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武
徐武最新消息天天关注,怎么没消息了?真的天黑了?
我叫张孝先,男,53岁,住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我因单位拖欠工资、补偿金、养老金,2000年4月诉于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并胜诉,申请执行十二年了,至今未执行完。不是被告不履行判决,而是法官贪赃枉法。案子执行完,都有申请执行人签字并将申请执行缴费单据付到执行卷宗,申请费返还申请执行人。但济南市历下区法院对我的案子(2000)历民初字第246号、785号(两个判决书是一个被告,劳动局、法院故意将一个案子分开多收费)在我没签字、没付单据的情况下,就将案子归为执行完毕以应付上级检查。我到档案室查后,发现他们用被执行人的缴费单据付到卷宗上(执行案号1020、1021)这属于欺上瞒下,同时法官张新、赵学强于2001年3月还截留贪污被告转交给我的2400元至今不给。08年9月8日我到法院档案室复印了证据,原文如下:《被执行人济南市嘉友有限公司清算组把欠款现金人民币二仟肆佰元整存放在法院执行一庭。申请人张孝先不予领取! 张新、郑克兵 二00一年三月二日》明明抢了别人钱存入小金库,硬说人家不要。他们能抢我的钱就能抢其他人的钱,不知他们一年能抢多少钱。第785号案子判决中第3条:被告为原告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至今没执行,我说:你不执行我没法领取失业金、将来我也不能领取退休金。生活全靠我爱人。 我的另一个案子诉于99年并胜诉,判决书号:(2000)历民初字第2号。申请执行十二年了,至今未执结。法官对一个案子反复审反复终结(审六次终结二次)。2000年5月申请执行。单位2001年9月被吊销执照,根据有关法律我立即书面申请执行股东。2002年8月法院执行回四仟元给我,剩余6年的养老保险等部分没执行。法官说:钱太多了,领导不让执行,你有本事找到中央也没用。并让我再重新启诉股东,说单位不存在了没法执行。虽经中院、省人大的督办,法院依然将案件非法终结(2002年10月)。终结裁定号:(2002)历执字第124号。中院执行局的法官说:一屋人不让赵学强终结,说这样犯错误,可赵就是不听,我们也没办法。我曾到省、市信访局法律顾问处(等律师事务所)咨询过,他们都说:执行了一半,几个股东又没死且都有财产。怎么能终结呢?这是严重的违法办案。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及国家利益(养老保险属国家利益,)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天天奔波于省内相关部门。前区政法委书记张念江说:胜诉的案子肯定该执行,但你的案子有隐情,不便给你说。你找媒体去。可媒体说:司法腐败的事,我们不敢报光。2003年法院为逃避一案二审,调动区检察院为被告抗诉(即使抗诉也该为我抗诉)。抗诉的结果是我败诉,然后再到中院上诉,中院发回重审,重审我又胜诉——维持一审原判(2005年12月16日)。他们在玩文字游戏及公文旅游。细追究,实属目无党纪国法。2006年6月16日我再次申请执行股东,立案庭依法立案并加盖公章。执行法官张新让我到劳动局问需交多少钱,我按照要求,一一汇报,他也核实过并计算过。但张新想敲诈我的钱我没有买他的帐,随后法官再次终结,终结号:(2006)历执字第961号,并让我再诉股东。照此循环下去,赵学强当庭长时,给我将案子终结,赵当局长时,再终结,将来当区法院院长时,再终结,将来当市院......终结到何时,胜诉的案子何年月能执结?各位看官请细品,是不是越枉法升迁的越快?他们梦想将此案将来再翻过来,以便永久贪污国家的养老金。(被告已将养老金交给法院,否则政法委孙书记及法院执行局许莉庭长也不会说:不能执行被告,被告威胁要告法院)噢,区政法委付书记王敏说:你若再到处上访,就执行回转并让我小心点,黑老大的气派十足。敢问理在何方?赵平时说话没有半点法官的样,象一个十足的人渣,还动手打过我,为此我告过他。(2002)历执字第124号裁定,(2006)历执字第961号裁定均没有法律依据。两次终结我都没有签字(法院冒名代签)两次都只用了民诉法关于终结条款陆条中第6条,也即说白了:我法院想终结就终结,他们滥用自由裁量权!完全违背了法律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三个约束条件,有律师说:这属于枉法(目前股东还活着,由一名个体老板摇身一变进入济南市司法局工作,成为一名副处级)。2008年7月11日区委书记孟祥桓接访,让法院到劳动局为被告垫付了部分养老金,但同时强行扣留了我的养老保险本并强迫我写了三张内容不同的保证书(大意:必须按照法院要求,重新起诉股东;不再到任何部门上访;此案已执结)我不写,法官叫来法警,要拘留我,为了生存活命,被逼无奈下,只有按要求写。可还有未执行完部分:1 延迟履行金(法律规定:逾期不履行判决的钱款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按中国人民银行最高贷款的双倍计算。法院的所有判决书中从来就不写明,执行法官也从来没有答应支付,以便将来贪污这笔钱。法院每年执行标的上千万,故意拖上三年五载,再加上复利计算,仅此一项法院每年将贪污当事人上千万。在巨大利益驱动下,当事人的案子能好执行吗。2003年区政法委陈副书记召开听证会时,执行局姚局就说还有3仟元滞纳金未执行。2 补偿金少计算一个月的(997元,属法官笔误)及其延迟履行金。3 96年业务提成3.5万元所产生的养老保险。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业务提成、奖金属合法收入,应算做当年工资基数,做为缴纳养老保险的依据。庭审中已经质证。判决书第三条写的很清楚。4 法官为被告送传票、到银行执行款打的二佰元找我报销的。5 申请执行缴费单据及立案收费单据五百五十元。6法官2001年3月截留的钱2400元及其延迟金。7 98年2月至7月的失业救济金及延迟金、2001年至2002年两年的失业金及延迟金。8 (2000)历民初字第785号判决第三条:被告为原告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至今未执行,使我无法领取失业金等一系列问题。我的档案仍然被单位扣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应当转入户口所在地劳动局,领取失业金。区社保处王金环处长说:你的档案必须调入区劳动局,以便理顺与衔接历史遗留问题,否则你将来不能退休。9 2000年至今新拖欠的养老金。十年来我没有生活来源,上有老母不能尽孝,下有孩子不能尽责,中间不能尽义务。请求党和政府救民于水火,完善和促进公平正义,督促基层改善人权状况,使下级法院尽快执结上述二案。严惩贪官,还我阳光、还法律的尊严、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共建和谐社会。谢谢!
法律明文规定:终结的案子不能上诉只能复议。难道法官及监督部门不懂法?2008年8月22日孟书记接访要求法院及区政法委给一个文字性的答复,至今不给,为什么?法院、人大、检察院、政法委、信访、纪检,劳动局从区到省都找遍了,区委书记08年8月接访后不再接访了,见书记很难,有挡驾的,弄不好还要把你拘留、扣个防碍公务罪。我对历下法院(2000)历民初字第2号判决于2008年11月17日到市中院申请国家赔偿,确认历下法院违法。但中院不予立案,没办法,只有花钱通过邮局发特快专递立案,09年2月26日中院开庭听证,我要求录音被法官拒绝,我要视频录像他们不给。09年4月15日中院下达不予受理确认历下法院违法的决定书。09年4月21日我交了复议申请,请省高院复议,6月22日山东省高院下达不予受理决定,唐明庭长说:我们在程序上不进行审理历下法院是否枉法,历下法院于6月22日主动下达撤销第二次终结的决定,他们在审理期间已经改邪归正,让我拿着裁定回历下法院再申请恢复执行并进行国家法律救济。等历下法院执行完了,可以再告历下法院枉法,届时我们将进行实质审理。唐庭长当时拒绝回答法院是否枉法。当天我回历下法院申请继续执行,可是执行局法官我行我素、还是不给执行。2009年全运会期间,历下法院答应执行剩余部分,区政法委副书记李健说:这次是区政府拿钱,你还有什么要求一块提出来,别今天一个明天一个,只要符合法律,我们一块办。我说你们先补缴上这十年拖欠的养老金,她同意并通知法院,随后让我找法院,法院也在计算。他们口头答应继续执行剩余部分并挽回这几年来给国家和我本人造成的损失,但一直拖到今天仍然说正在研究。2011年3月25日我到区委信访部门上访(他们的接待日)张海波区长接访,但被工作人员阻止,让我到法院部门上访,区政法委李健副书记见到我就借故走开,严院长对我说:你还不死,然后对我动手往外推,我便开始给他们录音,被保安推出门外,走到门外被法官、特勤、信访局工作人员十几个拳脚相加并强行搜身,将我的手机、录音笔、纸张抢走,将我的腿踢伤我打110报警,他们说我们受政府领导,信访局接访是政府行为,我们怎么可能帮助你要回录音笔、手机呢。12345政府热线说我们正在协调,请耐心等待。全国开两会期间公安、特保、街道办事处对我二十四小时监视,这是违法犯罪行为,我维护国家利益何罪之有,被这帮拿国家俸禄的执法人员如此对待,只能说明他们侵吞国家的养老金的事实。
文学的本质
文学除了拥有外在的、实用的、功利的价值以外,更为重要的是它还拥有内在的、看似无用的、超越功利的价值,即精神价值。关于精神,可以有诸多不同的定义。我们一般是在这样的意义上界定精神这一概念的:它是人内在的一种意向性存在,是人的理性与感性诸多心理因素的有机统一,是人不断超越自我、完善自我的一种心理活动过程。因而,精神的价值不同于物质的价值,精神价值是内在的、本体的、不断超越自身的。文学艺术的创造活动是文学艺术家的精神活动,文学作品属于人类的精神产品,文学艺术的接受鉴赏也属于人们的精神领域的活动。扩展资料文学是属于人文学科的学科分类之一,与哲学、宗教、法律、政治并驾于社会建筑上层。它起源于人类的思维活动。最先出现的是口头文学,一般是与音乐联结为可以演唱的抒情诗歌。最早形成书面文学的有中国的《诗经》、印度的《罗摩衍那》和古希腊的《伊利昂纪》等。中国先秦时期将以文字写成的作品都统称为文学,魏晋以后才逐渐将文学作品单独列出。欧洲传统文学理论分类法将文学分为诗、散文、戏剧三大类。现代通常将文学分为诗歌、小说、散文、戏剧四大类别。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文学
文学的分类
文学按照体裁分为四大类:诗、散文、戏剧、小说。诗:传统的诗是有韵律的文学作品。它通过想像与抒情来表达某种强烈的情感。诗是历史最悠久的文学形式。散文:是一种没有严格的韵律和篇幅限制的文学形式。戏剧:是另一种古老的文学形式,主要通过不同角色之间的对话来表达作者的思想和感情。戏剧可以用于舞台的表演,也可以阅读。小说:是一种叙事性的文学体裁,通过人物的塑造和情节、环境的描述来概括地表现社会生活。扩展资料:中国主要的文学奖项:1、华语文学传媒大奖,“华语文学传媒大奖”坚持公正、独立和创造的原则,坚持艺术质量和社会影响力并重,每年颁发一次,立志要为华语文学的发展找到新的出路。2、茅盾文学奖。茅盾文学奖是著名作家茅盾先生将自己的25万元稿费捐献出来设立的,在中国文坛的影响较大。是我国最高荣誉的文学奖之一。3、鲁迅文学奖。鲁迅文学奖每两年评选一次。将选出该评奖年度里某一文学体裁中思想性艺术性俱佳的作品。推动社会主义文学事业的繁荣与发展而设立的,是中国具有最高荣誉的文学大奖之一。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文学
武汉徐武最新消息???中国到底怎么了???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被精神病一般是三种情况.一种是家庭内部因经济等矛盾被家庭内部成员送进去“治疗”的正常人 二因各种原因和单位或政府人员发生矛盾.被单位和政府强行送进去“治疗”的正常人 (在矛盾激化发生刑事案之间)三 因各种原因和单位或政府人员发生矛盾.有过过激行为.家属为工作等考虑同意被送进去“治疗”的正常人. 徐武应该是第二或第三种情况.
医院进出是按照谁送进去谁接的方式.所以正常人进去一般是出不来的.单位和政府送进去的.基本一辈子就在里面了.安保措施基本接近监狱.因为长期强迫吃药.正常人也会有药物依耐性.吃药几年JJ也没用了.就是摆设了.一切欲望无非就是象猪一样等待每天吃喝(本人体会)即使是家庭成员送进去的.想出来也很难.毕竟医院处于经济考虑还是希望病人长期住下去.病人少医院职工的收入哪里来?医院里的被精神病者全部都有公费医疗.如不是公费.没人掏钱的话你就是再神经也会赶你滚蛋.
关于徐武事件:
1事件时间长了.也会让人淡忘.本来精神病院就是个被人遗忘的角落.正常人都因为生活在挣扎着.谁还能顾及的了一个“精神病”人.关注他无非是怕自己将来被精神病.如果你没有公费医疗.家庭成员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也不和单位和政府之间发生矛盾.那么你永远不会被精神病.
2徐武肯定成精神病了 这么大的所有社会矛盾和舆论.全部都会转到他身上.只有他真的是精神病.才能让所有正常人认为合理的.才能让一切权力者以免被处理.他现在“享受”的肯定是“精心”“治疗”........四年了.他能正常逃出来.肯定是在吃了药以后呕吐掉了.因为吃几年药基本身体是没力气的.脑子也基本不会想着逃跑的.何况跑基本等于越狱.这回想吐掉门都不会有了.......
3 徐武事件无非就是他和单位之间利益矛盾的结果. 人和人利益矛盾.人和单位.单位和单位.地区和地区.国家和国家。。。。自古以来人类为了各种利益残忍和掠夺一直没有停止过.最发达的美国不是一样在枪炮对别国吗?为了什么.为了美国的利益.何况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当今世界的所谓文明无非就是裤裆上挡了一点遮羞布而已.残忍和掠夺还将继续者.一直到人类的灭绝.
徐武案,政府有没有免费治疗精神病人的义务?如有,那政府为什么不治疗千千万万的其他精神病人?
目前我国政府没有这个义务。据我所知目前只有江西省政府出台了《江西省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实施办法》。全文如下:
江西省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实施办法
为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的长效机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现就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和管理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收治管理对象
1、有本省户籍或外省(市、自治区)流入本省又无亲属、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发生以下肇事肇祸行为之一的精神病人应予以收治监护。
(1)杀人、****、伤害等严重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
(2)放火、爆炸、投毒、破坏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3)抢夺、损毁公私财物的;
(4)严重扰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常工作、生产秩序的;
(5)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
2、遇有重要活动或重大突发事件期间,收治管理对象范围可酌情扩大。
二、具体措施
(一)对在家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收治管理
1、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有法定监护人(单位)的,其监护人(单位)不得随意放任流落社会,造成危害行为发生。发生危害结果的要追究监护人(单位)的责任。
2、街道、社区居(村)委会要对辖区内重性精神病人进行有效监控,如精神病人发生肇事肇祸行为或出现肇事肇祸倾向,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
3、公安派出所接到街道、社区居(村)委会报告后,对发生肇事肇祸行为(或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疑似精神病人,应及时与设区市精神病院联系进行精神医学鉴定。
4、经鉴定确认发生肇事肇祸行为或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公安派出所应强制送精神病院治疗,同时逐级上报,并由设区市公安机关签发《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入院通知书》,交由精神病院治疗。
5、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经一个疗程治疗后,病情难以稳定且反复发作的,由精神病院继续给予住院治疗。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病情已稳定或痊愈需出院,由监护人或患者所在单位领回。
(二)对流落社会的精神病人的收治管理
1、对流落社会的精神病人,公安部门应将其送精神病院进行精神医学鉴定,精神病院要无条件接收。
2、经鉴定确认无肇事肇祸倾向且病情稳定的精神病人,由公安部门送民政部门流浪乞讨救助机构给予救助。民政部门流浪乞讨救助机构可视患者情况商公安、精神病院协助送返原籍。
3、经鉴定为肇事肇祸或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给予强制留院治疗。经一个疗程治疗后,病情难以稳定且反复发作的,由精神病院继续给予治疗。病情已稳定或痊愈,可查清其身份、监护人或所在单位的,由监护人或患者所在单位办理出院手续后领回;因其监护人家庭贫困、无力抚养而拒不领回或无法查清原籍、监护人或所在单位的,经设区市民政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赣府发[2007]21号文件精神,由民政部门所属精神卫生机构接收和治疗。
(三)对家庭贫困的重性精神病人和经公安部门送治后出院的贫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由各级残联对其免费发放维持治疗期间的基本治疗药品,社区居(村)委会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实施日常管理,确保其按时用药。
三、经费保障
1、对公安机关强制送治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精神医学鉴定费用、基本治疗用药费用由财政给予报销,住院床位费减半,伙食费等其他费用由个人负担。
2、凡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治疗费用由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符合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条件的,还可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救助金额从宽掌握。未参加医疗保险,但家庭有支付能力的由家庭负担。
3、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属城乡低保户的,除按规定在城乡合作医疗和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中报销部分费用外,当地政府还可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4、对无法查清原籍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精神医学鉴定、收治应急处置、住院治疗和收容期间相关费用由财政负担。
5、对交由民政部门安置和病情长期无法稳定仍由精神病院监护住院治疗、且无法查清其法定监护人(单位)的精神病人,财政部门按城镇低保标准核拨其生活费,按基本治疗用药标准核拨其免费用药费用。
6、对家庭贫困的重性精神病人和经公安部门送治后出院的贫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免费发放维持治疗期间的基本治疗药品,所需经费由财政负担。
7、按每强制收治一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补助100元的标准,适当增加公安部门强制收治管理专项经费。工作经费由公安部门按收治人数据实申报,并提交设区市公安机关签发并有收治精神病院盖章确认的《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入院通知书》和精神病院同意精神病人出院的证明,送财政部门审核后予以核拨。经费每半年结算一次,上半年结算时间为6月20日,下半年为12月20日。
8、建立省、市两级负担机制。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经费由省、设区市二级财政按6:4比例负担,省级负担的经费从2008年列入预算基数。设区市应严格按规定落实配套资金,并在财政专户中设立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经费专账,实行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9、建立简便的费用结算机制。精神病院凭送治病人的精神医学鉴定书、设区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入院通知书》、住院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等凭证,定期将强制收治的精神病人治疗费用报设区市财政部门审核,审核后确认的经费由财政直接拨付至精神病院。
四、部门职责
为落实责任,由设区市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的所有工作。省级只对经费实行专项补助,指导工作开展。各设区市要建立由综治办牵头,公安、卫生、民政、残联、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参加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项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1)综治办:牵头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对辖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及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2)公安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实施强制收治。
(3)卫生部门:承担精神卫生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的指导、预防、监测工作。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费的审核、报销、拨付工作。
(4)民政部门:承担在服役期间患精神疾病复员、退伍军人的救治任务;认真做好流落社会的精神病人救助及送返原籍等相关工作;对因监护人家庭贫困、无力抚养而拒不领回,以及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查清原籍和监护人的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由民政部门所属精神卫生机构接收和治疗;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实行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报销有关费用。
(5)残联:认真完成精神疾病社会防治康复任务,对家庭贫困重性精神病人和治疗出院后贫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免费发放维持治疗的基本治疗药品。
(6)劳动保障部门:按政策落实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医疗费用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报销,促进康复后有劳动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就业。
(7)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精神卫生工作需要,逐步增加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工作的财政投入,核拨有关经费,加强资金监管。
(8)社区居(村)委会:协助开展精神病患者的肇事肇祸危险性评估、随访管理、应急处置;落实本辖区内贫困重性精神病人和治疗出院后的贫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医疗救助政策。
(9)精神病院:对精神病人进行鉴定;凭设区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入院通知书》办理交接入院手续,制定治疗方案。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基本用药目录,控制有关费用,实行保本微利原则。完善安全设施,防止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住院治疗期间外逃、伤害和自杀等事件发生。
为什么徐武被关闭了这么久还没有得到一个明确的答复??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被精神病一般是三种情况.一种是家庭内部因经济等矛盾被家庭内部成员送进去“治疗”的正常人 二因各种原因和单位或政府人员发生矛盾.被单位和政府强行送进去“治疗”的正常人 (在矛盾激化发生刑事案之间)三 因各种原因和单位或政府人员发生矛盾.有过过激行为.家属为工作等考虑同意被送进去“治疗”的正常人. 徐武应该是第二或第三种情况.
医院进出是按照谁送进去谁接的方式.所以正常人进去一般是出不来的.单位和政府送进去的.基本一辈子就在里面了.安保措施基本接近监狱.因为长期强迫吃药.正常人也会有药物依耐性.吃药几年JJ也没用了.就是摆设了.一切欲望无非就是象猪一样等待每天吃喝(本人体会)即使是家庭成员送进去的.想出来也很难.毕竟医院处于经济考虑还是希望病人长期住下去.病人少医院职工的收入哪里来?医院里的被精神病者全部都有公费医疗.如不是公费.没人掏钱的话你就是再神经也会赶你滚蛋.
关于徐武事件:
1事件时间长了.也会让人淡忘.本来精神病院就是个被人遗忘的角落.正常人都因为生活在挣扎着.谁还能顾及的了一个“精神病”人.关注他无非是怕自己将来被精神病.如果你没有公费医疗.家庭成员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也不和单位和政府之间发生矛盾.那么你永远不会被精神病.
2徐武肯定成精神病了 这么大的所有社会矛盾和舆论.全部都会转到他身上.只有他真的是精神病.才能让所有正常人认为合理的.才能让一切权力者以免被处理.他现在“享受”的肯定是“精心”“治疗”........四年了.他能正常逃出来.肯定是在吃了药以后呕吐掉了.因为吃几年药基本身体是没力气的.脑子也基本不会想着逃跑的.何况跑基本等于越狱.这回想吐掉门都不会有了.......
3 徐武事件无非就是他和单位之间利益矛盾的结果. 人和人利益矛盾.人和单位.单位和单位.地区和地区.国家和国家。。。。自古以来人类为了各种利益残忍和掠夺一直没有停止过.最发达的美国不是一样在枪炮对别国吗?为了什么.为了美国的利益.何况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当今世界的所谓文明无非就是裤裆上挡了一点遮羞布而已.残忍和掠夺还将继续者.一直到人类的灭绝.
三国时期,魏国都有哪些大将?
一、魏国的大将有:夏侯惇、李典、庞德、曹仁、徐晃、张郃、于禁、典韦、许褚、张辽、曹洪、夏侯渊等等。
二、简介(节选):
1、许褚,三国时魏国名将。字仲康,沛国谯(今安徽亳县)人。在曹操宛城战张绣时,因屡建战功,赐关内侯。后与马超大战于潼关,威名大振。因勇猛知名,军中外号“虎痴”。曹丕称帝时,封万岁亭侯,升为武卫将军,总督中军禁兵。曹睿即位后,又进封许褚为牟分侯。许褚病死后,被追赠为壮侯。
2、典韦,陈留人。曹操名将。使一双铁戟,勇猛过人。曹操与张绣交战时,典韦驻守曹操大寨,奋力迎敌,终因铁戟被盗,受围断而死。在这一战中,曹操的长子和侄子也都战死了。事后,曹操亲自祭奠,痛哭失声。他对众将领说:“吾折长子、爱侄,俱无深痛;独号泣典韦也!”。
3、庞德,字令明。原为西凉勇将马超部下,后被曹操收降。曹操命于禁帮助曹仁守樊城,庞德自告奋勇作先锋,临出战前令人做好一口棺材,抬棺与关羽决战,箭伤关羽。后水淹七军,被周仓抓获,誓死不 降,被关羽所杀。
4、张辽,字文远,雁门马邑(今山西朔县)人。先为并州刺史丁原部下担任从事,后来又归附董卓,董卓死后,张辽又带兵投靠了吕布,在吕布手下任骑都尉。后来,吕布在下邳被曹操和刘备打败,最终归附曹操。武功高强,有勇善谋,多次建立奇功。建安二十年(公元二一五年),孙权攻打合肥,他率敢死队八百余人守城,奋勇突击,大破吴军。吴军一听见张辽的名字,便人人胆寒,连吴国小儿夜间啼哭,一听说张辽二字便不敢哭了。魏文帝黄初三年(222年),曹丕亲征,三路伐吴。张辽与诸将大破东吴大将吕范军,遂因病死于军中,谥刚侯。
5、张郃,魏国名将,字?义,河间县人。早先为袁绍手下大将,官渡之战后归曹操。有勇有谋,能征善战。诸葛亮伐魏时,他率兵追赶,被诸葛亮用伏兵射杀于木门道中。
6、徐晃,字公明,河东杨郡(今山西省)人。曹操手下名将,武艺高强。原为杨奉部将,时值汉献帝被李?、郭汜劫持,保驾立功。后归附曹操,作战勇敢,兼有谋略,深得曹操喜爱。曹仁守樊城时,徐晃前往救援,不因与关羽有私人友谊而废公事,仍举斧与关羽大战八十余回合。孟达于新城谋反时,司马懿调徐晃急行军赶往新城,诛杀孟达,反被孟达一箭射中额头,回营后死去,享年五十九岁。
7、曹洪,字子廉,曹操的堂弟,魏国名将。曹操起兵时与曹仁一起加入。弓马娴熟,武艺精通,成为曹军的中流砥柱。转战各地,表现活跃,曾救过曹操性命。曹丕即位后,历任魏国卫将军、骠骑将军。
8、夏侯渊,生年不详,死于公元二一九年,曹魏名将。字妙才,夏侯惇族弟,与曹操本是同族,勇力过人。曹操年少时在家乡犯了案,夏侯渊为他顶罪,曹操又设法把他拯救出来才免于难。为人颇重义气,有一年饥荒,夏侯渊为了养活死去弟弟的孤女,他放弃了自己亲生儿子。曹操起兵之后,夏侯渊一直追随曹操左右。曾随曹操平定庐江雷绪,于潼关攻马超、韩遂,战功较多,封为博昌侯,征西将军。建安二十三年,刘备军攻打汉中,被老将黄忠用计袭杀。
三国时期魏国有哪些名将
三国时期魏国有哪些名将许储,魏武卫将军。太褚素呆滞,征战英勇,人称“虎痴”,曾裸衣恶斗马超。后汉中之战护粮,因醉为张飞所败。为曹操争战各地,曹操死后不久许褚亦病逝。典韦,典韦是陈留己吾人。他形貌魁梧,膂力过人,有大志气节,性格任侠,醉酒被杀。李典,李典年少好学,博览群书,有才华。从父李乾,早期跟随曹操破黄巾、击袁术。乐进,字文谦,阳平卫国人,三国时曹魏名将。最早投到曹操帐下,胆勇过人,随军多年,南征北讨,战功无数。徐晃,字公明,河东郡杨县(今山西省洪洞县)人。生年不详,卒年太和元年(公元 227年)。徐晃一生做事谨慎细心,初为河东小吏,随杨奉讨敌有功而升任骑都尉,后封为都亭侯。在曹操讨伐杨奉时投降曹操,此后曾任裨将军、偏将军。 张辽,字文远,雁门马邑(今山西朔州)人。三国时期曹魏著名将领。曾从属丁原、董卓、吕布。下邳之战后,归顺曹操。此后随曹操征讨,战功累累。与关羽同解白马围,降昌豨于东海,攻袁尚于邺城,率先锋在白狼山斩杀乌桓单于蹋顿,又讨平辽东柳毅、淮南梅成、陈兰等。张颌,字儁乂,河间鄚人。东汉末年,应募参加镇压黄巾起义,后属冀州牧韩馥为军司马。191年,袁绍取冀州,张郃率兵投归,任校尉。因破公孙瓒有功,迁为宁国中郎将。后在官渡之战中投降曹操。此后,随曹操攻乌桓、破马超、降张鲁,屡建战功。曹洪,字子廉,汉族,沛国谯(今安徽亳州)人,曹操从弟,三国曹魏名将。乐城侯,谥曰恭侯。曹真,字子丹,沛国谯(今安徽亳州)人。三国时期曹魏武将,曹操的族子。其父为曹操招募人马时被州郡所杀,曹操因怜悯曹真少年丧父而待其如亲子一般,因赞赏曹真的勇猛而让他率领虎豹骑。曹真在镇守曹魏西北边境时表现突出,魏明帝时期屡次对抗诸葛亮的北伐。公元231年,曹真病逝,谥曰元侯。夏候渊,字妙才,沛国谯(今安徽亳州)人。东汉末年曹操部下名将。群雄征讨董卓时随曹操一同起兵,后征战四方,屡立功勋。在平定马超叛乱后负责西北防线的镇守。公元219年刘备攻打汉中,他被刘备部将黄忠所杀。夏候惇,年轻多刚烈,早年对曹操帮助很大,可以说是魏国武装的缔造者之一。无论治理地方,还是统军都为曹操所信赖。庞德,骁勇善战,与关羽作战时,抬棺大战,以示决心,但因是副将,无权控制战事,主将刚愎自用,被关羽水淹七军,庞德终被关羽所擒,誓死不降,被杀。钟会,公元263年,钟会攻打蜀汉,蜀汉灭亡。钟会欲据蜀自立,与蜀汉降将姜维共谋,因部下的反叛而失败,死于部将兵变。邓艾,字士载,义阳棘阳(今河南新野)人。三国时期魏国杰出的军事家、将领。公元263年他与钟会分别率军攻打蜀汉,最后他率先进入成都,使得蜀汉灭亡。拓展资料:三国时蜀国和吴国的名将:蜀国名将:刘备———普通百姓,靠买草鞋草席维生——解决温饱 关羽———通缉杀人犯,靠卖大枣维生——穷 张飞———普通百姓,靠杀猪维生——小康 赵云———流浪汉,靠什么维生不清楚,多半是抢劫——解决温饱 马超———朝廷贵胄后代,靠吃朝廷俸禄——富裕 黄忠———诸侯手下,靠吃朝廷俸禄——小康 诸葛亮——山野草民,靠种田维生——解决温饱 庞统———落魄书生,靠辩论演讲来骗吃骗喝——解决温饱 徐庶———落魄书生,靠街头卖唱来骗吃骗喝——解决温饱 魏延———诸侯手下,靠吃俸禄——小康 姜维———魏国武夫,靠吃俸禄——小康 王平———魏国武夫,靠吃俸禄——解决温饱 廖化———黄巾小头目,靠抢劫维生——解决温饱 周仓———黄巾小头目,靠抢劫维生——解决温饱 孙乾———诸侯手下,靠吃俸禄——小康 简雍———诸侯手下,靠吃俸禄——小康 张翼———山贼,抢劫维生——解决温饱 张嶷———诸侯手下,靠吃俸禄——解决温饱 李严———诸侯手下,靠吃俸禄——小康 吴国名将:孙权 (182—252)即吴大帝。三国吴国建立者。字仲谋,吴郡富春(今浙江富阳)人,父坚为长沙太守,兄策结交江淮世家,据江东六郡。周瑜 (175—210)三国吴国名将。字公瑾,庐江舒县(今安徽舒城)人。世代为宦。助孙权兄策创立政权,官建威中郎将,吴中人称呼为“周郎”。后克皖,与策纳大乔、小乔。策死,与张昭同辅孙权,为前部大都督。鲁肃 (172—217)三国吴国名将。字子敬,临淮东城(今安徽定远南)人。出身世家大族。初率百余人随周瑜至江南,得孙权敬重。吕蒙 (178—219)三国吴国名将。字子明,汝南富陂(今安徽阜南)人。从孙权转战各地,任横野中郎将。后随周瑜等大破曹操于赤壁。受孙权之劝,多读史书、兵书,学识英博。鲁肃卒,代领其军,袭破关羽。旋病逝。 黄盖 ,三国吴国将领。字公覆,零陵泉陵(今湖南零陵北)人。初为郡吏,举孝廉。后从孙坚起兵,为别部司马。继从孙策、孙权征战。为安抚山越,曾相继任九县令长,杀不法官吏,所在平定,迁丹阳都尉。程普 ,三国吴国将领。字德谋,右北平土垠(今河北丰润东)人。初为州郡吏,从孙坚征伐,镇压黄巾军,破董卓。后助孙策经营江南,官拜荡寇中郎将,领零陵太守。策死,与张昭等共辅孙权。建安十三年(208年),与周瑜为左右督,大破曹操于赤壁(在今湖北蒲圻西北)。官至江夏太守、荡寇将军。 甘宁,三国吴国将领。字兴霸,巴郡临江(今四川忠县)人。初依附刘表,后归孙权。曾从周瑜破曹操,又从吕蒙拒关羽,以功拜西陵太守、折冲江军。后曹操进攻濡须(在今安徽),他为前都督,率兵百余夜袭曹营,使魏军大惊。建安二十年(215年),从孙权攻合肥,奋勇死战,为孙权所重。 张昭 ,(156—236)三国吴大臣。字子布,彭城(今江苏徐州)人。初从孙权兄策,任长史、抚军中郎将。策死,与周瑜共辅孙权,赤壁战前,主降曹,为权所不满。官至辅吴将军。著作今佚。 顾雍 (168—243)三国吴国大臣。字元叹,吴郡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出身江南士族。初为合肥长。孙权领会稽太守,以他为丞,行郡守事。孙权为吴王,累迁大理奉常,领尚书令。黄武四年(225年)为丞相,平尚书事,在吴国执政达19年。选用文武将吏能随才授任,以正直见重于孙权。 诸葛瑾 (174—241)三国吴大臣。字子瑜,琅邪阳都(今山东沂南)人。诸葛亮兄。东汉末避乱江东,为孙权长史。后从征关羽,以绥南将军代吕蒙领南郡太守,驻军公安(今属湖北)。复迁左将军,封宛陵候。为孙权所重,每大事咨访。权称帝后,官至大将军。 诸葛恪 (203—253)三国吴大臣。琅邪阳都(今山东沂南)人,诸葛瑾长子。少知名,才捷善辩。嘉禾三年(234年)任抗越将军,丹阳太守。率兵攻降山越,以其民充兵。陆逊卒,迁大将军,驻武昌,代逊领荆州事。不久孙权死,辅立孙皓。专国政。陆逊 (183—245)三国吴名将。字伯言,吴郡吴县华亭(今上海松江)人。出身世家大族。孙权侄婿。精于谋略,曾与吕蒙定袭取关羽之计。黄武元年(222年),刘备率军数十万伐吴,锐不可挡,他领兵抗击,在兵力悬殊情况下,坚守七八月不战,待蜀军疲惫,实行火攻,取得彝陵之战的胜利。陆抗 (226—274)三国吴国名将。字幼节,吴郡吴县(今江苏苏州)人。陆逊子。年20为建武校尉,领其父众5000人。后迁立节中郎将、镇军将军等。孙皓为帝,任镇军大将军、都督西陵、信陵、夷道、乐乡、公安诸军事,驻乐乡(今湖北江陵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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