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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事小产权房

来源:莆仙生活网时间:2024-03-31 02:15:05编辑:莆仙君

什么叫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就是指村集体组织或是开发商凭借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农民自建的商品房,或者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国家不会颁发的土地使用证以及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也不能在房管局进行备案。目前,小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建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只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人,即使是其他村的农民也买不到;二是占用耕地上或者是在集体企业用地上,违法建设的房屋。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什么是小产权房

法律分析: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从建房土地来源上,可以将“小产权房”分为三类,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的住宅;建设在农民集体所有非住宅建设用地上的住宅,比如建设在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上的住宅;直接利用农用地建设的住宅。由乡镇政府或者村委会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有时仅仅是合同约定,并没有任何产权证件。“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房”、“村产权房”等“集体产权”,按照民法典定的原则,这些产权并不是受法律保护的法定产权。和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没有土地出让金概念,也没有开发商疯狂的利润攫取,所以,“小产权房”的价格,一般仅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三分之一甚至更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一、小产权房能转大产权么
所谓小产权房,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一种约定俗成称谓。这类房屋一般是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并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成员销售住宅。这种房产不能获得正规房产证,无法享受正规房产应有法律保护。因为它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
二、修建小产权房都有哪些法律规定
小产权房屋买卖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指的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也称之为乡产权房。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享有使用权,村民将房屋卖给本村以外人员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法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什么是小产权房啊

法律分析:小产权房,就是指村集体组织或是开发商凭借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农民自建的商品房,或者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国家不会颁发的土地使用证以及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也不能在房管局进行备案。目前,小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建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只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人,即使是其他村的农民也买不到;二是占用耕地上或者是在集体企业用地上,违法建设的房屋。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小产权房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小产权房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法律法规上,没有“小产权房”这个概念。所谓的“小产权房”,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这类房屋一般是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并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销售的住宅。这种房产不能获得正规房产证,无法享受正规房产应有的法律保护。法律分析;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目前的“小产权房”、“乡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连外村农民都不能够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法律效力"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房产转让"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十二条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二)依法继承的材料;(三)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四)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五)其他必要材料。


什么叫小产权房子

小产权一般是指在农户集体用地上建设的房子,未缴纳土地出让等花费,其产权证并不是由国家房管所部门授予,只是由乡镇政府或村民委员会授予,因此称为乡产权,又叫小产权。这类房_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权证和预售证,买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办理备案,说白了产权证也不是真实合理合法的产权证。购买小产权房有什么风险1、没有产权证和土地证相同的地区,小产权房的价格比起商品房的价格是要低很多的,所以还是有不少的购房者愿意承担风险去购买小产权房,但是大家要清楚,在房屋交易或抵押过程中,产权证是必须要有的证件。而小产权房子没有相关证件,即便有也是村委会或乡政府颁发的,在法律上也是不可能得到认可的。2、无法上市交易大家肯定都知道,如果要进行房产交易,那么肯定就需要房屋的产权证,而小产权房没有产权证,是不具备转让、处分、收益和继承等权利,并且也无法过户。3、拆迁赔偿少小产权房没有产权证,一般购房者在购买的时候能够得到的就是卖方那边给出的房屋买卖合同,而该类房产一旦出现政策规划,房屋价值将会有很大的变化。遇到房屋拆迁,房主也只能得到很少的补偿甚至是没有补偿。4、无法办理银行贷款因为小产权房不具备国家颁发的合法产权证,所以购房者在购买小产权房的时候是不能通过贷款去进行购买的,但是即便购房者选择了全款去购买小产权房,如果后期遇到财务周转也不能通过抵押方式获得银行的贷款。5、户口无法迁入有很多的人买房子都是为了迁入自己以及小孩的户口,但是选择购买小产权房的购房者是没有办法去办理户口迁入的,如果户口无法迁入,那么就没有办法获得免费医疗和义务教育资源。6、质量参差不齐因为小产权房的修建是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查的,所以就不能保证开发商是否会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而做出偷工减料的事情,所以小产权房的房屋质量并不能保证,一旦房屋出现了质量问题,那么可能会危及居住者的安全。


什么叫小产权房子

从目前房市来看,有一类房子十分便宜,不过价格便宜的房屋一般都存在一些问题,就比方说小产权房,很多人在购买后才知道它不能办理产权证书,那么什么叫小产权房子呢?小产权房子购买风险有哪些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相信会给您带来不一样的见解。



什么叫小产权房子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住宅,未曾办理相关证件,未曾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另外“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



购买小产权房子有哪些风险?


1、这类房子是没有办法取得产权证的,所以是不具备房屋建造、销售资格,也没有在政府部门登记备案,这样很容易出现一房两卖、房屋烂尾、买卖合同无效等情况,导致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就连房屋使用权也难以维持。


2、由于没有办法取得产权证,所以购买者也无法进行过户的办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购买者的权益,另外如果是补偿性质的拆迁,由于因不是房屋合法人,购房者很难得到补偿。若小产权房屋违反国家政策被强拆,购房人可能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索回放款的尴尬局面。



3、由于法律上没有出台相应的保护措施,使得这类房子充满了隐患,一旦国家全面清理小产权房,购房者将没房可住,另外由于小产权房在建造时,缺乏强有力的监管,导致房屋质量难以保证,这样势必会对购房者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很大影响。



小结:好了,以上就是关于什么叫小产权房子的内容介绍了,希望对您提供一些帮助,相信以后在什么叫小产权房子的了解过程中,朋友们会更加的得心应手,得到自己满意的答案。


什么是小产权房子

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乡镇政府发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小产权房”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能买卖吗?小产权房由于价格便宜,很多人都在疑惑要不要购买小产权房呢?
1、也许很多朋友都知道07年的”画家村“案件,就是由于小产权房的问题。这里就反应了购买小产权房的法律风险。"小产权房只具备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所以并不是商品房。法律法规对商品房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对乡产权房是无效的。人民法院也不能适用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处理涉及乡产权房的案件,购房人的权益很难得到维护。由于乡产权房不受法律认可,也不用在房管部门备案,不在政府机构监管范围内,因此在使用房屋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一些房屋质量问题、公共设施维护问题,其救济途径就非常有限。购买乡产权房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根据法律规定购房人只能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等。如果购房人明知所购房屋是乡产权房仍然购买的,由于己方有过错,可能人民法院就不会支持其要求赔偿损失的请求。而且即使开发商违约,由于合同无效,购买人的权利将无法得到保障。
2、现在很多小产权房都可能随时面临被拆除的危险。所以购买小产权房的人,只能是购房人找开发商索要购房款,购房人可能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如果购买小产权房后,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其很可能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是微乎其微的。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认可与保护,同时也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由此可见,乡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但这并不是说乡产权房就不能转让,而是说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


什么是小产权房子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未经任何国家相关部门和环节审批建设在租用土地或非法侵占的土地上的房屋。小产权房不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房屋所有权证,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不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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