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香村和北京稻香村的区别
稻香村和北京稻香村的区别
一、北京稻香村与香港稻香村的区别:1、生产制作公司不同北京稻香村由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出品;香港稻香村由北京市香村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出品,香村园公司生产的月饼商品包装的醒目位置突出标注“稻香村(香港)食品有限公司”字样。2、经营方式不同北京稻香村始建于1895年(清光绪21年),位于前门外观音寺,南店北开,前店后厂,很有特色,(时称“稻香村南货店”),是京城生产经营南味食品的第一家,产品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欢迎。香港稻香村存在攀附侵权的行为。北京市香村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香村园公司”)通过在涉案商标包装上突出对“稻香村”三字的使用,企图“傍名牌”。扩展资料:1、北京稻香村北京稻香村始建于1895年(清光绪21年),位于前门外观音寺,南店北开,前店后厂,很有特色,(时称“稻香村南货店”),是京城生产经营南味食品的第一家,1926年被迫关张,1984 年年初复业,至今有30多家直营店和100多家加盟店、一个食品配送中心、一个14万平方米的中心工厂和一个4万平方米的原料加工基地的规模,生产中西糕点、熟食制品、速冻食品、休闲小食品 等十二个系列的400多个品种,年销售收入达40亿元。2018年10月12日,北京稻香村被判停止使用稻香村字样,赔偿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115万元。2、苏州稻香村稻香村(苏州)从创始初期的苏州观前街老店发展到现如今已经在全国拥有十个现代化食品生产加工中心,并在山东、江苏、云南、内蒙等地拥有多个原料直供基地的大型集团化食品企业。 苏州稻香村出口售卖到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2003年和2008年,苏州稻香村曾两次授权北京稻香村在糕点上使用稻香村商标
苏州稻香村和北京稻香村有什么区别?
苏州稻香村和北京稻香村区别如下1、创立时间不同苏州稻香村始创于公元1773年(清乾隆三十八年)。民国年间就有百余年传承的苏州稻香村,从乾隆三十八年存续经营到今天走过了两个半世纪,是真正的中华老字号。北京稻香村在1983年成立。2、经营产品不同苏州稻香村经营的产品包括糕点、月饼、面包、粽子等,主要是用米面做点心,产品类型比较集中。成立之初的北京稻香村也是主打南味糕点,近年来开始走北京特产的路线,销售的产品并不限于糕点,副食品类的占比也比较大。苏州稻香村格外重视传统制作工艺的传承,可追溯到的传承谱系有六代。如今苏州稻香村内部依然沿袭着师徒制,把中华民族祖祖辈辈留下的手艺传承下来。2009年“稻香村苏式月饼制作技艺”被列入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北京三禾稻香村也是以“稻香村”字号出名,它的起源较晚,1983年以恢复光绪年间的“稻香村南货店”名义成立,两者并没有传承关系,北京三禾稻香村实际上是的“80后”新企业。总之,苏州稻香村和北京稻香村是两家不同的企业,产品经营也各有特色。苏州稻香村有600余家专卖店,覆盖了全国大部分区域,糕点销售至全球30多个国家和地区,苏州稻香村已成为一张标志性名片。北京稻香村的市场主要聚焦城市周边,采用“前店后厂”的模式,将在基地生产的糕点运送到各个地区销售。
北京稻香村和稻香村是一家嘛?
北京稻香村和稻香村不是一家。1、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稻香村始建于1895年,位于前门外观音寺,南店北开,前店后厂,很有特色,,是京城生产经营南味食品的第一家,产品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欢迎。北京稻香村曾荣获“中国名牌”、“全国食品工业优秀企业”、“中国商业名牌企业”、“中华老字号”、“北京市著名商标”、“2005年度中国食品工业百强企业”。“2005年度中国食品工业重点行业(糕点)十强企业”、“2005、2006年度北京十大商业品牌”等多项荣誉,并连续多年被评为“国饼十佳”和“中国月饼龙头企业”。2、稻香村:稻香村起源从1773年,距今已有247年,当时叫“苏州稻香村茶食店”。当年乾隆皇帝下江南,在苏州品食稻香村糕点后,赞叹为“食中隽品,美味不可多得”并御题匾额,名扬天下。 稻香村(苏州)从创始初期的苏州观前街老店发展到现如今已经在全国拥有十个现代化食品生产加工中心,并在山东、江苏、云南、内蒙等地拥有多个原料直供基地的大型集团化食品企业。2018年10月12日,北京稻香村被判停止使用稻香村字样,赔偿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115万元。扩展资料:2017年9月22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北京稻香村诉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北京苏稻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苏稻立即停止在1号店、苏宁易购、我买网、京东商城、天猫商城等电商平台销售及宣传带有“稻香村”扇形标识、“稻香村”标识的糕点等产品。案件在4天后有了变化。9月26日,苏稻的代理律师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拿到了《民事裁定书》,解除了该院在9月22日作出的“停止苏稻在几大电商平台销售带有‘稻香村’字样的产品”的裁定,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9月22日作出的裁定认为,苏稻在蛋糕、糕点、月饼、面包、饼干、粽子等商品上的涉案被诉侵权行为,可能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的混淆误认。鉴于临近中秋节及国庆长假,传统糕点等商品处于销售旺季,月饼、糕点等被诉侵权商品的销售量会显著增加,如不责令苏稻立即停止涉案行为,将可能会对北稻的市场份额造成严重影响,从而使其利益受到大幅减损。针对此次裁定,苏稻方面称已按法定程序进行积极复议,请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法撤销保全裁定,同时向法院提供了 6000万元反担保资金。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稻香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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