人选择某种杀人手段以后,都要暗中准备所需要的工具凶器或药物(毒物,炸药),如有的实现自治枪弹,有的事先购买毒药,毒蛇或事先借用他人的刀斧等。
犯罪人的这一杀人预谋活动必然会与有关的人,事,物发生联系,在群众中留下一定印象及物品商反映出明显的有过预谋活动的特征,这些都可以为分析案情和采取侦查行动提供依据,为查找犯罪嫌疑人提供线索。犯罪人在预谋过程中的各种表现,一方面可能增加侦破的难度,另一方面却更容易暴露自己。
2.一般有被害人的伤痕和尸体可供检验。
杀人现场大多数是在发现被害人尸体或伤残者之后才被发现的。被害人尸体是确认犯罪事实存在的重要依据,在侦查的最初阶段一般都有伤痕和尸体可供检验。通过对尸体及其伤痕的检验可以:(1)有助于判断事件性质和死亡原因,确定是自然死亡还是他杀,自杀,意外事故,为是否立案侦查提供客观依据。(2)尸体和伤痕还是案情分析的重要资料。如判明杀人时间,杀人目的,杀人的工具,杀人的手段和方法,犯罪人数,犯罪过程。(3)了解犯罪人的一定特征,如杀人碎尸案件根据碎尸的部位,熟练程度还可以判明犯罪人的职业。(4)尸体勘验的情况还可以用于甄别犯罪嫌疑人口供的真伪。
3.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一般有因果关系可循
杀人不是儿戏。多数杀人案件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事前就存在某种利害关系或矛盾冲突,犯罪分子明知杀人犯罪会被处以重刑,还以身试法实施杀人,大多是自身利益被损害到一定程度而激化的结果。这种因果关系反映到杀人动机上表现为:报复杀人,图财害命杀人,杀人灭口,婚姻家庭纠纷杀人等等。通过对这些杀人原因的分析,由此可以确定侦查线索,侦查途径,侦查突破口等等。
二.一般杀人案件的侦查步骤(一)现场勘验重点
1.一般杀人案件现场实地勘察的重点
(1)对尸体进行外表检验。
在侦查初期,法医来到现场之前由侦查员对现场尸体进行外表检验。首先静观实体的状况及其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其次对尸体外表进行检验。尸表检验采取由外籍里,从上而下的顺序进行。观察尸体的外表形态,是仰卧,俯卧,还是侧卧,呈什么姿势,外表表情,发型等等;观察伤口形态,伤口有多少,伤口位置在身体什么位置,伤口深度,大小,伤口的种类,伤口与伤口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否有什么提别的伤口引起注意等等;观察外部衣着,如衣服的数量,治疗,颜色,式样,新旧,产地,有无撕裂损伤,衣损的损伤与尸体的损伤是否一致,衣服上的附着物,随身物品等等。还要注意检验尸体现象,尸温,尸斑,尸僵,腐败,角膜混浊成都等;检验尸体各部的特殊标志,尤其注意对尸体头发内,鼻孔,耳道,口腔以及指甲内的检查。
(2)现场周围遗留的物品的勘验。
要根据伤痕特征判断凶器种类,并注意在现场环境中尽可能寻找凶器。经过判断与验证发现班不属于现场的东西。与遗留在现场上的手帕,手套,烟头,书包,包装物,捆绑物等。要认真审查其与案件的关系。不论室内室外,都应仔细受训手印,足迹及血迹,交通工具,破坏工具,刀枪棍棒,砖石绳索等致伤工具物品,以及衣帽,手套,纽扣等日用物品等。
(3)现场的搏斗痕迹的勘查。
要从犯罪人作案过程中可能接触过的客体上和到过的部位发现并提取手印,足迹,枪弹痕迹,交通工具的痕迹,分析这些痕迹形成的原因,时间,判明其与事件的关系。对于搏斗痕迹应仔细观察,用以判断是否与尸伤相符。观察是否有反常现象,如尸体被烧焦,尸体死者呼吸道内无异物;从尸伤看应有激烈搏斗,但现场完好无损;尸体上有开放性损伤但现场无喷溅,流淌的血迹;尸体俯卧,但尸斑在背部等等。
2.现场访问的重点
在勘验杀人现场的同时,应组织部分侦查人员进行现场访问,查明和获取有关侦查线索。主要访问如下情况:(1)被害人的情况。被害人的社会交际情况,社会背景情况,生前是否有异常表现,熟悉的人最后一次见到被害人的时间等等。(2)访问被害人的家属,同事,领导。看看他们对杀人案件的反映和议论,他们有没有怀疑的人。(3)访问熟悉现场情况的人,看现场物品是否有大的改变,有没有不是现场的物品,或现场丢失的物品等等。(4)访问目击者。犯罪人的人身形象特征,逃跑方向,携带何种物品或工具,乘坐何种交通工具,何时,何地,在何种情况下曾听到过呼救声和异样声响等等。(5)若被害人为尚未死亡,应设法急救,在可能的条件下,抓住时机询问有关案件事实。
(二)一般杀人案件案情分析重点
通过上述现场勘查,我们就可以进一步分析案情,解析案情重点。主要内容有如下几个方面。
1.案件性质分析。
通过现场勘查,可以分析此案件是自杀还是他杀,是意外事故还是责任事故,是自然死亡还是病理事件。从而为下一步是否立案提供帮助。
2.分析作案动机。
前面说过,杀人不是儿戏,犯罪者一般不可能无原因去杀人。这是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利益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的结果。杀人动机一般如:仇杀,图财害命,杀人灭口,恋爱婚姻家庭纠纷等等。分析是可以依据下列条件,结合多方面情况,综合推断。(!)根据对尸体检验结果分析;(2)根据现场财物损失分析;(3)根据犯罪分子在现场活动过程分析;(4)根据对被害人的调查分析;(5)根据现场所处的地理环境分析等等。
3.分析作案时间与死亡时间。
杀人犯罪案件作案时间指犯罪分子侵入现场实施杀人犯罪后逃离现场所需时间。如果还碎尸,抛尸等其他犯罪行为,则要分析出多个作案时间段。作案时间与死亡时间机密相连。有时死亡时间与作案时间相差不大;又是作案时间在死亡时间的前面,如投毒杀人案件;有时作案时间在死亡时间后面,这一半是认识对象错误的特殊情况,这里不做讨论。对作案时间和死亡时间的分析,通常依据下列条件:现场上标明时间的物品;现场物品状态以及当事人的生活规律;实体的检验结果;现场上动,植物变化的规律;现场调查的材料。主要是根据有关知情人提供的情况,尤其是案发时听到的叫喊声,搏斗声是确定作案时间的直接参照条件。正确分析作案时间对以后的排队摸底有直接影响。
4.确定杀人的手段和工具。
分析作案的手段和工具一般的方法有:根据实体检验结果分析。通过对伤口的形态分析和现场上与工具相关的遗留物的鉴定,确定犯罪分子使用的杀人凶器。特别要注意对尸体上工具残留物的提取检验,为直接确定凶器类型寻找依据。
5.分析杀人的主要情节。
通过痕迹的分析,可推断犯罪人怎样接近被害人;使用何种工具,破环障碍物;使用何种凶器杀死被害人;犯罪人先做什么,在做什么。还可以通过现场痕迹,物证,物品与犯罪行为的相互关系;血迹及其分布;血迹与尸体伤痕的关系等来判断杀人的主要情节。
6.分析犯罪分子的个人特点。
对犯罪分子刻画包含多方面内容:一是犯罪嫌疑人人身特征的刻画;二是犯罪嫌疑具备的知情条件;三是犯罪分子的技能条件;四是犯罪分子作案动机和心理条件。每一起杀人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特点都有所不同,分析时,不仅要找准规律性特点,更要注意分析犯罪分子独有的犯罪条件,这往往是案件侦查的突破点。分析的主要依据是:目睹人提供的犯罪分子形象;杀人的手段,方法和对尸体的处理;现场的遗留物和作案工具;现场上的痕迹等等。
(三)杀人案件侦查途径和侦察突破口的选择
所谓侦查途径的选择,就是对侦查工作的路子,方法,措施和手段的选择。侦查途径选择得如何,直接关系到破案的速度和质量。杀人案件的情况各不相同,案件中作案人的情况差异很大,所以可供选择的侦查途径也不可能相同。通常有以下三种途径:
1.从事到人的侦查途径。此种途径是指犯罪性质明确,发生杀人事实后立案,从存在的犯罪事实出发查找作案人的侦查途径。它是以已发生的杀人案件为对象,从勘查现场,现场访问以及研究犯罪现场各种情况入手,以犯罪事实为依据,从犯罪行为造成的后果去追诉犯罪动机目的,进而发现作案人的一种方法。这种侦查途径多用于现行杀人案件以及尚未发现嫌疑对象的杀人案件的侦查。
2.从人到事的侦查途径。此种途径是指有犯罪嫌疑而具体犯罪情节不明确,以人立案,从具体嫌疑对象出发,查清其犯罪事实的侦查途径。它是以特定的犯罪嫌疑人为对象,从调查和发现某个人有作案的重大嫌疑或迹象入手,以查明犯罪行为侵害的对象,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作案手段以及后果或者正在预谋的犯罪行为,然后采取各种措施或取证,破获案件。
3.从物到人的侦查途径。此种途径是指以特定的痕迹物证为依据,发现与之相联系的人的侦查途径。在有些杀人案件中,作案人往往在犯罪现场遗留下某种物品,作案工具,痕迹等物证,这些痕迹物证与作案人有着密切的联系,应以此为依据展开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如有些盗窃杀人案,其赃物特征明显的,可通过控制销赃或从经济反常,财务来源不明上去发现犯罪嫌疑人。
所谓侦查突破口是指确立了侦查途径后,从最有利的线索入手去侦破案件的措施。具体来说一般杀人案件的侦查突破口有:从现场的遗留物和尸体上的粘附物入手;从杀人动机入手;从知情人提供的犯罪人外在的形象入手等等
冤假错案的成因
形成冤假错案的因素很复杂,最主要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五个方面,包括非法取证、权力干预、利益驱动、理念误区、排斥律师。【法律分析】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侵权行为属于一种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违法行为,而人身侵权就是对别人身体造成一定伤害的一种侵权行为。对于人身侵权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造成人身侵权的行为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冤假错案产生的原因有以刑讯逼供和变相刑讯逼供等方式非法获取嫌疑人、被告人口供或证人证言,是形成冤假错案的直接原因,也是与现代司法理念和司法制度相对抗的一种顽症。这种顽症至今没有消除。无论是近年来相继发现的冤假错案还是仍然在不断生成的新的冤假错案,绝大部分都形成于刑讯逼供。遏制刑讯逼供之所以难以奏效,最主要的原因并不是无计可施,而是决心不强。决心不强的理由无非有两种:一种是观念使然,因为有人仍然认为逼出来的口供具有可信性,迷信其效果,另一种则是功利角度上的需要,刑讯逼供可以达到预先设定的目标。权力干预 权力干预司法是司法行政化的体现,也是法治环境不完备的突出问题。权力干预司法多年来已经成为一种惯性,人们已经习以为常而且形成了一种怪圈:人人都在反对权力干预,同时又都在寻求权力干预。这种以权力干预对抗权力干预的现象,客观上则进一步强化了权力干预的作用,加剧了权力干预的恶果。利益驱动 办案机关基于利益驱动而破坏公平甚至不惜制造冤假错案,是中国司法实践中当前存在的一个十分严重的特殊问题。理念误区 在形成冤假错按的原因中,除了立法和司法体制上存在的一些问题之外,一些刑事诉讼理念上的认识误区,更值得引起重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冤假错案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发生冤假错案,对检察人员承办的案件发生被告人被宣告无罪,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确认发生冤假错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跑或死亡、伤残等情形的,应当核查是否存在应予追究司法责任的情形。法律依据:《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42.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机构受理对检察人员在司法办案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和司法过错行为的检举控告,并进行调查核实。对检察人员承办的案件发生被告人被宣告无罪,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确认发生冤假错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跑或死亡、伤残等情形的,应当核查是否存在应予追究司法责任的情形。
阿加莎的推理小说哪部好看?
阿加莎的小说的最佳阅读顺序如下:1、斯泰尔庄园奇案2、高尔夫球场命案3、罗杰疑案4、四魔头5、蓝色列车之谜6、悬崖山庄奇案7、人性记录8、东方列车谋杀案9、云中奇案10、三幕悲剧11、ABC谋杀12、古墓之谜13、底牌14、沉默的证人15、尼罗河惨案16、死亡约会17、圣诞奇案18、牙医谋杀案19、柏馆20、阳光下的罪恶21、啤酒谋杀案22、空谷幽魂23、清洁女工之死24、葬礼之后25、私人的殿堂26、鸽群中的猫27、怪钟28、第三个女郎29、万圣节前夜30、大象的证词31、幕后的凶手创作特点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在布局与情节上很有特点。作品一开卷就疑云密布,奇事迭出,让读者产生了迷惑与好奇心。读克里斯蒂的作品,高潮迭起,令读者欲罢不能,紧紧盯着她时,也猜不出克里斯蒂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当读者稍一疏忽,她就会让你大吃一惊。作者熟悉历史、地理方面的知识,在两次世界大战时她还在医院中工作过,对药剂(尤其是毒药)很有研究,这也为克里斯蒂设计凶手作案提供了条件。
阿加莎十大经典悬疑小说
阿加莎十大经典悬疑电影有:《啤酒谋杀案》、《东方快车谋杀案》、《谋杀启事》《控方证人》、《阳光下的罪恶》、《煦阳岭的疑云》、《尼罗河上的惨案》、《赫尔克里的丰功伟绩》、《无人生还》、《埃奇威尔爵士之死》。1、《啤酒谋杀案》《啤酒谋杀案》年轻美貌的姑娘为了找到真相,找到了波洛。十六年前,她爸爸被毒死,她的妈妈则因谋杀其夫的罪名而判刑。一年之后卡罗琳死在狱中。留给女儿一封信,说她没有杀人是被冤枉的。在种种复杂的感情面前,卡拉一定要知道真相,调查个水落石出。2、《东方快车谋杀案》《东方快车谋杀案》是由英国推理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创作的小说,该书是赫尔克里波洛系列作品之一,同时也是知名度最高的一部。该作最早由英国柯林斯犯罪俱乐部于1934年1月1日出版,美国达德米德公司则于同年稍后于美国发行,书名为《加莱车厢谋杀案》。3、《谋杀启事》《谋杀启事》的推理故事,甚至被当作犯罪心理学的经典教材。与胡子波洛侦探系列相比,老处女马普尔小姐系列要亲近许多。马普尔小姐如同阿加莎一样,隐匿于热闹的乡村生活,尽管这里的人们更淳朴,却也不乏复杂的人性。这或许也是阿加莎的灵感来源,也是她凭借一己之力把推理小说推向巅峰的力量之源。4、《控方证人》讲述了沃尔是一位著名的刑案辩护大律师,通过镜片测试法可以看出嫌疑人是否说谎。他装穷,向大律师陈述自己生活拮据,但证明不在凶案现场。他的妻子背叛,让所有人都不放过他。在法庭上,沃尔的各种表现让全世界都觉得他被冤枉了。5、《阳光下的罪恶》《阳光下的罪恶》,又译作《艳阳下的谋杀案》,是英国女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创作的一部长篇侦探小说。作品以一个漂亮而富有的妇女在风景如画、安祥和平的著名海湾旅游地被谋杀的悲剧,揭示了在“阳光下处处有罪恶”的主题。这一小说继承了以往侦探小说“构思巧妙,布局严谨,案情扑朔迷离,结局出乎意料”的特点,同时在创作方面又有着自己独特的艺术魅力。6、《煦阳岭的疑云》是由彼得·梅达克导演,杰拉尔丁·麦克伊万、安东尼·安德鲁斯、格列塔·斯卡奇主演的一部英国剧情电影,影片于2006年2月5日发行,片长93分钟。7、《尼罗河上的惨案》《尼罗河上的惨案》是由约翰·古勒米执导,彼德·乌斯蒂诺夫、简·柏金等主演的剧情片。该片于1978年9月29日在美国上映。该片改编自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同名小说,讲述了尼罗河一艘游轮上接连发生三起命案,船上的一名比利时侦探波洛最终通过侦查找到真凶的故事。8、《赫尔克里的丰功伟绩》根据克里斯蒂作品改编,原著是以波洛为主角的十二个案件组成的短篇小说集,编剧盖·安德鲁斯从中提取部分案情元素并合而为一进行了再创作。故事讲述安东尼酒店发生杀人夺宝惨剧,露辛达小姐被害,脖子上价值连城的珠宝被夺走,传言这是大盗马拉舍所为,波洛虽然在场却无能为力,因而深感自责。9、《无人生还》《无人生还》是阿加莎所有推理小说中,评分最高、销量也最高的颠覆之作。故事里无与伦比的杀人设定和毛骨悚然的氛围营造,让人一读就停不下来。故事开头,八个素不相识的人,被罗杰斯夫妇邀请到海岛别墅中做客。但是,正在吃饭的时候,餐厅的留声机却突然响起,指控包括罗杰斯夫妇在内的10个人都犯有谋杀罪。还没等大家缓过神,就有一个宾客突然死亡。在接下来的几天里,这十个人,按照一个诡异儿歌里面的死法,一个接一个死去。一时之间,人人自危,每个人都迫不及待想找出真凶。剧情接二连三的反转又反转,人性中的极致暗黑被揭露得淋漓尽致。最终,真相大白,但无人生还。10、《埃奇威尔爵士之死》是2006年5月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阿加莎·克里斯蒂。本书通过一段故事,来阐明人性,也是一种记录的方式。
北大学子吴谢宇的杀人动机是什么?
在我们国家这个家庭关系看的很重的国家儿子杀死了母亲绝对是一个很大的新闻。到底是什么样的事情,才会让儿子对妈妈痛下杀手?这和吴谢宇的性格是密不可分的,在他被捕之后,问他为什么杀死了妈妈,他竟然说是想帮妈妈解脱,让广大网友都感觉到震惊。在严重的家庭问题中,最受害的就是孩子,而吴谢宇已经在畸形的家庭关系中到达了崩溃的地步。在大部分人眼中,吴谢宇绝对是很让人羡慕的。他因为成绩优秀考取了北京大学,在父亲还没去世时也算是幸福的一家三口。但外人不知道的是他的妈妈对于他控制欲很强。母亲爱孩子,我们当然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过分的控制就会让孩子人格变得扭曲,吴谢宇的妈妈是中学的历史老师,在学生们的学生眼中她是和蔼可亲的老师,但是在吴谢宇的生活中,妈妈却充当了一个很严厉的角色。学霸是要有很多时间去学习的,吴谢宇在家的时候被要求不能有任何的玩耍。好不容易这种生活熬到了高中,他毅然决然的选择了住校,但是住校也要每天和妈妈打电话报备自己的生活。考上大学之后连恋爱母亲都不允许,这种过分的控制已经让吴谢宇喘不过来气,他这么多年一直压制自己内心的想法。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的路要走,父母也当然不希望孩子走弯路。吴谢宇的妈妈已经帮他把毕业之后的规划做好了。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吴谢宇就会听从妈妈的安排按部就班的生活。爸爸去世之后吴谢宇更是妈妈唯一的希望,只要吴谢宇没有按照母亲的规划走母亲就会经常的抱怨。这种恶性循环也让他越来越叛逆,也就有了这样的惨剧发生。
北大学子吴谢宇弑母案开庭,他杀人的动机究竟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北大学子吴谢宇弑母案已经发生过去很久了,而这个时间最近开庭了,大家对他的杀人动机还是非常的好奇的。正如他本人所讲述的那样,他觉得自己杀害自己的母亲为了就是能够让自己的母亲得到解脱。一、吴谢宇的认知很可能早已出现了问题。很可能吴谢宇的认知早已出现了问题,他长期处在这样的原生家庭下面心里早就非常的扭曲了,所以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以及他觉得自己伤害自己的母亲是为了帮助母亲,是为了帮助她解脱痛苦,这种说法也真的是让人感觉到有些惊奇的。二、通过这个事件让我们看到原生家庭对一个孩子的影响是非常的大的。通过这个案件,也不禁让我们来探讨一下,原生家庭对于一个孩子的成长该有多么重要。我们也都知道,吴谢宇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但是他的父母早早就离婚了,所以缺少父爱的他心理上肯定会有些残缺。以及他长期处在母亲的高压管制之下,所以心中的那份恶魔早已长大了。三、通过这个案件也让我们知道,我们一定要更加关注孩子的心理问题,而并不只是成绩。他的杀人动机其实也并不重要了,而我们需要讨论的就是一个孩子,如果他的原生家庭非常的幸福的话,那么这个孩子的心理将会是非常健康的,是不会出现这样的案件发生的。这个案件也让我们引以为戒,要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发展,而并不是一味的只关注他的学习成绩。综上,我们可以发现,吴谢弑母母案已经开庭了,他的杀人动机是人们非常好奇的。对此,你有什么其他的看法?可以在评论区里说一下,大家一起来讨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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