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乐学院钢琴考级报名网站
中央音乐学院报考条件
中央音乐学院报考条件如下:1、报考中央音乐学院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校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考生应提前了解生源所在地高招部门对学校各招考方向的省统考要求。学校校考各专业(招考方向)与各省统考子科类已进行对照并公示,考生须按照各科类对应各省级统考相应专业达到合格要求。2、报考中央音乐学院的留学生及港澳台侨学生,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专业考试合格的港澳台侨考生,须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的相关规定,参加“联招考试”,台湾省考生也可选择参加台湾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简称“学测”)。3、文化课成绩以考生高考分数为准。新疆本区内少数民族协作计划考生,学校认可其地方高考加分政策。不认可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考加分。录取原则及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办法:录取原则:学校为经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专业合格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文考)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情况符合学校招生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各专业录取原则,对考生的校考成绩与文化课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中央音乐学院招生办电话
中央音乐学院招生办电话:010-66425818;010-66425504中央音乐学院,简称央音、中央院 ,是中国大陆艺术院校中唯一一所国家重点高校和“ 211工程 ”建设学校,是一所公认的能代表中国大陆最高专业音乐教育水平的音乐学府,在国内外享有很高声誉。 中央音乐学院原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2000年归属教育部。该校1949年11月1日始建于天津,1958年迁至北京西城区鲍家街43号。学院设有社会音乐教育部和海内外社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以及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和环球音像出版社。2005年,创立了亚洲第一所培养和训练乐队演奏人才的机构——乐队学院。还设有海内外社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与教育部考试中心共同推出“全国音乐等级考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2年,学院共获国内外各类奖项共计3219人次,其中,国内获奖2485人次(金奖779人次),国际获奖734人次(金奖250人次),其中包括著名的柴可夫斯基国际音乐比赛的金银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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