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药店的流程
开药店需要什么手续
开药店需要的手续如下:1、持相关证件材料到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2、选定经营场所后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当事人可以凭证及相应的房屋租赁证实、身份证、健康证,去工商所申请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建议办理个体工商户,流程简单,速度快,之后就是刻章,办理组织代码,领取营业执照和副本;3、办理健康证、卫生许可证,从事餐饮,化妆品、幼托、医疗卫生等职业的人员需要办理,办理场所为当地防疫站或者有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4、办理税务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要向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地税税务登记号。带上营业执照的副本及复印件,还有经营者的身份证;5、消防批示,按照划定,在店面开业之前,还需要向消防部门进行消防申批,这需要在装修的时候就向所在辖区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经营许可,除依据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一)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二)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的,可以在检验、检测、检疫合格的设备、设施、产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开办药店详细流程
药店申请连锁店需要具有若干个门店的材料;总部关于设立其全资或控股的配送中心和门店的决定,或者总部与其参股或无资产关系的门店签订的连锁经营合同等材料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
根据《关于连锁店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 连锁店申请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提供连锁店申请登记注册应向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能够证明具有若干个门店的材料;
2、总部关于设立其全资或控股的配送中心和门店的决定,或者总部与其参股或无资产关系的门店签订的连锁经营合同;
3、企业登记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连锁经营合同应规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包括下列事项:授权使用总部商标、字号的内容;统一采购、配送商品的内容;提供经营技术的内容;门店装潢设计的内容;促销的内容;质量管理的内容;总部对门店实施财务监控及收取特许费的内容;公平竞争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内容;合同的期限、修改、解除以及违约责任的内容等。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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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开药店需要的条件
开药店需要办理的手续有:一、需要去办《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十五条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2)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4)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三、具体办理申报提交材料有:1、申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扩展资料家住福建省光泽县的陈红(化名)正为自家经营的药店明年还能不能照常经营而发愁,让陈红头疼的原因是到12月31日,药店原来的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就将过期,而我国2013年修订的新版GSP中,分别对药品批发和药品零售的执业药师配备提出了明确要求。那就是:要求药品批发企业“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执业药师资格和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具备正确判断和保障实施的能力”、“药品零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不仅如此,《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也明确规定:到2015年底,每家零售药店至少配备一名执业药师。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人民网 - 小药店经营者的烦恼与困惑
自己开药店需要的条件
个人开药店需要的条件如下:1、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2、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3、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4、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法律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药品经营许可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导和监督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个人开药店的流程是什么1、申请开办药店时应当向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2、受理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3、申办人完成拟办企业筹建后,应当向原审批机构申请验收;4、符合条件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
开药店需要哪些证件
一、私人开药店需要的材料:\x0d\x0a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x0d\x0a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x0d\x0a3、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x0d\x0a4、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x0d\x0a5、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x0d\x0a二、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x0d\x0a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x0d\x0a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x0d\x0a2、拟经营药品的范围;\x0d\x0a3、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x0d\x0a三、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x0d\x0a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至少要有一个驻店药师、一个营业员(要高中以上或与药学相关毕业的或经过药监部门考核获得上岗证的人员)。\x0d\x0a2、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营业场地不少于40平方米,仓库不少于20平方米。\x0d\x0a3、要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然后还要去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x0d\x0a4、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开药店需要什么证件
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GSP认证,如果所经营的药店内包含保健食品,还需要向药监申请《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开药店需要满足最基本的场地条件,营业场地不少于40平方米,仓库不少于20平方米;至少要有一个驻店药师、一个营业员(要高中以上或与药学相关毕业的或经过药监部门考核获得上岗证的人员。药品零售业的质量负责人应是药师(中药师)职称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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