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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来源:莆仙生活网时间:2024-02-19 05:09:43编辑:莆仙君

红字发票信息表怎么开

红字发票信息表开法如下:1、专票:先确定购货方是否认证发票。发票开出后购买方已认证,需由购买方开出增值税红字信息表。2、点击“红字发票信息表”→单击“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弹出“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对话框;3、若为销售方申请,输入需冲红发票代码及发票号码,后点击“确认”;4、核对表中信息无误后,点击右上方“打印”按钮,弹出“打印”对话框后点击“不打印”,退出;5、点击“红字发票信息表”→单击“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6、选择对应红字信息表(显示未上传),点击上方“上传”,待信息表描述为“审核通过”后,双击进入发票信息表,点击右上方“打印”按钮。红字发票是指符合作废条件的,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的发票。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红字发票信息表怎么开?

什么情况下申请红字发票信息表?答:只有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且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部分退回及销售折让,才可开具红字发票。目前普通发票、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无须开具红字信息表,在开票系统中可直接开具红字发票,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信息表。成品油红字发票由单独的模块进行填开,今天只讲解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红字信息表的填开内容。问:如何开具红字信息表?答:操作步骤如下:【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增值税发票红字信息表填开”菜单,弹出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第二步】在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中,提供两种申请方式: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具体情况视纳税人需要而定。1、购买方申请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根据对应蓝字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情况,分已抵扣和未抵扣两种方式:(一)当选择已抵扣时,只要选择发票种类后,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下一步”进入填开界面。(二)当选择未抵扣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具体未抵扣原因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下一步”进入填开界面。2、销售方申请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理由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按钮后,如果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第三步】对于购买方申请,购方信息自动带出不可修改,其他项需要手工填写。对于销售方申请但数据库中无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的,销方信息自动带出不可修改,需手工填写其它各项信息。对于销售方申请且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的,系统会自动填写信息表信息。【第四步】已经填写完成的红字信息表,纳税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申请审核处理:一种是通过打印、导出方式,到税务机关进行办理;另一种方式,可以直接使用“上传”按钮,联网进行上传,税务机关进行自动或手动审核,上传提示“审核成功”之后,可以直接在“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表审核下载”中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发票。问:专票已申报抵扣,如何处理?答: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暂依《信息表》所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问:专票未申报抵扣但无法退回,如何处理?答: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由购买方填开《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开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问:尚未交付/专票全部退回,如何处理?答: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填开时应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信息。问:专用发票负数发票应与《红字发票信息表》一一对应?答:一张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不可分两张及两张以上开具负数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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